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原创调研报告
xxxx同志在党的xxxx大报告中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新形势下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否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关乎司法行政系统的长远发展和职能作用的发挥。因此,在基层建设一支“组织健全、作风过硬、廉洁高效、业务精通”的司法行政队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下面就如何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谈谈自己的想法。
一、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概况
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包括局机关、12个司法所、7个律师事务所、6个法律服务所、1个公证处。局机关有党员30名(含退休人员),司法所有党员53名(隶属镇街党工委),律师事务所有党员10名,法律服务所有党员5名,公证处有党员4名。目前,我区司法局建立了党总支,下设五个党支部,有党员44人(不含司法所和个别律师事务所)。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建设的重点在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行业。我区司法所属双重管理体制,大部分司法所与街道相关部门联合成立党支部,长期在街镇参加组织生活。法律服务行业属社会组织,工作场所相对分散,人员流动性较大,目前还有一个律师事务所3名党员和2个法律服务所各1名党员组织关系在所属社区。
二、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要求存在差距。近年来,省、市对各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司法所、法律服务行业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要成立党支部,不符合条件的要成立联合党支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和规范化建设必要条件。目前,我区还有7个符合条件的司法所、1个律师事务所未成立党支部,法律服务行业还有5名党员组织关系没有转入区局党总支。主要原因是:司法所、法律服务行业认为建立基层党组织需要工作场所、工作经费,还要组织各类活动,与街镇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党支部或者把党组织关系放在社区比较方便。
(二)少数基层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与职能不相适应。目前司法所的党员组织关系分布在街镇,所在党支部党员人数多、部门多、工作性质各不相同,有些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正常;法律服务行业少数党员只重视业务建设,忽视思想、组织建设,甚至个别律师事务所对律师行业要不要建立党组织认识不清,把组织关系放在社区不参加组织活动也无所谓,不愿意接受区司法局党组织的直接领导。这种思想认识上的偏差,致使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得不到发挥,与司法行政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不相适应。主要原因是:少数党员平时忙于业务工作,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对必要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感到无所谓,淡化了组织纪律观念。部分党员把党建工作与单位发展割裂开来,导致党建工作与单位和个人的发展相脱节,不能充分运用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来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从而实现个人自身价值。
三、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几点思考
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培养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司法行政党员队伍,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需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xxxx同志在党的xxxx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这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对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高度重视,也说明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全面落实新时期党建工作要求,各街镇工(党)委组织部门和区司法局党总支要紧密配合,加强沟通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领导工作机制,把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贯彻党的xxxx精神的具体体现,从政治上、思想上进一步认识到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是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因此,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组织建设,按照“五个好”的标准规范建设基层党组织。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紧密结合基层工作性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在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党组织建设方面。对同驻一个街镇,都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应分别成立党支部,对两个所共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联合组建一个党支部,接受街镇工(党)委和区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的双重领导,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对两个所党员人数不足、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主动纳入地方党组织建设规划之中,党员组织关系隶属街镇工(党)委管理。区局党组分三个片区召开了司法所党组织建设推进会,拟于今年底推进60%以上的所建立党支部,到明年底符合条件的所要全部建立党支部;二是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党组织建设方面。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单独建立党支部。对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所,按照就近原则联合组建党支部,人员组织关系全部转入司法局党总支,并接受管理;三是在司法所、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方面。凡没有成立党支部或没有党员的司法所、法律服务行业,司法局党总支要选派懂业务、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到基层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基层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从而消除基层党建工作的空白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实现“有班子、有制度、有阵地、有活动、有经费”的目标,对照“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标准建设基层党组织。
(三)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司法所、法律服务行业是司法行政系统一线窗口单位,基层党员队伍素质关乎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整体形象和职能作用发挥。因此,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要从四个方面入手:
1、加强队伍管理,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由于法律服务行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对新转入法律服务行业的党员要加强管理,确保人事关系和组织关系同时进入,杜绝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的现象发生。平时要注重培养和吸收政治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上成绩突出,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的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
2、强化理论学习,提高党员队伍综合素质。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员队伍的学习能力,要教育全体党员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多读书、读好书”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参加公务员“5+X”能力、党务干部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政治思想、理论文化和道德修养等方面综合素质。
3、注重队伍培养,关心队伍的成长与进步。司法所建立党支部后,司法所长是党员的应由所长担任党支部书记,也可以由副所长或其他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司法所配备教导员或专职书记负责党建工作,使司法所党建工作逐步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区局党组织要为党员律师参政议政提供条件,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员律师组建法律顾问团,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建言献策,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建议,代理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化解,扩大和提高党员律师的社会知名度、信誉度和影响力,为他们走上政治舞台创造条件。积极推荐优秀党员律师参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使他们在个人成长与进步的同时,更多的承担社会责任。
4、树立争先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基层党员队伍中要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在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工作中培养、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利用身边的典型人物推动和促进党员队伍争先进位意识。教育和引导党员队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新风正气,模范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倡导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永葆基层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确保系统内党员队伍在“争当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