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县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的思考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防范技能的形成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县总面积703平方公里,辖11个镇乡,300个行政村,总人口56.77万,农村人口比例超过80%,全县现有餐饮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000余家,监管服务对象呈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要切实保障农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除加强日常监管外,更重要的是在广大农村地区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意识、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和积极参与监督意识。
近年来,**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固定宣传站、流动宣传车、宣传展板、广播、电影公益宣传等多种“上门下乡”的宣传形式,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送到农村一线,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县农村人口众多、交通不便、居住分散和传统观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农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法制意识仍较为淡薄,安全饮食用药知识仍较为缺乏,识辨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能力还不强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食物中毒事件和游医药贩利用农村群众特别是农村“留守老人”防范意识不强,兜售假冒伪劣药品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危及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县农村食品药品科普现状
1.农村群众尤其是留守老人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匮乏。农村群众尤其是“留守老人”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识别骗术能力较差、接受宣传教育较慢、对食源性疾病进行有效防护等健康知识较缺乏,以致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极易将非药品当做药品误买误用。知道添加剂的群众,但对添加剂如何使用、是否有害等却并不了解;不能合理、科学、安全地安排日常饮食;对市场上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缺乏认知;对药性认识、应对药物不良反应等常识匮乏,导致他们盲目用药,长期、大量使用药物尤其是抗生素类药物而引起对药物的敏感度降低产生耐药性等。
2.农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部分农村群众尤其是中老年群众仍迷信偏方、秘方、偏信名为义诊实为卖药的行为、深信地方电台夸大疗效的药品广告并主动购买。
3.农村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不强。部分农村群众在购买食品药品时,不关注保质期、生产厂家、日期、商标等。对所购买的食品药品有所怀疑或确定为假劣时,有的嫌麻烦不愿追究,有的因碍于情面不举报,还有的不想“惹是生非”。
4.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力量不足、覆盖率不高。近年来,县食品药监局提出“寓管于教、寓教于乐”的宣传工作思路,提出“让食品药监走向社会,让社会了解食品药监”的工作目标,让广大群众知晓食品药品安全法规、饮食药用安全知识,并主动参与到食品药品监管中来。近两年,开展宣传咨询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5万多份,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简报等媒体进行深入宣传。但因人员编制紧缺,难以全方位覆盖全县703平方公里2000余家的监管服务,只能选取代表性的乡镇进行宣传,而在宣传中也多少存在“重上轻下”的倾向,加之宣传对象具有广泛性,我们又往往只关注其共性而忽略对象的差异性,导致农村宣传相对比较薄弱,部分偏远农村甚至还存在宣传空白。
5.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违规现象比较严重。我局在检查中经常发现,有的广告未经批准就刊播,有的虽经批准但未按核定内容刊播,故意夸大疗效和作用。更有甚者,一些保健食品推销员为推销自己的产品,往往选择一些年龄较大,身患风湿、高血压、高血脂等慢性病的群体,先赠送后购买,故意虚假夸大保健食品有治疗功效,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
二、加强对**县农村食品药品的科普宣传的思考
三军未动,宣传先行。对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来说,“科普宣传也是重要的监管”。搞好宣传工作,需要专业化的宣传队伍、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广泛的宣传阵地以及周密细致的宣传策划。要融宣传于监管和服务之中,广泛开展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社会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宣传的覆盖率、渗透率和传播率。20**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利用强大的宣传正能量抓住农村群体这个重点,加强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宣传,使食品药品监管法律知识、饮食用药科学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让农民群众懂法律法规,会识假辨假,能及时举报游医药贩,养成科学的饮食用药习惯,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加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的组织保障。组织保障是宣传教育的根本,我局成立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亲自抓宣传工作,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宣传队伍,制订有奖有惩的宣传考核办法;针对农村群体制定专题宣传方案,充分发挥乡镇食安办和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三员”宣传作用,搭建有效宣传途径,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配套安排宣传经费,将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合理饮食用药知识宣传到镇、村、社、农户家中,让每一位群众知晓,并有能力辨别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能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到饮食用药安全。
