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干部队伍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区作为城市社会的基本单位,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文化层次较高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是加强社区各项工作,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关键,xxxx县委组织部根据县委要求,就“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专题开展了调研。调研组采取了座谈、走访等形式,基本了解了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现状,并在分析问题原因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社区干部队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xxxx县城下辖5个社区,社区所辖面积6.4平方公里,驻区单位142个,城市个体工商户2026户,工业加工企业2 家,居民8119户25917人,由汉、哈、回、蒙、维等14个民族组成,其中:墩买里社区:1219户,4073人;工矿路社区:1501户,5094人;解放路社区:4153户,12459人;老街社区1188户,4106人;白石峰社区:58户185人。
社区内有党员275人,社区工作人员88人,墩买里社区:18人;工矿路社区:21人;解放路社区:23人;老街社区:19人;白石峰社区:7人。其中:国家干部38人,占43%;公益性岗位42人,占48%;聘用干部7人,占7.95%;大学生村官1人,占1.13%;男性干部29人,占32%;汉族干部24人,占27%。近年来,根据援疆政策的倾斜,县委、政府择优录用了一批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赴江苏委培,现已充实到社区工作岗位,使社区工作者的年龄结构、文化素质、管理水平得到了优化和提升,但随着城市社会管理重心的下沉和和谐社区建设的需要,社区干部队伍仍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社区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整体综合素质偏低。社区男女干部比例达不到1:1的要求;目前社区工作者女性占到68%,xxxx镇5个社区仅有白石峰社区能达标,其他社区男女比例达不到要求,性别比例失衡,不利于社区工作开展。由于社区编制等方面的原因,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职业成长受到很大的制约,加之社会对社区的认知程度不高,年轻人普遍不愿意到社区工作,就算来了,也很快就走,导致社区工作力量来源不足。社区公益性岗位及聘用干部占55.95%,学历普遍偏低,社区干部同工不同酬情况明显,且参与培训机会少,除了国家干部,大部分社区工作人员仅局限于县一级的培训,县级培训师资力量有限,知识面窄,培训效果不明显。在经济快速发展,物价不断攀升的形势下,过低的工资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导致部分工作能力强、文化程度高的优秀年轻社区工作人员,纷纷通过各种途径另谋职业,造成了社区人才的大量流失。
这些问题和现象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制约了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的深化和拓展,削弱了社区工作的创新和发展能力。
2、社区工作行政化严重、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社区作为民主自治机构,却承接了大量行政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由社区承担的县直部门转移延伸行政性事务工作主要有7大项,具体有计划生育,民政、劳动保障、住房保障、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费用收取、医疗卫生、安全生产。15个小项,分别是抗洪、灾后重建、信访、文体、统计、科技、爱国卫生、共驻共建、双拥、种植、养殖、林业、畜牧业、侨务、红会等工作。但大多数进社区的部门,只是布置工作,没有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每个社区还普遍存在行政性摊派现象。一些社区干部反映,一些县直部门在迎接上级检查和推进工作时,常在社区设立观摩点、检查点,特别是一些各项工作走在前头的社区,负担过重,苦不堪言。一些临时性的统计、调查、检查等任务都要求社区来执行,造成社区工作人员超职能、超权限、超负荷运转加之社区工作人员的地位、待遇相对较低,更没有相应的激励措施,这样就使社区工作没有连续性,社会上工作人才队伍也得不到稳定发展,不利于调动广大社会工作人才的积极性。
二、对策建议
1、增加社区工作人员编制数量,配齐配强社区工作力量,为每100户居民配备1.5名社区正式干部,同时由于社区女干部多,几乎占到全部社区干部的2/3,因此建议按社区男女干部比例达到1:1的要求,在配备时全部配备男干部和男性少数民族干部。从本地招聘一批从高等院校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提高现有的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选派社区工作人员到该辖区的社保、民政等相关部门跟班学习;设置公务员、行政事业招录考试岗位时,开辟“绿色通道”,放宽条件,尽量招录本地毕业生,避免人才流失。
针对社区干部整体综合素质偏低的问题,建议上级部门多举办一些针对社区公益性岗位和聘用人员的外出观摩培训,让他们走出去,开拓眼界,学习借鉴其他先进社区的好做法。社区工作人员少而事多,上级财政是否能列支一些专项资金,县财政配套一些,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给予必要的交通补助、津贴费,实现社区工作者“同城同待遇”,做到“待遇留人”,营造关爱社区工作者的氛围,以感情留人,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2、建立社区事权准入机制。制定《xxxx县事权下放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审批制度。各级各部门工作需进社区、需要社区居委会协助办理的,要向县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提交《xxxx县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申请表》,在对申请内容、依据、经费拨付标准及方式等审核后,经批准方能进入。经批准进入的,必须明确部门、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关系和职责,由社区协管的工作,明确部门为责任主体,明确授权内容、对象、权限、时限,及时足额拨付经费。初审权在社区的,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工作,未通过初审的事项,不得以任何理由跳过社区作出决定。未列入社区事权范围的工作任务,其他单位不得随意摊派。需要社区协助完成的,须交社区、镇党委审核并提交县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后方能执行。各事权下放部门要与社区保持经常沟通,了解情况,通报信息。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入社区的部门工作和项目,社区居委会有权拒绝,并向县、镇准入审批机构举报。准入申请实行集中办理,原则上每年1月和7月办理。临时性工作或项目进社区的,随时受理,及时审核审批。严格控制对社区的检查、考核、评比。有关职能部门对社区进行检查、考核、评比、验收等事项,组织活动的部门要向县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提交《xxxx县对社区进行检查考核评比验收申请表》,明确申请事项、社区居委会应承担的责任、社区通过检查验收或者得到荣誉称号后应得到的奖励等具体事宜,经县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镇党委指定的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未经县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批准,任何部门不得随意对社区进行检查、考核、评比、验收。对未经批准随意进行检查的部门,由县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上级部门领导不得已个人职务影响,扰乱社区工作正常开展,给社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驻区单位及辖区内居住的党员干部在工作八小时之外要在社区统一管理下,积极参与社区开展的各项活动,如有不服从管理者,经查实将问责各相关单位,严肃处理。建立年度考核制度,由县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年对社区开展事权下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