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司法局调研报告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加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以及人们对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特別是在开发开放以来,农村征地拆迁、企业改制中,由于经济方面的因素,在群众中出现的攀比思想严重,导致各类矛盾的发生层出不穷,而且发生的矛盾形式多样化、群体纠纷多、问题复杂化、调处程度疑难化、当事人的情绪过激化,频繁的矛盾发生,影响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进程,给社会带来不和谐的因素。
司法所作为基层政法部门,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力量,承担着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控制、调处这一重要职能。那么,面对矛盾纠纷复杂多样的新形势,司法所如何才能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主力军作用,更好地为四个文明建设履行好职能呢?在下文中,笔者将结合基层工作实践,从当前司法所的工作现状出发,对提高司法所实战能力提出四点建议。
一、司法所发展现状
1、工作力量不足
多年来,基层司法所一直承担着司法行政基础工作以及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等多项工作,即:人民调解、大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政府管理、决策提供法律服务等职能。面对这些工作,司法所的工作压力大,仼务多。特别是近几年,各个部门对工作要求质量高,检查考核多,创建评比多,台帐要求规范,就目前司法所的实际状况而言,笔者所在的区的司法所一般在4一8人左右,每人要负责1一2项工作,甚至更多过的工作任务,这给给司法所人员带来繁重的工作压力和精神负担,超负荷的工作也影响到司法所人员的身体健康。
2、基层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
由于司法所与区(县)局机关相比,通常位置比较偏僻,工作任务量大,工作环境也往往更为艰苦,尤其是一些已经成家的工作人员,因为在司法所工作经常占用到休息时间,无法陪伴家人。上述种种原因,再加上局机关对司法所管理时受到的地理位置、人力、时间的制约,都造成了部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高,个别情况下存在消极怠工的情况。
3、司法所分工不够科学
目前,从实际工作来看,司法所人员作了分工,各负其职,但有的所出现“分工如分家”,各干各的,遇到一些中心工作或要急办的事情,不能互相协调好,共同去完成,主要原因有三点。
其一,司法所工作多,任务重,人员少,各司其职,各有任务。
其二,有的司法所人员在一个所工作多年,负责某项工作也很长时间,对所内的其他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其他人分工负责的工作也不好插手,所以,协助所里其他同志做好某项工作,也不太现实,就是去帮忙,也是应付而己,也不能很好地去做好,更谈不上会有多大的成效。
其三,从实际工作状况来讲,所里人员之间无法配合做好其他工作,主要是每个人对司法所的职能不全面熟悉,了解掌握,从人员上来看,人员与工作量极不协调,现有的人员很难满足现有的工作需要。
此外,个别情况下也是由于具体工作人员的主观原因导致工作之间配合不好。同时,有的司法所对九项工作作了明确分工,加上有的司法所长或负责人在管理指导上存在一定的问题,在组织协调、指导上还缺乏能力,还有一些个别人员存在工作上怕吃苦,不主动,多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等原因,造成一些工作难以开展,任务不能很好地完成。
二、提高司法所实战能力的四点建议
1、多元化充实司法所人员
如前述,由于司法所人员少,任务多,要想全面认真的做好司法所工作常常是力不从心,更谈不上把工作做好,做出成效来。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主管机关要从实际出发,从工作上考虑,加大对司法所人员的增加力度,充实司法所人员力量,使司法行政工作真正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发挥积极的作用,更好地屐行好职能,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四个文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作用。到位,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更好地确保各项任务扎实完成。在现有编制有限的情况下,建议在积极争取编制的同时,发挥主观能动性,从行政、事业、聘用等多种渠道着眼,建立多元化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发挥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协调配合作用,调动法律工作志愿者的积极性,最大程度的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力量。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树立大局意识
人的思想決定一切,决定工作质量和成效,决定工作任务能否完成,特别是司法行政干警肩负着屐行职能的使命,肩负着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重任,为保证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走样,作为司法行政主管机关,要使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屐行好司法行政职能,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更好地为服务社会服务,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把“保稳定、保民生、保增长”作为是司法行政干警的首要任务。
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觉悟、思想觉悟,是每一名干警能够认识到做好本职工作是义务和职责所在,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如何做好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更好地为民办实事,这就需要各级司法行政主管机关从提高人员的思想,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着手,拟定对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计划、制定严格的教育措施,通过一系列的政治理论的学习,使全体人员在思想上有转变,觉悟上有提高,工作上不怕吃苦,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责任心。组织司法所人员进行政治、理论、思想教育的学习,从根本上解决人的思想问题,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为民意识、主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司法行政的职能才能够有所发挥,职能在工作中才能够得到充分体现,这样,才能扎实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司法所在党委、政府心目中才会有影响、有地位,司法行政机关在社会更显得有活力、有威望,在党委、政府心目中有地位,在群众中有威信。
3、加强业务素质和技能培训
加强对司法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培训,提高司法所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使每个司法行政干警能够适应新时期开展各项工作的需要。近二十多年来,司法所为服务党委、政府、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调处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领导一心一意抓经济、抓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更加凸显重要。司法所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取得的成效,多年来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但是,经济在不断快速发展、社会建设突飞猛进,各种矛盾更是多发,群体性矛盾更多,司法所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工作压力越耒越重,调处的纠纷更多,为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司法所人员要自学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把学到的知识,要经常性的对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法制宣传在维稳工作中更显重要。
加强对司法所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的培训,是新形势下工作的需求。很多人都会讲,“现在的工作好做,很容易”,但做起来就不那么简单了,没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业务知识作基础,没有理论和实践功底,稍有不慎,就会带来很多问题。现在有些人总把事情想得简单,认为不要把问题看得过于复杂,因此,司法行政干警如何适应新形势下工作的需要,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这就需要每个司法行政干警自觉地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政治与本职业务有关的知识,同时,要积极参加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有关业务、技能培训和继续深造学习的活动,只有通过学习,来丰富自已的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工作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屐行好职能,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把司法所人员培养成多面手
把司法所人员培养成“多面手”,换言之,就是使每个人对司法所的九项工作能拿得起、做得好。为使司法所的九项职能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有成效,提高司法所在四个文明建设中实战能力,树立司法所的良好形象,使司法所在党委、政府心目中占据一定的地位,增加群众的信任感,扩大司法所对外的知名度,笔者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其一,司法局作为司法所的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人员轮岗制度,由区局统一规划,各司法所根据工作实际安排本所人员轮岗,打破一人一岗多年,不了解所内全部业务工作的局面。
其二,制定司法所人员每年学习和掌握司法所一门其他业务的实施计划,并经过考试,同时,把这种学习纳入司法局对每名基层干警的年终考核,奖优罚懒。
其三,制定多种奖励机制,以此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把人要我做变为我要做的工作作风。笔者认为:虽然司法所的人员分工比较明确、责任到人,但从司法所的几项工作来看,有的人负责的工作任务重,要做的亊情很多,如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要做的具体业务工作多,而且,台帐要求严而规范,司法所有些工作相对轻松些,有些人闲的闲,忙得忙,也影响到一些人的工作积极性。
其四,司法所人员实行轮岗制度,这里的轮岗和第一点不同,指的是在不同司法所之间的轮岗。目前的情况是,很多工作人员往往在某个司法所工作多年,司法所之间流动性不强。一个人工作在一个地方多年,难免与当地人接触多产生感情,对于开展工作有利有弊,但是总体来说是弊大于利。因此,要打破一人一地工作多年的局面,采取一些灵活有效的方法,激发司法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为维护和谐稳定发展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