街道女职工关爱行动调查报告
经调查,当前,一些企业和单位女职工的劳动安全、健康卫生措施不到位,特殊权益得不到保障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情况很明显,加强女职工人文关怀,做好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不仅是各级工会组织的首要任务,也是妇联组织关心爱护女职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为此,**街道妇联联合工会女职委对全街道女职工工作尤其是加强女职工人文关怀和权益维护情况进行了调研,为充分发挥妇联优势,强化女职工“关爱行动”提供了基础保障。
一、全街道女职工“关爱行动”工作基本情况
**街道工业企业主要以服装、玩具、机械行业为主,共有企业269 家,职工总数8745人,其中女职工数4325 人,女职工在企业生产中占有近一半的比例,且90%以上的女职工分布在生产一线,是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管理不可缺少的力量,因此如何关心女职工的生产、生活和学习情况显得尤为重要。近两年,街道妇联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女职工“关爱行动”。一是召开女性创业就业座谈会3次,招聘会2次,提供就业岗位500多个,促进女职工就业;二是举办服装缝纫、计算机网店操作、家政服务等岗位技能培训6次,惠及女职工600多人。三是争取资金扶持,帮助32名女性个体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276万元,引领女性创业;四是开展巾帼示范岗创建活动,通过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激发广大女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五是组织女职工为企事业发展献计献策活动,收集合理化建议近百条。六是强化源头参与机制,企业妇代会积极协同工会女职委积极参与企业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过程,突出将女职工特殊权益尤其是女职工平等就业、同工同酬、禁忌和“四期”劳动保护等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纳入集体合同的重要内容,依法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七是女职工法律维权宣传,利用“三八”、“12.4”法制宣传日等契机,深入企业宣传发放《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辅导读本、女职工健康知识宣传挂图和宣传手册近千册。八是强化爱心帮扶机制,建立完善特困女职工档案和女农民工健康档案,邀请妇幼、玛丽医院的专家免费为女职工进行妇女病查治及“两癌”筛查3000多人次,走访慰问单亲、特困职工和困难女农民工家庭近百户,发放慰问品、助学金及实物5万多元。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女职工“关爱行动”活动,实现了女职工的素质提升、技能提级和人文关怀。
二、全街道女职工“关爱行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街道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做好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1、女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够。一是大部分企业对女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不够重视和支持,尤其在女职工素质提升方面没有总体目标和规划,资金投入很少,女职工培训工作只注重一些岗前技能培训,对女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安全、健康、法律、文化知识的宣传普及不够,导致基层一线女职工整体素质不高;二是女职工权益保障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从宣传普及面上看,仅仅局限于女职工干部这一层面上,私营业主的认知度不高,相当一部分企业经营者对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认识不到位,特别是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各项新规不了解、不熟悉,以及私营业主的利益驱使等因素,导致非公企业贯彻落实女职工法律法规氛围难形成、工作难到位。
2、女职工组织建设覆盖面不高。一是因受人员编制、活动经费和活动场地等因素制约,女职工组织名存实亡,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二是全街道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委员会主任都是兼职,工作事务忙,待遇难落实,难以兼顾女职工工作;三是部分区域,特别是小企业和零星分散的三产服务业等单位,女职工组织组建工作非常薄弱,基层女职工组织形同虚设,工作制度不健全,活动不正常,女职工组织活力难以体现。
3、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落实不到位。从我街道近年来推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情况来看,少数规模企业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落实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履约情况较好,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基本得到落实。但部分小型企业、个体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难度较大,一是部分私营企业业主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淡薄,只重视企业经济效益,不重视女职工劳动保护,存在较大的性别歧视,突出表现在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和社会保险缴纳不到位,不按规定支付女职工加班加点工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基本工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部分企业妇代会协同女职委参与平等协商和民主管理的机制不健全,渠道不通畅,特别是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留于形式,主要体现在合同文本格式化,有关条款不够细化,内容更新不够,难以体现企业的个性特点;三是部分企业女职工素质偏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女职工自身权益受到侵犯却不敢、不会维护、加之女职工组织维权不力,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任重道远。
三、加强女职工关爱行动的建议与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现就全街道落实女职工“关爱行动”,加强人文关怀,进一步做好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措施,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女职工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宣传对象上要突出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地组织开展学法培训,尤其要将地方党政干部和私营业主作为宣传的重点;在宣传形式上要多重并举,将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有机结合,纳入街道普法规划和妇女教育培训计划,切实加强女职工心理关怀培训工作,大力实施”关爱女职工行动”,举办女职工身心健康知识讲座,建立和培训女职工心理咨询辅导员;为女职工实施身心健康关爱帮扶活动,积极营造关爱女职工的浓郁氛围。
2、强化维权,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女职工劳动保护需要各级党政的重视和支持,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帮助。首先,妇联组织要积极协助工会建立和完善政府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研究解决女职工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在研究制定涉及女职工切身利益和特殊利益方面的政策措施时,充分听取女工委意见和建议;其次妇联组织要积极协助女工委加强与劳动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尤其要加强对非公企业贯彻落实女职工法律法规和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情况的执法检查,形成制度和优势互补;再次企业妇代会要继续深化女职工专项集体签订合同。要将女职工特殊保护,特别是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孕期检查、哺乳、工休、更年期等特殊时期的保护措施和相关待遇纳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新签、续签和修订内容,提高专项集体合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切实加大区域性、行业性女职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推进力度,扩面普及,提升质态,努力实现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全覆盖。
3、强化规范、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女职工组织自身建设。一是街道妇联要积极协助工会加强辖区工会女职委与企业妇代会同步换届工作;二是加强中小型非公企业女职工组织和三产服务业等单位女职工组织同步建设工作,实现“二次”覆盖;三是加强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要遵循“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工作”的宗旨,着力协调女性较多的企业、单位建立妇女组织,尽量填补妇女工作的“空白点”, 全街道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妇代会全面实现规范化建设目标,进一步延伸妇女组织的触角,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共同行动的妇女工作力量,使女职工组织真正成为服务全局、服务发展和服务女职工的“温暖”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