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脱贫攻坚问题自查情况的整改报告
县纪委: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脱贫攻坚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及略纪发[2018]14号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自查小组,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自查梳理,安排专人进行整改完善,现就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方向汇报如下:
一、强化项目资金检查方面
(一)、2015年—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我镇没有结转结余2年以上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5年底之前所有扶贫项目实施、资金报账已全部结束;
2、2016年度共下达我镇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4.8559万元;已兑付165.9519万元,剩余28.904万元;已报账157.7699万元,未报账8.182万元。
3、2018年度共下达我镇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7万元,已兑付12.94775万元,剩余35.75225万元;已报账0万元,未报账12.94775万元。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方向
1、2016年剩余财政专项资金28.904万元,其中:①2.504万元产业扶持资金用于**社区紫恩食用菌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目前已完成前期工作,正在筹备划款;②10万元贫困户产业奖补与合作社扶持资金用于史家庄村、付家山村成立集体组织带动无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增收脱贫,目前正在筹备合作组织成立的前期工作;③10万元小型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用于**社区大草坪组入户路硬化,目前路基工程已完工;④2016年超任务脱贫人口产业奖补资金6.4万元,因没有超任务脱贫人口,且资金用于2018年产业扶持。
2、2018年剩余财政专项资金35.75225万元,用于后续贫困户发展产业及村集体组织扶持。
二、加强资金监管和问责问效方面
1、结合中省市新要求修订完善《**镇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财政资金拨付、使用、项目验收、报账等环节全程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涉嫌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
2、进一步修订完善镇村政务公开制度规定,突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
三、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方面
1、制定了《**镇脱贫攻坚信访处理办法》,从群众信访中发现挖掘问题线索,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调查核实,严肃处理。
2、在各村(社区)设立了举报箱,公开“12388”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并对问题线索受理、核实情况按时上报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