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法律服务调研报告
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的着力点,社区稳定直接关系到基层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社会变革步伐的加快,社区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社区发展作为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推进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途径,越来越成为当今社会所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社区民主法制建设也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区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响应省厅、市局关于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和“双进双联”活动的一系列要求和指示精神,在加强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中,大胆实践、努力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近年来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取得的成效
法律服务工作涉及业务科室多,职能分散,人民调解、如律师、公证、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等,我局注重把各业务处室及司法所职责落实到位,相互间协调一致、团结协作,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带入新的发展领域,取得了显著的工作实效。
(一)加强人民调解,为社区营造和谐氛围。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职能作用,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了一系列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深入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推进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和信息预警工作,人民调解组织覆盖所有社区、村居。二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人民调解浓厚氛围。2011年,《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后,我们以学习、宣传和贯彻《人民调解法》为契机,着力提高广大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举办了《人民调解法》宣传月、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启动仪式;表彰了全区“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十佳人民调解能手”和2019-2011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利用每月一次的“18”法律广场、“民调月”等活动,深入社区(村)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三个第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细划矛盾纠纷责任单元,在村民小组、社区楼幢、企业车间等领域建立纠纷责任区和信息员队伍。建立社区、村(居)每周排查、街镇每半月排查、区每月排查工作机制,使纠纷在源头上“第一时间被发现、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介入调处”。
2012年,xxxx区司法局被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区调处中心获全省首批“规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在全市综合考核中取得了第二名的可喜成绩,其中,纠纷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均获单项第一名,并且代表全市接受了省调处成功率考评;罗加林等3名同志分别被司法部和省、市授予“调解能手”荣誉称号。11月份,“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暨区县大调解中心实体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区召开,徐锦辉副市长等领导同志充分肯定了我区在人民调解工作和推进大调解中心实体化运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等领导同志相继来xxxx视察调研;市司法局先后在我区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全市创建省优秀司法所工作现场推进会”。
(二)扩大普法覆盖面,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为落脚点,以法治文化建设为主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形式,大力实施普法品牌建设工程,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保障力度。建立了13支共171人的普法讲师团和普法联络员队伍,各街镇成立了普法小分队、法制文艺宣讲队和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依托区文化馆、街镇文化站,全区组建了业余演出队伍、小分队20余支200多人。利用各种时机,深入社区、村(居)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法治文艺演出,宣传和倡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二是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品牌。2011年,创办了《xxxx法治农民画画刊》,并向全区所有街镇社区(村)发送,5月份,全市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在我区召开,并成立了“xxxx法治农民画画刊编辑部”。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以“xxxx法治农民画”为载体先后共创作、编印xxxx市法制宣传挂图27000余份,并发放到全市所有社区、村居。区法宣办和区综治办还创办了以“防盗、防抢、防骗、防火”等治安防范法律常识为主要内容的xxxx年“法治农民画年历”30万份,分发给全区每家每户,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并以xxxx法治农民画为主要载体,加强以法治农民画灯箱大道、法治农民画广场、法治文化小区、法治文化社区、娃娃农民画院为内容的冶山法治文化镇建设。三是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将传播法治精神与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紧密融合,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法律人在行动”、“18”法律广场、“12.4”法制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广场活动。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宣传志愿者、普法宣传员走进社区、村居,深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11年以来,我区“18”法律广场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12000余人次,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20000人以上,在全区公民中不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四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在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过程中,不断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力度。强化社区、村(居)法治文化平台建设,以社区、村(居)委会办公楼为中心,建立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法律咨询室、法制文艺活动室、调解室等。各街(镇)、村(居)以交通主干道为轴心,设立了法制广告灯箱或法制宣传标语,既美化了农村道路环境,又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加强工作站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工作围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优年”主题,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目标,使贫困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律的公正。2012年,区法援中心获全省“十佳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被市妇联授予“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称号、中心承办的“周某工伤赔偿案”入选“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许某等187人劳动报酬案”等9件案件被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列为资助案件。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村村通”工程,加强对基层法律援助站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从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出发,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在《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基础上,将六类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免于经济审查的十二种情形,做到对社会和受援人公开透明。二是切实提升“窗口”形象。加强对区法援中心和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硬件建设,营造优质的接待环境。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利用街(镇)、村(居)平台,加强对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和程序等内容的宣传。结合特定的时期,组织咨询活动,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为群众解答疑难法律问题。
