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妇女权益问题的调查思考
近年来,**县妇女维权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从接访的案件来看,涉及的维权领域越来越宽,由对妇女在家庭问题方面权益的争取,扩展到了对社会问题、社会权益的保护。妇女维权案件的数量也不断增加,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妇联干部的深思。
一、基本情况
20**年,**县妇联接待来信、来访、来电共58例92人次,办结率达98%。整个接访情况,从接访的案例类别看:婚姻家庭权益类29例,占总数的50%。从来访的人员信息类别看:年龄在26-45周岁之间、文化程度在高中、中专以上、身份为农民的来访人员最多。2015年,**县妇联接待来信、来访、来电共68例1**人,其中来信5例、来访57例、来电6例,办结率达98%。整个接访情况,从接访的案例类别看:婚姻家庭权益类48例,占总数的70%;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类10例,占总数的15%;人身权益类4例,占总数的7%;财产权益类3例,占总数5%;其他3例,占总数5%。从来访的人员信息类别看:年龄在26-45周岁之间,身份有工人、农民、个体户,也有机关干部和知识分子。其中,家庭条件不富裕,文化水平较低的上访所占比例较大。与去年相比,接访的案例略有上升。
二、原因分析
1、妇女权益意识的理解。由于数千年的“男尊女卑”、“夫权至上”等观念的影响,侵害或漠视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在我县仍时有发生。由于“男尊女卑”、“夫权思想”还未根除,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在一定范围的人群里还有表现。近年来我县妇女维权上访案件的增多,并不能证明在这之前妇女权益受损害现象少于现在,而是大多数妇女采取忍让态度,有的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甚至走上了“以暴制暴”的犯罪道路。随着党和政府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妇女群体素质的提高和社会各界对妇女地位的认可,妇女维权意识在渐渐的觉醒。在生活、工作、社会等各方面她们要求完全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而个别家庭和单位部门的人员在思想上仍存在着“男女不平等”的偏见,体现在行动上难免会损害妇女当事人的权益,导致妇女维权上访案件的发生。
2、妇女权益网络的健全。县妇联有专门信访接待,加之每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讲活动”的开展更是为妇女维权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县妇联按要求安排综合素质比较高的人员负责接访,并帮助上访人员解决上访涉及的难题,这大大转变了以往部分上访妇女“到妇联上访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只能是快活快活嘴,给自己的遭遇找一个听众”的印象。于是遇到权益受损害现象,很多妇女想到了妇联,健全的妇女维权网络、高素质的接访人员,相关部门联合现场办公,使上访妇女所反应的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从而坚定了弱势妇女群体向妇联组织上访的信心。
3、权益受损的案件不断增加。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的不断调整,一些妇女权益受损害现象不断浮出水面。土地承包、社会救济、社会优扶等政策的实施,广泛涉及到了妇女群体的切身利益。随着社会福利待遇的不断提高,更多的单位、部门的决策和行为与妇女的权益密切相关。由于很多工作对这些相关单位、部门的工作人员来说还是一种尝试,加之个别工作人员头脑中存在“男尊女卑”意识,在工作运行中难免会有损害妇女权益的事件发生,导致妇女因权益受损而上访的案件不断增加。
三、存在的问题
1、思想观念保守。有的妇女对周围一部分勇敢尝试并取得成功的女能人非常羡慕,自己却缩手缩脚,不敢尝试,不从自身素质方面找差距,而是过多地强调资金、技术、信息、资源等外在因素的不足。部分妇女没能在经济拉动、能人带动、舆论推动下得到解放。还有一部分妇女思想相对保守,与当前社会改革、发展的大好形势格格不入。
2、观念相对落后。受市场经济负面因素的影响,部分妇女的社会伦理观念出现逐渐退化的趋势。部分妇女个人主义思想较严重,只看到个人利益,不顾全大局;只看眼前,不顾长远,不利于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有些妇女崇尚金钱至上,在处理家庭、邻里关系方面,利重于情,特别是一部分中青年妇女不赡养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婆,严重影响社会风气。重男轻女的思想仍然有一定市场,仍然存在女童辍学的现象。
3、文化素质偏低。近几年,随着女性性别社会化程度的加快,妇女逐步成为发展经济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妇女科技文化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经济形势。但部分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偏低,不能适应当前产业化经营方式和高科技营销手段的需要,这一点在农村妇女中表现尤为突出。据调查,我县农村妇女的学历低,妇女劳动力中,初中以上学历的仅占61.5%。受文化水平制约,妇女掌握科学技术的能力较差,学到1—2门应用技术的妇女,仅限于机械地运用,而不能结合实践经验,进行有效的总结归纳。大部分妇女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状态,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都较差。妇女在家庭教育中处于主导地位,但受文化水平和教育经验的制约,大部分农村母亲空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愿望,在开发孩子智力方面显得力不从心。
四、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原因,妇联组织应该本着让妇女儿童“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的原则,注重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和实事化维权。积极反映妇女儿童的利益诉求,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基础性工作,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便捷的维权服务。
1、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维权网路。妇女维权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靠妇联干部这个单一群体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从过去的工作实践中看,妇女权益的维护必须要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变“单打”为“群殴”,不断壮大维权队伍,把妇女维权工作触角直接延伸到政府各职能部门,增强各部门领导的维权意识,密切部门之间的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妇女权益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维权手段法制化。
2、夯实基层基础,提高队伍素质素质。要吸纳优秀的法律专业毕业生进入妇联维权干部队伍,要继续推荐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长期从事妇女工作、热心为妇女服务的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利用她们的合法身份,在参与庭审中引导当事人合理举证,为当事人代言,有效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成立由公、检、法、司以及群众团体等组成的维权联席会,共同为弱势妇女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既降低维权成本,又提高维权工作的专业化程度。完善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妇女维权工作纳入法制建设轨道。
3、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学法守法意识。妇联组织应联合司法部门在各方面、各层次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积极开展家庭学法竞赛、家庭助廉、“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活动,增强居民知法、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手段,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4、加强培训力度,增强科学技术本领。妇联组织要配合就业中心等相关部门,制定妇女教育培训计划,有步骤、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各类文化科技培训,利用人口学校、妇女之家等阵地,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深入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竞赛活动,培养一批科技带头人,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并发挥她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活动不断深化。鼓励妇女学文化、学科技、为有条件的妇女提供职业培训的机会。
同时,要坚持不懈地加强文化建设,切实把妇女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对象,帮助她们掌握理论,认清形势,自觉维护稳定大局,支持改革与发展。鼓励妇女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在参与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要继续深入开展各类精神文明评先创优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强化社会舆论氛围,在全社会倡导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