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县各级妇联组织坚持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握时代脉搏,贴近妇女实际,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队伍在组织、引导、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1.基本情况:2013年,我县成立了全省县级第一家、全市第一家通过民政部门注册的志愿者协会。结合工作实际,县妇联下发了《关于加强巾帼志愿者服务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妇联自身组织网络健全的优势,加强了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根据困难群众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发动各界群众积极参加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截止目前,全县志愿者网上注册人数为46046人,其中巾帼志愿者15202人。重点组织开展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护;宣传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方式;参与义务植树、卫生清扫环保行动;救助困难弱势群体,关爱留守儿童;参与**苗族四月八姑娘节服务活动;开展科技知识培训,提升妇女素质等多方面的服务。自2013年5月份以来,已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000多人次。
2.主要特点:一是我县巾帼志愿者服务的范围由最初较单一帮扶、义务服务方面,向根据妇女儿童实际需求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文化教育、科普宣传、卫生保健、环保绿化、家庭教育、扶贫助困、便民服务、治安防范等多项服务发展。各级妇女组织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各种巾帼志愿者队伍,开展各具特色的巾帼志愿者服务;二是巾帼志愿者服务与巾帼建功活动有机结合,各级巾帼文明岗延伸已经成为巾帼志愿者服务的有效载体;三是巾帼志愿者与服务对象相互转换,接受志愿者服务的弱势群众自发地参与到巾帼志愿者队伍中,尽自己所能为其他需要帮助的群众提供服务。
二、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工作的积极探索和有益经验
为加强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的作用,使全县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更加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县妇联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机制。
1.规范队伍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巾帼志愿服务工作,2013年,县妇联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巾帼志愿者服务工作的意见》,采取全面发动与重点发动相结合、组织招募与自愿参与相结合等形式,将妇联干部、各界妇女和家庭成员作为开展巾帼志愿服务的主体力量,把热心参与社会公益、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各级三八红旗手、行业标兵、五好文明家庭、专业服务团体作为巾帼志愿服务的骨干力量,形成了类型多样、各具特色的巾帼志愿服务队伍。2014年,结合《2014-2016**县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志愿者从事的职业专长和特长,划分组建了关心空巢老人、节能环保、爱心帮扶、家庭助教、矛盾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12支志愿者服务队,并对其进行分类登记、建档造册,实行规范的动态管理。
2.健全活动制度。建立健全了志愿者的招募、培训、评比、表彰等机制,引导巾帼志愿服务队从妇女儿童需求出发,选择社会关注、群众所需的项目纳入服务对象。指导巾帼志愿服务队制定符合实际的志愿服务活动方案和活动计划,使用统一的队旗和胸牌,使志愿者服务活动有计划、有标识、有记录、有宣传、有成果的开展。各服务队每月底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县妇联,在多方面、多途径考察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效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不断探索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的有效途径,以保证志愿者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可持续发展。
3.丰富活动内容。牢牢把握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切入点和立足点,指导巾帼志愿服务队坚持“立足基层、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持续发展”的巾帼志愿服务原则,结合“促农村增收倍增”“巾帼创业行动”“和谐创建行动”“平安家庭”“绿色家庭”等活动载体,采取分散行动与集中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特别在给孤寡老人送温暖、普法维权宣传、送科技下乡、救助贫困女大学生、保护环境、家庭助教等志愿服务活动中,焕发巾帼志愿者极大的热情和干劲,彰显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的特色和实效。
三、创新载体积极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巾帼科技文化卫生宣传活动。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组织她们深入城乡基层,为群众传播农业、文化、健康知识,通过开展技术咨询、下乡授课、专业培训等形式为广大妇女提供服务和帮助。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素质,县工商局巾帼志愿服务队每年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县国税局巾帼志愿服务队以办税服务大厅为平台,轮流在税收宣传台值班,宣传税收知识和政策法规,编发“办税早知道”特色栏目,公开志愿者手机号、qq号,在业余时间为纳税人上门服务、远程辅导。县人民医院巾帼志愿服务队每年举办关爱女性健康知识讲座,组织志愿者深入农村、企业、社区等,为广大女性朋友送去日常保健知识、健康义诊、服务儿童、服务家庭、服务孤寡老人,用真情传递温暖,用行动奉献爱心等等。
