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妇女婚姻家庭状况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进城务工,寻求增收致富的途径。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导致农村出现了一个独特的妇女群体—留守妇女。丈夫长期外出打工,妻子留守家庭,她们承担着生产劳动、教育子女、赡养老人等重担于一身,在身体和心理上都承受着较大压力。随着留守妇女离婚率的增高,这部分人的婚姻家庭关系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引人关注的重要因素。近期,佳木斯市妇联通过走访、开座谈会、发调查问卷等形式,在6个乡镇的18个村开展调研活动,有500多名留守妇女参与了调研活动。现将调研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村留守妇女婚姻家庭的现状
从年龄结构上看,30—49岁的留守妇女人数达到329人,占总人数的65.8%,这个年龄段的妇女,她们上有老下有小,既要照顾老人和孩子,又要担负起家务和农活,留守在家中的她们承担精神和身体上的双重重任;50—69岁的留守妇女是140人,占总数的28%,50岁以上的留守妇女主要是承担照顾孙子、孙女和部分家务的责任。从文化程度上看,主要以初中文化为主体,达到240人,占48%,其它小学文化、高中文化、大专及以上文化分别为161人、67人、32人,文化程度相对普遍偏低。从经营的产业和收入情况看,大部分留守妇女以经营承包田为主,人数达到调查总数的54.5%;45.5%留守妇女从事着小规模的畜牧养殖;个别年龄偏小的留守妇女选择专职母亲的角色,单纯地负责照顾幼小的孩子,家庭收入完全依赖于丈夫的外出务工收入。在所有留守妇女的家庭中,家庭年收入万元以内的占大部分,达到62.5%;其中家庭年收入1万元以上的家庭65个;2万元以上的是68个;5万元以上的家庭共有35个,这种高收入的家庭,收入来源主要是以外出务工收入为主,这部分务工人员主要是因为掌握一定的手艺或技术,所以收入相对较高。
二、农村留守妇女婚姻家庭家庭存在的问题
1、婚姻问题。一是夫妻长期聚少离多,在情感交流上远远不够的,导致互相猜疑、感情淡薄。二是丈夫接受外界的新鲜事务,对家里糟糠之妻产生了嫌弃的心理,产生了离婚的念头。三婚外情上升,有的直接抛妻弃子,离家出走,数年不归,或另建新家。通过此次问卷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女性担心长期两地分居丈夫在外地移情别恋的问题。
2、经济问题。农村留守妇女发展能力较弱,大部分农村留守妇女存在小富即安、安于现状的思想,一切花销都依靠丈夫的打工赚钱提供。自己没有专长,致富无门路,只守着家里的几亩责任田。对家庭依赖过大,在家庭中的地位较低,经济上没有自主权。
3、健康问题。农村留守妇女不仅要承担全部家务劳动,还要承担繁重的体力农活劳动,在身体和心理上承受很大压力。一是长期的身心疲惫、精神空虚严重损害了她们的身体健康,身体状况普遍下降。二是自我保健意识不强造成小病不求医,造成久积成大病的局面。三是留守妇女会成为不法分子的骚扰对象,心理上缺少安全感。
三、关爱农村留守妇女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1、完善机构,大力推进留守妇女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妇女之家建设,留守妇女聚集的村都建有妇女之家。成立了由村委会干部、教师、医护人员、科技工作者为主体的专兼职服务队伍,定期组织留守妇女开展活动,使“妇女之家”真正成为留守妇女儿童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二是健全档案,规范管理。依托村级组织网络,摸清并掌握留守家属基本情况,重点了解留守妇女姓名住址、外出丈夫姓名及务工地点、联系方式等基础情况,建立留守家庭情况档案。三是建立留守妇女互助小组,倡导“一人难,众人帮”,创新了互助机制,减轻了留守妇女生产、生活压力。从互帮农活到互学养殖、互助经商、互带就业,从矛盾纠纷调解、邻里守望、到电话呼应、禁毒禁赌,互助范围不断扩大,互助内涵逐步延伸,促进农村留守家庭的平安和睦。
2、搭建平台,积极推动留守妇女自身发展。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号召留守妇女发扬“四自”精神,追求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发挥“妇女之家”的阵地作用,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心理情绪疏导,调适婚姻家庭关系,切实加强人文关怀,让留守妇女由自卑、苦闷的“看家妇”,变成开朗、自信的新农村“主力军”。二是强化培训,在技术上“带”,各级妇联组织注重组织留守妇女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切实转变传统观念,将农村留守妇女培养成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不再是只依靠丈夫打工赚钱生存的弱势人群。三是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在资金上“帮”。落实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努力在创业资金上给予留守妇女以帮助。
3、关注民生,切实抓好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佳木斯市妇联以“康乃馨关爱计划”为载体,建立起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具体为五大行动:一是康乃馨留守妇女健康行动。各级妇联协调医药卫生等部门免费为农村留守妇女进行健康体检,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三八”节,市妇联协调市肿瘤结核医院为140名妇女发放了爱心体检卡。二是康乃馨贫困留守妇女生活救助行动。各级妇联在“三八”、“春节”等节日,号如社会爱心人士为贫困留守妇女捐款,走访慰问贫困留守妇女。三是康乃馨留守妇女创业援助行动。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服务、建立妇女农业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女能人的传帮带作用。四是康乃馨留守妇女心理关爱行动。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让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进乡村,填充留守妇女的业余生活。妇联干部深入留守妇女家庭询问她们家里的生产、生活情况,勉励她们克服困难,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组织心理咨询师为留守妇女进行心理咨询。五是康乃馨家庭志愿服务行动,组建了家庭志愿服务队伍,从生活、生产、身心健康为她们提供服务。通过市妇联实施康乃馨关爱计划,让最广大的农村留守妇女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妇联组织的温暖。
四、关于农村留守妇女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1、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留守妇女权益维护工作。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制度,为解决留守妇女权益维护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要将留守妇女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大力发展区域经济,坚持务工促增收、创业促转移,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为农民提供信贷扶持,让有条件、有技能的农民就地发展种养殖业,切实为农民增收搭建平台。
2、要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大力弘扬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通过开展 “五好文明家庭”、“寻找最美家庭”、“好丈夫”、“好媳妇”、“好婆婆”等丰富多彩的评选表彰活动,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构建和谐家庭。
3、要提高留守妇女维权和发展能力。一是教育广大留守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意识。二是加强普法普法、维权力度。在农村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加强《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对留守妇女自身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三是加大对留守妇女的科技知识培训,提高其生产、生存能力。四是加强平安家庭建设工作,为留守妇女提供平全、和谐的生活环境,使家庭更加和睦美满。
4、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妇女之家建设投入力度。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的作用,及时为遇到婚姻、家庭生活问题的留守妇女提供各种帮助,使其尽快摆脱困境,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和纠纷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