2.媒体正确引导食品药品安全性问题。媒体是导向。针对“广告未经批准就刊播,虽经批准但未按核定内容刊播并故意夸大疗效和作用”的现象。媒体应加强自律,诚信广告,不应误导、诱使患者长时间、大剂量服药;应客观科学地介绍药物的不良反应,普及合理用药、安全用药,增强人们突遇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对政府相关政策的宣传,以利于政策的落实,充分利用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客观地报道有关药物安全性的事件,帮助人们监督医院、医药企业的行为,以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
3.“五个带动”增强宣传的针对性。针对农村群众不同的知识层次,可采取分步宣传的方法,实行“五个带动”,一是由学生带动家长。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乡村课堂”活动,培养农村学生良好的安全意识,掌握了解相应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通过学生影响并带动、促进家庭成员。**县现有中小学幼儿园在校生7万余人,按一名学生影响一个家庭,一个家庭按3口人计算,将直接影响21万人左右。二是由村干部带动村民。村干部熟悉农村实际,具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分批培训一批村干部,由他们影响村民带动村民掌握相应的知识。三是由知识层次较高的群众带动知识基础薄弱的群众。知识层次较高的群众接受能力更快,可作为先期宣传对象,有针对性的向他们发放安全知识手册等,请他们带动身边的人。四是由食品药品安全“三员”带动周围群众一起打假维权。五是由农村卫生室、乡镇药店人员带动身边群众。农村卫生室、乡镇药店人员掌握一定的药品知识,将他们培养成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的生力军,与身边群众一起打击非法经营者,保护自身权益。
4.广辟五个宣传途径,增强宣传的多样性。在传统的宣传方式基础上,增加如下适合面向农村群众的宣传,确保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农家:一是充分利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将宣传工作纳入当地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编写农村实用的通俗易懂的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知识读本、歌谣等,采取“宣传队进村、宣传栏到组、宣传册入户”等形式开展教育。二是利用节假日,结合农村集市分片到每个乡镇适当组织一些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每年每个乡镇至少开展1次宣传咨询活动。三是将宣传资料送到各个行政村,利用农村广播定期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内容和具体案例分析等,在当地广播开播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四是利用计生三结合、“挂包帮”等活动不失时机进行宣传。五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及法律法规文艺巡演活动。
5.搭建六个宣传平台,增强科普宣传效果。一是搭建广电报刊媒体平台。在《**日报·**周刊》开设食品药品科普宣传专栏;在县广电台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专题节目,通过农村广播网、电视台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二是借助国家“2**1”工程的实施,在公益电影下乡活动中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片3600场,每个村年均12场。三是搭建短信群发平台。建立全县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药品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短信群发平台,定期发送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短信。四是搭建网络媒体平台。在县食品药监局网站上开通专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制作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开展食品药品知识科普宣传等,做到公益宣传家喻户晓。五是搭建阵地平台。在各镇乡、县城农贸市场等人群较集中场所设置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公益宣传栏,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六是搭建“五进”平台。针对学校、农村、景区等重点群体开展食品药品保化品科普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进农村、进企业”五进宣传。
6.抓好三个结合,增强宣传的实用性。宣传的目的在于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执法氛围,因此,在宣传中我们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在方法上,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与提高执法人员的宣传能力相结合,确保宣传质量。与农村群众接触最多的是执法人员,他们将宣传工作融合到执法中,通过实实在在的事例向周围群众进行宣传,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要不断强化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口语表达能力,使执法人员人人都能熟知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在下去工作时,能够宣传政策说清事实,讲明法律条款。二是在宣传形式上采取集中宣传与长期宣传相结合,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既利用重要节假日、特殊案例、送法下乡等进行专题宣传,又要合理安排宣传内容,调整宣传时间,确保宣传不间断。三是在方式上,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与畅通举报机制相结合,引导群众的维权利意识。在全县每个行政村的主要路口、醒目地段设立一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服务牌,公布关于食品药品质量、药品价格、无证行医等监督举报电话,同时,设立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箱,畅通不同的举报渠道,使全县农村群众投诉有门。
农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的提高,将为监管执法创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全县食品药品监管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需要我们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多措并举,大力普及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努力提升农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维权意识和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