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学前教育情况调查报告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县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县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1-2015年)》、《**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工程,大力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全县学前教育工作快速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加快发展,近阶段我们组织县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对我县学前教育情况进行了走访、调研,初步掌握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幼儿园(点)220所,其中公办园(点)89所,民办园(点)131所;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幼儿园120所;省优质园35所,市优质园22所。现有幼儿园教职工875 人,公办在编229人,其中专任教师804人,持有幼师资格证的294人,大专以上学历410人。
1.幼儿生源总量及发展趋势。我县幼儿生源在未来几年将会逐年增加。目前,我县3—5周岁在园幼儿总数为34835人,公办园23242人,民办园11593人,近两年新入园幼儿每年在11900人左右,幼儿入园率为96%。据统计我县2011年出生人口为13148人,2012年出生人口为13006人,2013年出生人口为12030人。单独二胎政策实行后我县新生儿将逐年增加,到2016年—2018年左右到达生育高峰,每年新增新生儿可达800人,届时将有新入园幼儿12700人左右。现在的学前教育资源已经超负荷使用,很难再消化吸收新增数量,而新增加的800名左右待入园幼儿按每班30人计算,每年需新设27个班级,幼儿教育连续三年,由此推断需要新设81个班级左右,对我县学前教育尤其是县城区的学前教育会产生一些压力。
2.城区及乡镇学前教育布局。一是城区学前教育布局较为合理。老城区以机关幼儿园、六一幼儿园、伊山镇城南幼儿园、伊山镇三庄幼儿园、伊山镇向阳幼儿园、第二实小附属幼儿园等公办园和伊山镇幼儿园、钟声伊山路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天乐幼儿园、伊山镇小天使幼儿园等民办幼儿园构成学前教育的主框架;新城区以机关幼儿园新区分园、中专学校附属幼儿园等公办园和伊山水岸幼儿园等小区配套幼儿园构成了县城新区学前教育的主体;东部城区已规划好学前教育建设用地。二是乡镇学前教育布局需完善规划。乡镇学前教育已形成以陡沟中心幼儿园、侍庄中心幼儿园、伊芦中心幼儿园、杨集中心幼儿园、龙苴中心幼儿园、小伊中心幼儿园等18所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体,以杨集镇晓丹幼儿园、同兴镇金跳幼儿园、东王集乡小龙人幼儿园等民办园和各类办园点为补充的乡镇学前教育布局。
3.学前教育师资队伍逐年得到加强。县教育部门立足实际,多措并举,通过招聘、转岗、定向委培等方式拓宽幼教师资来源渠道。201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60人,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0人,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0人,2014年通过与**师专联合培养带编的37名幼儿教师参加工作,我县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得到不断补充。
4. 学前教育基础设施情况。一是县城区公办园基础设施基本上满足当前教学需求。2011年以来,我县在县城新区先后实施新区幼儿园、**中专附属幼儿园等一批新建工程,这些新建幼儿园和原城区公办园的学习区、休息区、室外活动区划分清晰,活动室、寝室、卫生间、储藏室配套齐全,专用活动室面积能满足幼儿活动需求,园内设有满足幼儿开展各类体育活动需要的大型玩具和体育运动器械、器具,幼儿人均用地、建筑、绿化面积均能达到省优质园标准,采用现代教学设备进行教学,办学条件好。二是乡镇公办园基础设施不足。我县乡镇公办园主要由13家乡镇18所中心园组成,其中有16所中心园为校中园。乡镇中心园建筑面积不足,这一问题在16所校中园中表现尤为突出,幼儿园没有足够的活动区域,教学工具不能满足教学需求,教室没有网络,缺乏现代教学设备,乡镇中心园现有条件不能适应乡镇学前教育发展要求。
二、存在问题
近几年,经过各方面的不懈努力和积极探索,全县学前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学前教育基础依旧薄弱,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为:
1.学前教育资源总量相对不足。一是标准园(成型园)数量严重不足。根据省“以1到1.5万人口设置一所标准幼儿园”的比例,我县至少应有67所标准园(按1.2万人口一所设置),而目前只有58所,缺口9所。二是大班额现象普遍存在。《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中明确规定“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三至四周岁)二十五人,中班(四至五周岁)三十人,大班(五周岁至六或七周岁)三十五人,混合班三十人,学前幼儿班不超过四十人。目前,在我县乡镇中心园和县城区公办园中,特别是县城区公办园基本上小班超过45人、中班超过50人,大班额现象普遍存在。
2.基本办园条件改善乏力。一是民办园基础设施简陋。我县民办园中除伊山镇幼儿园、钟声伊山路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天乐幼儿园等少数省、市优质园外,其他民办园在人均使用面积、现代教育设施、教具购置等方面基本上不能满足教学需要,这种现象在乡镇民办园和办园点(民办)表现更为突出。二是小区配套园建管用不到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41号)规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我县的新建小区虽然建设规划上建有小区幼儿园,但均未上交县政府,导致教育部门无法管理使用(伊山水岸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办园主体租赁使用)。上述现象,也是我县幼儿园,特别是县城区幼儿园无法满足正常入园需求的一个重要原因。
