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懒政问题调查研究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局破题,从严管党治吏,坚决惩贪治腐,持续正风肃纪,纪律意识和责任观念明显增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好,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但是,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碌碌无为、庸政懒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庸懒散浮拖”现象还未彻底根除,群众效能投诉、举报还时有发生,20**年以来,累计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36件。因此,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迫在眉睫。
一、现象分析
2015年以来,我区共收到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诉33件,按时处置率、回复率均为100%。从投诉内容来看,违章搭建、噪音扰民、占道经营、交通拥堵等“城市病”是群众反映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的重点;从投诉对象来看,反映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和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态度不热情、解释不到位、业务不熟悉、效率低下等问题的比重较大;从投诉诉求来看,反映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同时,权责不清、“一次性告知”不到位、工作作风不严谨等问题产生的行政效能投诉也占有一定比例。
二、原因探究
虽然“庸政、懒政”现象有别于贪污腐败等违纪违法行为,其性质、其影响也不及其他违纪行为,但是任其发展,终将会影响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影响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影响干部队伍的从政形象,给党和政府带来深远影响。因此,切实治理庸政、懒政问题是作风建设的一项永恒课题。
“庸政”“懒政”等不作为现象原因复杂,从主观方面来看:一是高压问责不敢作为。当前,责任追究已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常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纪必追责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权力和责任的认识存在偏差,畏惧于责任追究的“条条框框”,导致动力不足,进取意识薄弱,从而不敢放开手脚开展工作。二是利益受损不愿作为。不可否认,由于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极个别地方、单位(部门)不合理的福利和隐性收入占工资比例较高,十八大以来,滥发奖金福利的蔓延势头得到了坚决遏制,这些地方和单位的工作人员收入下降,心态失衡,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不作为、慢作为等“庸懒散浮拖”现象有所抬头。三是动力不足不想作为。一方面,由于年龄、仕途升迁、专长无法发挥等因素的制约,一些党员干部对当下工作缺乏激情,应付了事,导致效率和质量低下;另一方面,由于工作考核缺乏差异、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激励机制得不到充分发挥,致使一些党员干部得过且过,进取意愿不强。四是权责不等不能作为。这一现象多集中在街道(乡镇)等基层单位,由于大量考核指标与目标任务直接下放到街道(乡镇),致使工作累积,但街道(乡镇)不具备某些执法权限、管理权限和执行权限,只能从中进行组织协调,致使基层干部想去作为但却无法作为。
从客观方面来看:一是竞争“缺失”,动力不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还需健全完善,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不仅要了解干部工作方面的情况,而且要了解干部思想、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注重考察“勤、能”方面的表现,使“懒、庸”者不能进入领导干部之列,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通过强化竞争机制和退出机制,让领导干部时刻感受到责任和压力。二是问责“缺位”,压力不大。长期以来,责任追究仅仅停留在口头或文件中,杀伤力不足、针对性不强,有的领导干部被追责后消寂一段时间又重新任用,致使问责的力度和效果大打折扣,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作为的“隐性失职”行为长期滋生蔓延。三是考评“缺严”,活力不强。庸政懒政等不作为现象的出现,跟目前比较模糊笼统的考核方法不无关系,现行的干部考核往往体现在民主测评上,一个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只要不做太出格的事情,往往很容易通过群众和组织的测评和考核。长此以往,不仅挫伤了干事者的积极性,还助长了不干或干坏而没有“背书”的干部的侥幸心理。
三、治理措施
一是要健全完善“问责”机制。要旗帜鲜明的坚持“有错是过,无为也是过。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的理念,使问责成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要坚持责任追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杜绝问责结果流于形式化、表面化等问题。要充分利用好目标绩效考核这个平台,用考核的“指挥棒”建立立体动态的领导干部的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基层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要坚决把庸政、懒政现象纳入问责范畴,使“太平官”们不能再安享太平,明哲保身的“中庸之道”不再有生存的空间,“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作风不再有滋生的土壤。通过绩效考核结果与经济及政治待遇挂钩等手段,达到治懒治庸的目的。
二是要健全完善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推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干部的任期制度,实行干部职务任期、任职试用和辞退制度”,对党政领导干部免职、降职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治理庸政、懒政工作中,可以对“懒、庸”现象突出的个别干部实行免职、降职处罚,革除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陈旧陋习,激发领导干部的开拓进取精神,增强干部队伍的竞争意识及危机意识。同时,要加大对各单位及部门临聘人员的清理力度,改善干部结构,提高队伍素质。
三是要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明纪律规矩,定期不定期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切实运用约谈、诫勉谈话和“一案双查”等手段,加大问题倒逼力度,坚决遏制党员干部的“懒、庸”习气。要注重运用正面典型的引导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对作风建设的成功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对作风过硬、实绩突出的干部要大张旗鼓的进行表彰奖励;对一些反面典型,除批评教育外,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曝光,切实营造积极进取、奋力拼搏、敢于担当的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