(四)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和“双进双联”活动的一系列要求和指示精神,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主题,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深入推进各项活动的开展。一是服务民生、服务企业。开展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主题的“双进双联活动”,深化“法律服务进园区联千企、进社区联千村”工程。整合法律援助、公证、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职能,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民事、刑事、劳动争议等案件工作,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法律服务投诉案件,不断完善行业监管机制。二是服务政府依法行政。落实政府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并积极向街(镇)发展。围绕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共事务管理、处置突发事件等,强化法律服务行业保障科学发展的职能,从源头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三是不断强化公证职能。公证工作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窗口形象显著提高。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取得了良好业绩。2012年,办理农村土地复垦招标7宗,安置房建筑招标4宗;参与街镇万顷良田改造安置房、工业园区建设拆迁安置房、公租房分配2676套。公证员时常放弃节假日,深入社区、居民家中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通过公证,有效预防和钝化了大量社会矛盾,公证维稳职能得到显现。此外,公证处服务社会弱势群体,为困难群众减免费用。2012年,全市公证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现场会在我区召开,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我区公证处规范化建设现场,提高了我区公证工作的知名度。
(五)夯实基础,规范基层司法所建设。加强以硬件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队伍建设为根本、业务建设为目标的司法所建设工作。为司法所配备了电脑、摄像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2012年,为全系统所有人员配发了服装。大力开展省优秀司法所和“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水平。2012年,在市司法局评定的全市5家“五星级司法所”中,金牛湖、冶山司法所名列其中,雄州等6家司法所被评定为“四星级司法所”。冶山司法所被评为区十佳政法单位。
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xx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区实施“xxxx”规划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也是青奥赛事筹办的决战之年。从当前形势看,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但是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和谐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因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社区、村(居)的民主法治化进程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与广大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司法所工作任务相对繁重。近年来,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权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基层政法体系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人员少,工作负担过重是司法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他们既要履行司法所的9项工作职能,又要服务地方政府,参与各项政府行为,工作任务非常重,司法助理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影响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定性不够明确。随着改革开放和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制度同律师制度一样,一方面成为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独立的按照事业法人体制运行,另一方面,基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所特有的任务、体制和发展水平,它与实行市场机制的各类中介组织乃至同律师机构都具有明显的不同。因此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定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基层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三是社区工作者工作头绪多、任务繁重。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传统的社区管理体制的弊病与矛盾日益显露,又加以各个部门均打着“某某进社区”的旗帜,将所有冠之“社区”二字的工作推向基层,推向社区,更使社区基层组织的工作量过多,负担过重,从很大程度上讲,社区居委会还充当着“政府的触角”的作用,形成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情况。社区工作者要完成来自于方方面面的工作,他们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上级布置的行政任务,几乎没有多余的时间投入自身的自治及社区的法律服务工作。
四是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专业人才不足。加强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是保证社会稳定、依法治区的基础,是现代化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改革与建设的先决条件。但目前,专业人才缺乏,地区发展不平衡,造成少部分地区的进社区工作难以深入推进;目前,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基层基本上是由司法所承担,由于司法所人员编制的局限,这在根本上造成了供需双方比例的严重失调,而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了自身的生存和业务发展,也不可能把工作重心长期放在社区。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着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而且对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和管理体制也造成一定冲击和负面影响。
三、法律服务进社区的设想
近年来的实践证明,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公益性社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辅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等多个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其今后的发展道路上我们还要进一步的规范运作体制、加强制度建设。而且根据这项活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发展的要求,笔者认为,在今后一个时期应当坚持基层法律服务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特点,根据城乡不同特点对郊区和城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以分类指导,调整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科学界定基层法律服务服务在整个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法治工作中的地位。从大局出发,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构建一个更加科学、完整、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体系。
(一)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的效能。持续推进“双进双联”深入开展,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不断创新机制载体,更好更快地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能不断完善社区法律服务的对接机制,在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推行网络在线服务和延伸服务,拓展法律服务内涵。加强资源整合,打破地域界限,开放式吸纳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机构进驻,进一步提升社区法律服务品质。
(二)按照司法所发展规划,夯实工作基础。把司法所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设施建设等方面都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同时要全面理顺管理体制,把双管制全面引向垂直管理,使其与现行的法治建设相适应,与现有的工作职能相配套。通过司法所自身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增强自身的业务承载能力,尽可能地消化社区涉法问题。
(三)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就要充分利用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在各社区的组织网络、资源网络、信息网络,采取方便快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现代网络传播手段在社区进行宣传教育,通过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形成法治理念和意识。
(四)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法律专业知识是一种动态性的知识,需要经常补充和更新。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及时学习和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自学为主,培训为辅,边学边练,边练边干。不断提高现法律水平。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规格的业务培训,实行年度限期培训制度。采取短期培训、以会代训、以案说法、专项研讨等多种形式。有力地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一批业务骨干,以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理论研究。通过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各单位和部门都摸索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但是有针对性、有重点的研讨和交流还比较少。因此,要加强单位和部门间联系,就如何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协同作战、如何用制度保证进社区活动的工作质量等一系列问题,加快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