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调查报告
全国民政部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近年来我国离婚数量呈增长趋势,离婚总数从2011的287.4万对上升至2014年的363.7万对,其中在民政局的协议离婚数量引导数据总体走势,法院调判的离婚案件略有上升。**市处于长三角中心地带,经济社会发展较为发达,近年来婚姻纠纷在数量上升的同时,也呈现出新时期的地域特点。为进一步加强和谐婚姻引导工作,**市妇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民政局联合开展调研,走访了辖市区部分婚姻登记窗口、基层法院及有关社会组织,对**地区和谐婚姻引导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践与思考。
一、**市婚姻纠纷现状
1.数量呈上升趋势。近三年来,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登记离婚总数从2012年的8680对上升至2014年的9933,年均增长418件,全市法院一审离婚案件从4060件上升至4482,年均增长140件,市妇联受理的离婚纠纷咨询从844件上升至896件。
2.主体呈三大特点。一是呈年轻化趋势。近三年,在民政系统登记离婚的主体平均年龄为37.6岁,其中男方平均年龄38.8岁,女方平均年龄36.4岁。25-29周岁的离婚人群呈上升趋势,占离婚总人数比例分别从2012年的男13.3%,女19.2%上升至2014年的男14.7%,女20.7%。二是离婚纠纷高发阶段为婚后5年至15年。婚姻从恋爱的热情期进入了家庭生活的平淡期。三是女性提出离婚比例增加。调研中,基层民政局和法院均反映近年来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占比越来越多,妇联接访的离婚纠纷咨询主体基本为女性。
3.类型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冲动型。多见于80、90后离婚群体,大部分是独生子女,自我意识强,常因家庭琐事、无端猜忌等原因冲动离婚。二是家长参与型。在年轻群体的离婚纠纷中,父母参与子女婚姻纠纷情况严重,甚至出现父母做主要求子女离婚的现象。三是一方过错型。一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犯罪、家庭暴力、婚外情等问题。四是基础不牢型。主要是闪婚、再婚家庭,一些年轻人和再婚人员,对婚姻不够严肃,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致婚姻基础不牢固。五是技术型。占比较少,多为买房贷款、农村拆迁房分配、逃避计划生育政策等离婚。
二、**市多部门合作路径探索
婚姻家庭是妇联维权的传统工作领域,但离婚纠纷的处理涉及到综治、民政、司法行政、法院、公安等多个部门,进一步推进婚姻和谐,在保障婚姻自由的前提下,减少危机婚姻带来的负面影响,已经成为**地区各个有关部门的重要课题。**妇联也与有关部门联合,探索多部门合作的和谐婚姻幸福家庭引导机制,2015年初,**市妇联和**市综治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民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和谐婚姻幸福家庭引导机制的工作意见》,尝试以妇联传统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为基础,推进工作内容的前延后伸,向前延展到结婚登记时的课堂引导,向后伸展到离婚分手时调解劝导,通过部门合作,创建一个前后关联、互相衔接的整体工作链条。
1.多部门合作宣传,构建家庭和睦的婚姻基石。近年来**妇联大力实施“智慧女性、和美家庭”项目,与纪委、体育局、环保局、粮食局、总工会等十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共建,并借助电视台、电台、网络、新媒体等宣传媒介广泛传播,构建和谐家文化“知信行”的良性循环。在大氛围的宣传过程中,开展了“小家大爱、幸福行动——平安家庭心理互助计划”和“幸福女性·和谐家庭”心灵关爱工程等项目,通过“小家深化,大爱延伸”的工作方针,综合采用心理干预、行政干预、司法干预等手段,为危机婚姻和家庭开展情绪优化管理和社区家庭互助,通过家庭和睦,牢固婚姻基础。
2.多部门合作引导,建立和谐婚姻引导机制。开展婚前引导。针对高校学生群体,与学校联合开展树立健康婚恋观的各类引导活动。针对办理结婚的准夫妇,与民政部门联合开展婚姻缔结时的宣传引导,适时举办“最美新娘”公益课堂。开展婚内引导。联动民政、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和社会组织联合调处婚姻家庭类矛盾。与公安联合开展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与法院联合的人身保护令制度、诉调对接制度,与民政、司法局联合的登记离婚前调解制度。通过项目创投,引入社会组织开展“暖情——困境婚姻援助”、“建设和美家庭——**反家暴援助行动”、“爱,点亮您的生活”“温馨烛光照我家”等婚姻家庭类项目,为危机婚姻家庭提供专业的社工服务。开展离婚后引导。以离婚后单亲母亲为目标人群,开展单亲贫困家庭援助行动、单亲妈妈关爱活动、单亲贫困母亲增能计划,对典型家庭(自愿原则)进行集中跟踪互助,组织志愿者进行定期家访,为单亲妈妈和孩子提供心理疏导、人生指导、亲子教育、婚姻指导、情感慰藉、免费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3.多部门合作共建,提升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近年来,**妇联加强与多部门合作共建,不断完善婚姻纠纷调处平台和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有关工作人员的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目前,整合了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妇联法律援助站、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功能于一体,在全省最早成立具有事业单位编制的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并组建了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婚姻家庭指导师等专业人士组成7支志愿者队伍,采用窗口式、谈心式和联动式服务方式,接受各类婚姻咨询,接受当事人申请和法院委托的调解案件,为产生婚姻纠纷的家庭提供普法、咨询服务,防止矛盾激化、引导合理诉求。同时通过加强纵横联系,增强处理离婚纠纷的有关工作人员的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联合**公安局举办社会性别主流化与警察执法专题讲座,组织各级妇联维权干部参加全市性别平等主流化专题讲座,将性别平等意识注入离婚纠纷处理的各个处理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