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原创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第六个五年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法制教育在街道和社区得到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居民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有效地推进了民主法治建设的快速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从当前的普法工作实践来看,仍有一些问题影响社区普法工作的推进。现结合本人在大厂街道和社区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就如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浅谈自己的思考。
一、当前街道、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机构,确保了法制宣传工作正常开展。街道、社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提升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是开展活动,法制宣传工作成效明显。近年来,包括大厂街道在内的许多街道、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了很大改观,教育方式和手段也日趋多样化,比如利用通过“18”法律广场、“12.4”法制宣传月和“综治宣传月”等宣传活动,使法制宣教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广大市民的首肯。
三是学会用法,市民法律知识明显增加。特别是经过“五五”和“xxxx五”普法,广大居民群众通过“法律xxxx进”、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活动,法律意识显著增强。在给社区居民做的一份问卷调查中,我们发现有90%以上的人选择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明显增强,这也充分体现了广大居民的法律维权意识在逐步提高。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
1、重视程度不高。当前全社会都在倡导建设法治型社会,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更加关注经济任务,认为法制宣传教育只是一项“软指标”,既花钱又费力,短时间内难以见成效,因此重视程度不够。往往变成了我们司法行政部门唱“独角戏”,严重影响了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
2、宣传经费不够。社区在法制宣传方面虽有经费预算,但数额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很多情况下是借助其他指定活动节省或挤出的经费用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虽能取得一些成效,但无法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3、专职人员不足。说大厂街道辖区而言,近年来,由于区域调整,许多小的街道撒并为大的街道,相对来说,新的街道责任辖区范围广、人口多,尤其是吸毒人员、矫正对象、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更是数量较多,而整个街道司法所负责法制宣传的专职人员却仍维持2人左右,这一状况与上级要求很不相匹配,很难扎实推进法制宣传工作。目前,社区的法制宣传员全部由分管综治的副主任兼任,这些分管副主任自身工作多,对社区普法工作无暇顾及,有的年龄较大、法律知识少,在处理运用法律条款解决矛盾和突发事件时,往往束手无策,导致一些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不得力。
4、宣传手段不多。社区法制宣传至今仍停留在散发资料、设立咨询台、更新宣传栏、张贴标语横幅等传统静态形式,效果不明显,居民关注度小。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居民乐于通过动态方式从电视(如《法治在线》)、电台等节目获取法律知识。
5、重点对象不平衡。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是指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及流动人口等人员。在法制宣传实践中,只有青少年教育工作开展得较好,而领导干部任务重,公务员事务多,企业家经营忙,农民工打工散等因素,使得绝大多数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陷入盲区。
6、阵地作用不大。主要表现在许多社区宣传阵地建设有名无实,硬件投入雷声大,教育活动雨点小,导致活动阵地内的电脑设备、法律图书及其他活动项目设施长期闲置或是不对外开放,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对提升街道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的基本思考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应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提高到关系依法治国和全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的高度上来,纳入到各级绩效考核上来,教育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2、健全机制,落实制度。第一,增加人员经费。重点解决司法所和社区宣传经费、人员配置及工资待遇等困难。宣教经费除街道按规定正常预算外,对有困难的街道上级有关部门还应给予拨付,以弥补经费不足。从根本上解决宣传员专职队伍问题。第二,构建宣传人才网络。整合现有资源,充分发挥街道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联络员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法制宣传教育人才作用,把法制宣教活动引向深入。第三,搭建街道法制宣教大舞台。法制宣教不仅仅是司法所的事,法制宣传的内容更应贴近居民的实际,尤其是养老保险、劳动保障、住房安置、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更受居民关注。可在这些职能科室设立兼职宣传联络员,适当考虑补助,司法所和社区宣传员经常与他们对接,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各职能科室业务相结合。第四,加快社区普法员选聘,重点对象是将大学生“村官”选聘到普法队伍中来,使他们成为各社区普法教育的新生力量。第五,发挥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在公、检、法、司等部门和律师事务所聘请在职或离职专家担任各社区、各中小学校法制宣传辅导员,指导社区、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服务。
3、辐盖死角,追踪宣传。在日常工作中除了要做好五大重点对象的宣教工作外,更应当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经营商贩、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这部分人群的文化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自控能力差,遇事极易冲动,容易引发犯罪,危害社会稳定。对这一人群开展宣传教育单靠街道法宣办、流管办、禁毒办等部门难度颇大,也很难集中宣教。建议可以发挥街道网格员的作用,在有条件的社区进行试点,做法是由社区网格员,按所分配的居民户数,大部门时间蹲点沉降在流动人员集中区、店铺和居民家中,随时掌握分配户所有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动向,采取散发传单,宣讲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对于法制宣教工作的深入开展有一定推动作用。
4、进居入户,解决民生。在法制宣传教育层面,最基础的任务就是要了解社区居民的需求,不断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法律需要。因此街道各部门、社区需要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加强和促进民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宣传,一是要重点宣传推动社会和谐、帮助群众生活、促进民族团结等与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要重点宣传养老保险、食品药品安全、卫生防疫、道路交通、校园安全、物业管理、劳动用工等与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要重点宣传户籍制度改革、基本药物改革、住房政策、消费者权益保护、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与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5、创新思维,更新形式。创新是实现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的催化剂。因此,我们必须突破惯性思维,改变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陈旧格式,在继承传统的、行之有效的方式上,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
第一,要创新宣教队伍。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在法制宣教方面的示范作用、推动作用、创新作用和维权作用。志愿者们是法制宣教一支重要的力量,不仅宣传法律法规,还能成功化解许多社会矛盾。因此,组建一支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势在必行。应对辖区内的人员结构进行摸底排队,聘请一些法律专家和法律专业大学生,政法岗位退下来的离退休干部,在职的律师、法官和其他法律服务人员以及愿意参加此项工作的社会热心人士加入到愿意者队伍中来,共同参与街道和社区法制宣教工作做贡献。
第二,要创新宣教形式。一是要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技术的优势,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各种法制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法制宣传平台建设,及时全面地掌握街道范围内的法制宣传工作动态,二是要加强信息化管理和考核。定期交流各部门、各单位和社区宣教的工作动态和经验,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宣教工作效率。三是要形成法制宣教的多样性。既要图文并茂讲解,又要以案现身说法;既要正面积极引导,又要反面典型事实说话;既要庄重严肃的正式宣讲,又要丰富多彩的广场宣教表演,使广大市民在潜移默化中增长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提振依法治国的信念。
第三、要创新宣传载体。伴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推进和群众法律需求的不断高涨,普法内容呈现出快速扩充丰富之势。这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有新的突破。必须改变过去那种简单机械灌输的方式方法,用法治文化的形式来感染居民,目前大厂街道普法文艺队自编自演的法治小品、快板、三句半以及湖滨社区的景泰蓝制作中心、法治书画展览等法治文化深受居民朋友们的喜爱,实践证明仅仅靠说教、灌输等方式是不够的,一次良好的法治实践本身就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教育,且效果远远胜过百次空洞的说教。我们要引导和指导群众从法治活动体验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理念。在法治实践方面,我深刻的感觉到xxxx冶山镇的法治农民画就是法治实践的很好见证,有力地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下一步我们将强化居民群众之间的互动作用,让越来越多的居民能够成为法治文化建设的主导者和实践者。
总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当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以思维创新为前提,以实践创新为基点,以机制创新为保障,街道和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