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问卷调查情况及分析报告
7月19日至24日,县局组织三个组,对全县乡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对象为各村三职干部,共发放调查问卷108份,回收108份,共征得意见302条,对问卷中提出的3类9个问题汇总情况如下:
关于对过去一年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体看法,68人认为这项工作对依法治村、建设法治乡村具有重要意义;23人认为法律顾问工作在村(居)法制宣传上发挥了重要作用;33人认为法律顾问人员在调解纠纷、法律咨询上做了很多工作。
顾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在村(居)没有发挥作用的原因,有28人认为是法律顾问工作管理上的问题;49人认为是与村(居)委会联系、协调上出现了问题;也有少数人认为是法律顾问人员法律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
对于今后改进法律顾问工作,48人认为应该修改、完善合同,细化权利义务,强化合同责任;16人认为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竞聘担任法律顾问;36人认为需要改变考核、兑现方式,优化考核办法。
在回答问卷的同时,村干部还提出了总共有104条的建议,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希望顾问人员加强联系共30条,占比近28.8%,有的村干部对加强联系还提出了明确要求,如采花乡万里村委会主任向宏桂建议:顾问人员要参加每月村综治例会,了解稳定工作情况,对疑难问题进行指导。怀抱窝村向光曙建议:律师和综治办签订合同,村委会有法律服务需求,与综治办联系,因为律师长期住渔关,村委会直接与律师联系不方便。
二是要求顾问人员开展对村民的法制宣传14条,要求举办法律知识讲座6条,发放宣传资料1条。有些村干部表示,以后村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召开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都要请顾问人员参加,请顾问人员讲授法制课。采花乡万里村委会主任建议顾问人员参加每月综治例会,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的难题;石柱山村张远录建议:培养法律服务者的奉献精神,要时时与村委会主任沟通,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指导村级进行法律知识学习。
三是关于加强和改善法律顾问管理问题,要求强化职责,工作落实到位13条。如牛庄乡九里坪村邹太俊提出在村委会设办公室,提供良好的办公场所,提高法律服务待遇,多到村进行指导,教育百姓如何遵纪守法,为文明乡村打好基础。火田坑村幸必武建议,首先要强化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二是细化法律顾问权利义务,真正成为村民权利的维护者,法律意识的推动者,村民自治的开拓者。
从这次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108份问卷反映了全县各村(居)对法律顾问工作的综合意见,客观反映了法律顾问工作的现状,村干部出于对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今年的工作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从综合意见来看,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1、加强与村委会的联系协调。今年已经是第二个合同年度,也是承前启后的一年,这个问题不妥善解决,将会带给下一年度。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仅仅靠顾问人员还不行,县局首先要与乡镇加强联系和协调,加强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发现好的经验进行推广;二是加强对法律顾问指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法律服务需求,促进顾问工作的开展;三是要和乡镇对法律顾问统筹管理,有效利用法律服务资源,有计划、有组织,减少盲目、增加主动、提高效率。
2、对于强化责任,提高服务意识的问题。乡村法律顾问是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更是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法律服务人员需要强化责任,提高服务意识,司法局应该加强合同期内的指导和监督,定期检查,督促工作。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把乡村法律顾问作为本所的一项重要工作研究和部署,作好计划和总结,适时组织开展活动,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党员和党支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和带动全体顾问人员做好工作。
3、对于优化法律服务。很多村干部对法律顾问开展法制宣传、指导和参与调解工作提出了要求,说明农村和社区法律服务需求很大,各法律服务单位要将顾问工作拿在手上,认真研究,找准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切入点,主动参与村委会的各项工作,解决农村工作中的法律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