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如何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调研
党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党的各级各部门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乡镇纪委作为信访工作的前沿阵地,如何构建适应新形势的信访工作新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是当前乡镇纪委信访工作面临的重大难题。
一、当前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主要形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的推进和社会利益的不断调整,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信访工作在加强监督、联系群众、协调疏导等方面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重,涉及各方面利益的矛盾更加突出。主要表现为少数干部腐败与广大群众维护切身利益的矛盾,干部政策法制观念淡薄与广大群众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的矛盾,群众要求解决问题的迫切性和信访举报处理需要一定过程的矛盾。这些矛盾的存在,不仅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使本来一般的信访问题逐步激化、愈演愈烈,最终引发、导致群众联名信访和集体上访。
二、当前信访举报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信访工作意识普遍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信访工作的自觉性,信访工作成了名副其实的民情“晴雨表”,成了党群干群的“连心桥”,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协作机制得到创新。乡镇都已建立信访协调指挥中心,信访资源得到进一步整合,信访工作强大合力已经形成。村组之间、单位之间、村组与单位之间协作制度已经建立,跨村组、跨单位的信访问题已能共同处理。基本形成有机构有制度、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信访工作机制。
(三)监督考核机制得到落实。乡镇党委政府都已建立和完善了责任制,落实了责任主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主要领导都能亲自阅批重要来信,参与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信访举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形成常规制度执行。各乡镇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将有关业务指标等内容纳入目标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体部署,实行日常监督管理与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
三、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访工作基础不牢,渠道不畅。部分乡村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信访工作基础薄弱,机构、人员、责任没有落到实处。有的乡镇、村虽然设立专门的信访举报接待机构,建立完善了信访举报接待、受理、登记、呈批、办理等各项制度,但没有按规定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群众来访时只见牌子不见“位子”。
(二)群众维护利益方式粗暴。部分群众对国家《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不够了解,在信访活动中不自觉地违反了信访条例规定,采取了较为偏激的反映方式,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有的对法律条规理解较为片面,过分强调自己的权利权益,而忽视自己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没有如实、客观反映情况。
(三)信访案件办理质量不高。基层向上级反映的信访问题,有相当一部分问题基层都受理过,但因基层信访办理质量不高,处理不到位或处理后没有及时反馈,群众又将问题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上级受理的一些基层信访问题按程序转到基层办理后,有的乡镇也未对问题引起足够重视,没有采取措施予以认真解决,甚至有的基层干部对群众的上访采取压制或报复的方式对待,导致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初访逐步演变成重复访。
四、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应改进的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主要问题,基层信访干部要不断调整工作思路,从转变观念、筑牢基础、规范行为、创新机制等方面入手,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信访举报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一)转变观念,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自觉性。
一要转变信访工作不是中心工作,不影响大局的认识,树立抓好信访才能保稳定促发展的观念;二要转变信访是负担,上访是添乱的认识,树立信访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纽带的观念;三要转变信访越抓越多、越抓越乱的认识,树立解决一件少一件,坚持不懈去抓就能促进和谐的观念;四要转变只有发展经济才是实绩,做好信访工作不是实绩的认识,树立稳定是第一实绩的正确政绩观。
(二)筑牢基础,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主动性。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紧紧围绕落实责任、健全机构、畅通渠道入手,不断夯实基层信访工作基础,主动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
1.建立健全机构。首先,要建强乡镇一级信访举报工作阵地。目前我县在各乡镇都成立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中心,但因乡镇纪委人员有限,没有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与乡镇信访办和群众工作站联合办公未形成长效机制,出现了机构、工作人员名单挂在墙上实际什么都不管不干的现象,克服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其次,要充实村级群众诉求工作站力量,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或代理信访群众向上反映诉求,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反映情况,有些问题就地得到解决。
2.畅通信访渠道。运用现代化的通信工具和网络,建立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快车道。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信访联系点制度,由联系领导定期到信访联系点接待群众信访,了解群众诉求,并负责对联系点的信访问题进行协调、调查、处理。有条件的乡、村还应建立信息平台,落实好“五公开”工作,并开通领导信箱和网上举报信箱,使群众既可以运用传统的写信、走访形式反映问题,也可通过电话、网络等现代通信方式快捷地反映问题。
(三)规范行为,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有序性。
1.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首先,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如利用信访下乡、下村和公开接访等活动,将《信访条例》中规定的上访规则等相关知识,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制做黑板报、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进行普及,用正确的舆论引导群众,减少诱发群众异常访的因素。其次,要注重现场引导,与信访群众面对面交流,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使群众明白在信访过程中哪些行为是正确的,哪些行为是不被允许,是违反法纪规定的,使群众的信访活动合法有序。
2.健全法律法规,依法打击信访违法行为。现行《信访条例》对违法信访者的处置没有制定详细的细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所适从,造成违法信访的成本偏低,违法信访活动得不到有效遏制。所以要建立健全对违法信访活动的处置办法、细则等法律条规,对那些不听劝阻、冲击政府机关、打骂政府工作人员等违法行为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3.规范信访办理行为,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全面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工作,实行阳光信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规范信访干部行为,依法处理信访问题。要建立实行信访首问责任制、初信初访首结制度,对群众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要查准、查清,一次办结。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意见合法、合规、合乎情理。要依法分流和妥善解决涉法涉讼信访。对于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及时引导信访举报人向应受理的单位反映,按法定程序解决。对于困难和弱势群体,要建立涉法涉诉援助制度,对困难群众予以司法援助。
(四)创新机制,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连贯性。
1.创新信息沟通机制。要充分发挥信访信息员的作用,建立定期反馈信息和报送信息制度,全面主动掌握基层信访动态,及时采取对策。乡村两级纪检、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对重大信访情况、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以及信访办结情况进行通报,让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及时掌握信访举报动态,重视信访工作,了解群众呼声,进而加强和改进基层信访工作。
2.创新预防机制。一是要建立下访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下访预告制度、处理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制度等,要将下访工作列入各村组、各单位重点工作之一加以考核,将下访工作细化量化,确保下访工作不走过场,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要建立常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定期对区域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予以化解。县级要对乡镇、村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经常进行督查,并建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排查不彻底引发重大信访矛盾隐患的要追究当地领导责任。三是要推进预警机制建设。要加强预警信息网络建设,及时掌握带倾向性、苗头性等影响当地党风政风方面的预警信息,找准信息“症结”,做好“预警”处理,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的产生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