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监督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从亮、徐圣华和部分常委会委员组成调查组,于7月19日对我县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情况进行了审前调查。调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液化气站、**公司储气站安全管理情况以及**电梯运行管理情况等,并在质监局召开座谈会,围绕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加强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调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以来,县政府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有效地预防了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加强宣传培训,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一是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着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活动。同时,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以安全生产月、质量监督月等专题活动为契机,丰富宣传形式,努力扩大影响面,提高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意识。二是回应群众关切,引导群众参与。开通了质监投诉咨询电话,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特种设备违规行为,畅通群众参与监督渠道。三是开展安全培训,从业人员素质不断调高。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特种设备使用、维保单位人员参加省、市、县监管部门开展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培训,深入开展相关知识的讨论研究,从业人员执法能力、特种设备操作技术和技能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组织领导,应急体系初步建立。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建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质监、安监、经信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监管领导小组,制定了《县直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得到较好落实,进一步加强了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二是修订应急预案。由县质监部门牵头修订的《远安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正在进行审核,预案进一步明确了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的操作规程及各部门、相关人员职责,应急协调配合能力和救援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开展应急演练。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安全问题,质监、安监、住建等单位联合开展了电梯、锅炉、天然气管道等多个科目的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创新监管模式,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一是警示约谈敲警钟。今年上半年,先后组织“电梯维保单位警示约谈”、“公众娱乐场所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约谈”、“高层住宅物业公司电梯安全管理警示约谈”等警示约谈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红线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二是摸底排查明“家底”。2015年,县质监局牵头对全县所有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普查、登记、造册,精准掌握了特种设备的具体信息,进一步摸清了全县特种设备的分布和数量。三是动态监管提效率。县质监局建立特种设备监管动态系统,有效实现了监督管理与检验检测数据的实时更新与互通共享。县公安局建立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要害部位、进出通道视频监控实行全覆盖,民警定点联系相关企业,对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实现动态跟踪监管,有效提升了特种设备技防水平。县住建局狠抓环节管理,对建筑起重机械实行施工现场监控,强化城镇燃气行业管理,安装自动控制系统、报警装置和监控系统,严格控制数据和监控设备运行状况。
(四)严格执法监察,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一是专项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电梯、液化气、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善各类特种设备档案数据信息,对特种设备实行定人、定岗、分类管理,保障安全运行。二是严格执法。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仅2015年一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单位130余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4份,排查安全隐患86个,处理违法案件24起。三是加强督查。在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基础上,加大突访、暗访、走访力度。每年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深入重点企业、商场、学校、医院等特种设备重点监控部位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调查组认为,《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单位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从管理现状和发展趋势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一是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宣传,普及特种设备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全社会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知晓率,增加企业和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二是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提升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法治环境。三是强化教育培训。要有计划、分层次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作业人员学习培训,让他们熟悉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提高安全操作技能,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监管能力,真正做到依法监管,依法行政,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和使用,为远安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一是建立完善沟通机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建立完善联动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高效协调的联合监管执法制度,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监管合力,提高综合监管水平。三是建立完善责任机制。加强县、乡(镇)安全网络建设,解决好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落地问题,推进特种设备网格化安全监督管理。
(三)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要依法落实管理人员,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完善考核奖惩,加强隐患排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二是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要严把监督考核关、严把安全准入关、严把现场安全监察关,确保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落到实处。三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发挥公众力量参与监督,探索建立完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加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结果。积极引导公众加强安全意识,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主动举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监督体系。
(四)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一是突出监管重点。要强化对重点单位、重点设备、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电梯、气瓶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联系紧密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切实加强对学校、医院、车站、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强化监管保障。进一步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力度,优化监管执法队伍结构,增加监管执法力量,完善经费供给机制,强化监管经费保障,及时更新升级监管设备设施,进一步夯实特种设备监管保障基础。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继续保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强化隐患排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一是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的组成和相关部门职责,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协同各部门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演习活动,将应急预案落到实处,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专家库,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储备工作,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三是坚持抓好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和事故预警体系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监管关口前移,做到隐患早预警、早发现、早预防,形成组织严密、协调有效、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