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最积极、最有竞争力的经济成分,并且正在发展成为涵盖国民经济三次产业,涉及各行各业的庞大经济体系。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今年3月,自治区党委提出“8337”发展思路明确要求,着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我盟着眼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要求,以“划区明责、党群联建”为载体,坚持“一手抓党建基础、一手抓作用发挥”,有力地推动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抓组建。采取单独组建、区域组建、派员组建、挂靠组建等方式,连续五年开展“集中组建”活动,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全盟已建立党组织的218户非公有制企业中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有195户(党总支的5户,党支部的190户),建立联合党支部的有23户;在194户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139户(党总支的5户,党支部的134户),占规模以上企业的71.6%;在建立党组织的79户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支部的56户,建立联合党支部的23户。二是抓共建。对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先行组建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托群团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比如,锡林浩特市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实行“企地共建”模式,在宝力根苏木吸纳驻地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成立联合党委;正镶白旗开展企业和嘎查村结对共建活动,选聘20位民营企业家担任20个嘎查村名誉嘎查长,做群众工作;苏尼特左旗针对边境嘎查境内矿山企业多、矛盾纠纷多的实际,聘请17名相关非公企业负责人担任名誉嘎查长,遇事共同研究,一起协商解决,受到了各方面的欢迎。三是抓选派。对全盟非公有制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制定下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本着“企业需要、党员欢迎、职工拥护、业主理解”的原则,先后选派30多名县处级后备干部和184名“一专多能”的党员骨干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比如,东乌珠穆沁旗深入实施工牧共建“五个一”工程,为重点矿山企业选派一名党建工作专职副书记和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企业驻地苏木镇选派一名党建工作联络员,促进非公企业党建共驻共建。四是抓培训。盟、旗两级党费全额补助,组织91名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党员业主、党务工作者,赴宁波、温州、井冈山等地学习考察。五是抓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内蒙古片会)精神,全力开展“双强六好”活动,制定出台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了工作方法、活动方式、活动内容、活动载体和活动阵地“五个规范化”建设。六是抓典型。按照“先行试点、选树典型、稳步推广”的思路,选树20户党建工作基础好、成效明显的非公有制企业典型,通过电视媒体、党建网站、党员电化教育和手机短信平台以及现场观摩交流等渠道进行宣传,达到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盟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体现在:我盟中小微企业地处偏远,大多数企业规模不大,知名度不高,很难吸引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加盟,致使企业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缺乏;企业总量少,结构单一,传统产业居多,党员少,使大多数非公企业都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条件;企业集群发展相对欠缺,企业彼此之间内在联系较少,缺乏应有的专业化分工协作;多数矿山企业和畜产品加工企业季节性强、党员流动性大、教育管理较难;经费投入和阵地建设不足;少数业主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党务工作者综合能力相对较低,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三、几点思考与建议
坚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典型示范、整体推进”的思路,在扩大“两个覆盖”、建设“两支队伍”、发挥“两个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激励保障等方面下功夫,大力推进和深化“双强六好”创建活动,努力实现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目标同向、工作同步,不断提升全盟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一)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开展党组织集中组建活动,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企业,均应单独建立党组织,其中党员人数50名以上或100名以上的,可分别建立党总支或党委。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便于活动的原则,以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统筹整合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资源,建立区域性联合党组织。专业性、行业性强的企业,依托行业协会(商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组建行业性联合党组织,提高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率。同时,探索利用网络载体组建党组织和开展党的活动的有效方式,扩大党的影响力。
(二)扩大党的工作覆盖。在没有党员或暂时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以及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开展党的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党组织。以创建服务型机关和落实机关干部服务责任制活动为契机,结合正在开展的“联一带三”和干部下基层活动,鼓励机关事业单位深入企业,推动党的政策进企业、政府服务进企业、先进文化进企业。推广“1+N+N”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模式,即由1家规模较大、党建工作比较扎实的企业党组织,联系多家党建工作比较薄弱的企业党组织,并将党的工作覆盖到多家没有党员的企业,在发展党员、开展活动、共享资源等方面带建联建共建。
(三)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按照“服务发展能力强、凝聚员工能力强”的“双强”标准,采取内选、委派、外聘、公推直选等方式,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单独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一般从企业内部选举产生,注重从企业出资人和党员认可的生产、经营管理骨干中推荐人选。企业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经与出资人协调同意,可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党务工作者和复转军人、大学生村(居)官中推荐人选。在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企业,以“社会化招聘、市场化选派、专业化培训、制度化激励”的方式,配备负责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有效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执行力。
(四)壮大党务工作者队伍。参照中共锡盟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锡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锡党组组字〔2020〕14号),注重党建工作指导员人才储备和动态管理,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兼职结合的党务工作者队伍。重点从各级后备干部中选派,集中选派机关年轻后备干部到非公有制企业挂职,对履职情况每年度进行考核考评;鼓励机关年轻干部、离退休干部、储备人才、志愿服务人员到企业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党建基础相对薄弱的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注重发挥城镇区域化党建工作优势,引导社区党务工作者、党员网格责任人、党员楼栋长、党员网格志愿者深入社区网格中的非公有制企业,指导党建工作,服务企业发展。
(五)创新党的组织活动方式。探索开展开放式党组织活动,除党章规定的党内活动外,统筹党组织与群众组织的活动安排,推进党群活动一体化。深入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和国有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高校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为企业提供信息、人才、科技和资金支持。同时,继续深化“联一带三”活动,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按照“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互利双赢”的原则,与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企地共建活动,帮助基层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
(六)加强活动阵地建设。采取资源整合、企业自筹、上级党组织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帮助企业党组织建立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统筹使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三级党员活动阵地资源,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活动提供公共平台。有条件的地区在开发园区、商贸楼宇、专业市场和大型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配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规范工作运行,充分发挥作用。
(七)加大工作经费投入。落实税前列支制度,党组织活动经费一般按不低于职工年度工资总额千分之五的比例,在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据实税前扣除,税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建立党费拨返制度,非公有制企业党员缴纳的党费可全额返还给企业党组织,并从旗县市(区)留存党费中按不低于百分之十的比例,用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活动经费可统筹使用。同时,采取企业赞助、党费自愿捐助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
(八)注重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结合示范群体创建工作,以党建强、发展强为目标,按照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好的标准,广泛开展“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活动和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公开承诺活动,培育选树一批“双强六好”企业党组织,纳入直接联系和重点管理范围,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企业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