2.开展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县妇联每年组织开展“服务妇女,温暖万家”巾帼志愿者主题实践服务日,发动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献爱心活动。近年来,县妇联每年组织妇联巾帼志愿者深入乡镇对特困母亲及特困儿童进行了走访慰问;在全县各巾帼服务队下发“爱在五月天,情起一元钱”的特困帮扶爱心捐款活动;开展“母亲邮包寄深情,邵阳大爱暖雅安”募捐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参加“清理有色垃圾”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参加“湖南邵阳**苗族四八姑娘节”开幕式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两创一行动”宣传活动;组织女企业家、爱心志愿者等看望留守儿童,捐赠物品,共同游戏,让他们在节日里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等。县公路巾帼志愿者为身患肾癌的杨惠焱发起“帮扶见真情、爱心暖人间”重病求助活动,为其募捐9660元爱心款,为她点亮一盏希望的灯;**烟草“636”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精心组织“大爱**,圆梦学子”捐资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学子完成学业梦,为“责任烟草”添浓墨重彩。县财政局巾帼志愿者到县敬老院开展“尊老敬老,共铸和谐”献爱心活动,为老人送去食用油、食品、水果、日用品等,并为老人清洁房间、打扫卫生等。
3.开展绿化美化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县妇联发动基层妇联组织依托村(社区)“妇女之家”等阵地,组织巾帼清洁志愿者开展“乡村美——集中行动日”等清洁乡村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家庭成员树立生态文明健康卫生观念。组织由女能人、女企业家、巾帼文明岗岗员等组成的巾帼志愿服务队与村庄结对共建,进村入户开展“乡村美·我奉献”清洁志愿服务活动,带领广大农村群众维护乡村环境清洁卫生。加强对“老大姐”清洁监督队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发挥老大姐作用,对市容市貌、村容村貌开展清洁监督工作。每年植树节,全县各级妇联都要组织巾帼志愿服务开展绿化美化家园活动;县园林处巾帼志愿者通过开展“爱绿护绿,美化家园”活动,发动全县广大妇女当好植绿、护绿的宣传员,争当播种绿色的使者、保护绿化的卫士;县环卫处巾帼志愿者,对县内重要路段等卫生死角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等等多种方式。县财政巾帼志愿服务队在省道s221红岩路段义务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扫街、义务为敬老院打扫卫生等活动,深受社会好评。
4.开展巾帼维权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了“三八”维权周和“12.4”法律宣传日活动。2015年“三八”期间,县妇联组织妇联巾帼志愿服务队联合县司法局、县610办在县绿洲广场开展了“三八”维权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了《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放了相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资料4000余份以及《“家庭拒绝邪教”妈妈联盟行动倡议书》1000份,悬挂宣传横幅12幅,为前来咨询的妇女群众解疑释惑,为节日增添了色彩,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6.26”国际禁毒日,组织巾帼志愿者在县城各社区走家入户发放禁毒倡议书,深入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2016年“三八”期间,联合县司法局将维权理念与社会法制宣传效果相结合,在县绿洲广场开展了“法律温暖家庭幸福”“三八”维权周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并发放《反对家庭暴力,创建平安**——致全县家庭的公开信》,倡议全县广大家庭踊跃参与妇女维权周活动,努力做到知法学法,拒绝暴力;弘扬美德,积极行动;尊重女性,依法维权。活动共发放资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上百人次,受到了市民的欢迎和肯定,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两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135起,办结135起,办结率100%。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同时,主动与县公安局,当地政府、妇联、派出所联系,为受害妇女儿童伸张正义,积极维护受害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巾帼志愿活动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县妇联虽然在组织开展巾帼志愿者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但同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表面在:一是服务质量不高。目前,志愿服务队伍已实现了初步壮大,但是在整个队伍中,有一技之长的巾帼志愿者比较欠缺,尤其是需求较大的维权、家教、科普等项目的巾帼志愿者人数较少。年龄、文化等方面的组成结构也不尽合理。在农村,志愿者往往都是一些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的留守妇女,导致服务质量不高。二是参与意识不强。目前,我县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活动主要是依托各级妇联组织的专题活动进行,志愿者服务人员主动参与服务的意识不够强。巾帼志愿者大部分都是在等待上级安排,很少自己搞创新、出思路组织活动,缺乏服务活动的主动性。三是服务领域不宽。目前,志愿者活动的服务领域基本局限在敬老、扶贫、献爱心、科技等方面,对有些急需的领域服务还不是很到位,如家庭暴力维权,弱势群体的医疗服务等。四是培训力度不够。目前我县巾帼志愿者培训机制不够健全,缺少经常化、定期培训,部分志愿者仅凭爱心和热情参加服务,缺乏专业技术水平,有时影响为她人、为社会服务的效果。五是活动经费短缺。巾帼志愿者都是义务参与服务活动,全县巾帼志愿者活动经费一般从各单位工作经费中列支,远远不能满足活动所需,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巾帼志愿者活动的开展,影响志愿者队伍作用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