3.幼教师资力量基础薄弱。一是幼教师资数量不足。我县从1993年至2011年的18年间幼师队伍只出不进,没有新增在编人员,从2011年开始才逐渐引进人才,截止2014年共引进157人(无幼师独立编制,纳入义务教育编制数),无法满足我县学前教育实际需求。二是教师学历层次偏低。对照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评估要求,公办幼儿教师比例要达50%(指公办园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占全部专任教师的50%),我县为26%;教师资格持证率达100%,我县为37%;专科学历以上达90%,我县为50%。目前我县在园幼儿34835人,需专任教师2118人,(专任教师指全面负责本班级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幼儿园一般每班配两位专任教师。按规定,专任教师人数是与在园幼儿数以1:16配备。按现有幼儿数计算全县需2177位,除去两轨以下及教学点可兼任教师需2118位,其中公办园需约1393位,民办园需要725人。公办园按50%比例要求需696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任教师,现有229人,尚需招引696-229=467位。)实际只有804名专任教师,不到需求的1/2,在这804名专任教师中公办幼儿教师和大专以上学历的教师所占比例只达到要求的一半,教师资格持证率仅达到要求的2/5。据了解,个别民办园的教师具有幼师资格证的也只在1-2人之间,其中有为数不少的民办园没有一位教师有幼师资格证。三是合同教师待遇缺乏保障。我县的大部分幼儿园,实行的是市场化运作模式,幼儿教师的聘用、管理、待遇和退养没有统一的标准,工资标准低,社会保障涉及的“三金”问题更是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较低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导致部分幼儿教师因没有归属感而缺乏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给我县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带来不利的影响。
4.小学化教学倾向较为严重。我县部分幼儿园教育方式方法违背教育规律,存在着严重的小学化教育倾向,这一点在民办园中表现更为明显,办园者为迎合家长的心理和争夺生源,在教学上严重违背幼儿成长的规律,热衷于幼儿识字、拼音、写字、算数等教学,在教学方法上不注重幼儿基本素质和良好习惯技能的培养,导致幼儿过早地对学习产生恐惧和厌烦,影响幼儿未来的健康发展。少数民办园,特别是无证园甚至采用“圈养式”管教,把“吃饱带牢”作为唯一工作职责,缺乏科学的施教方法,教学和管理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使幼儿智力得不到良好的开发。
5.学前教育管理亟待规范。一是民办园管理权责不明。民办园的办学许可证由教育部门核发,监督和管理工作涉及工商、税务、物价、公安、教育等多个职能部门,由于管理职能交叉,职责主体不明确,导致对民办园的管理力度较弱。造成无证办园行为泛滥,乡镇家庭作坊式民办幼儿园大量存在。二是无证园监管严重缺位。虽然我县在2020年出台了《县政府关于开展取缔非法办学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灌政办〔2020〕101号),但实际上基本没有执行,无证幼儿园的数量迅速膨胀,全县120家无证幼儿园大部分是以赢利为首要目的,大部分投资者兴办幼儿园仅是作为自己家谋生的一种手段,不会对幼儿园进行再投资,以不断壮大规模、提升教育水平,对幼儿园的发展也缺乏科学的规划和管理措施。这些投资者一般认为孩子在幼儿园中只要不出安全问题即可,基本保证孩子的正常生活,在教学质量上没有严格要求和过高追求。
三、几点建议
1.强化管理,建立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一是建立县、乡两级政府为主体,教育等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建议县、乡两级政府将学前教育纳入发展规划,确立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独立法人地位,在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幼儿教师工资问题、查处无证办园行为、解决校车安全问题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教育部门要积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充分发挥管理职能,组织好全县的学前教育工作,积极配合县、乡两级政府开展工作。
二是以乡镇政府为主体,着力解决乡镇公办园基础差问题。各乡镇和教育部门要认真研究乡镇中心园的建设和发展,通过整合现有教育资源的基础、加快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法尽快解决校中园使用面积不足、教育教学设备落后老化等问题。要明确以乡镇为主体的中心园建设思路,为乡镇中心园的再发展打好基础,逐步提高乡镇幼儿园的教育水平。在乡镇公办园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上,按现有在园幼儿数计算乡镇公办园在园幼儿数约20000人,按每班30人计算,需要667个班级,现有近400个班级,尚需267个班级,平均每个乡镇缺少267÷13≈21个班级。按省优质园标准班建设每班需投入专项资金50万元(硬件方面),每年每乡镇新建一所双轨制6个班额的幼儿园需投入300万元,如每年每乡镇新建一所双轨制6个班额幼儿园,每乡镇总投入在1000万元左右,只需3-4年就可以基本上满足学前教育所需。在全县撤并学校的过程中撤并学校215所,除去保留教学点、办幼儿园、并入他校、变卖等45所学校不能恢复使用外,闲置、占用、出租等有恢复使用可能的学校170所可以用于建设双规制6个班额幼儿园。如全部用于乡镇幼儿园,则可以减少170所幼儿园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只需投入267-170=97所幼儿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将会减少大笔投入资金(这些学校的现有状况不同,具体可节省多少投入需逐一详细测算)。要积极引导推动乡镇民办园(点)的规范化建设,尤其是对行政村民办园(点)的管理和建设要加大力度,使之成为乡镇公办园的有力补充。
三是健全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确保责任落实。教育部门要制定学前教育年度工作计划,上报县政府审核备案。县政府根据这一年度工作计划,把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对乡镇政府的考核内容,考核各乡镇学前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完成工作计划的乡镇予以一定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计划的乡镇追究责任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强化对乡镇责任人的管理,确保责任的落实,强力推进学前教育工作。
2.落实责任,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
一是落实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县政府要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3〕69号)文件精神,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证学前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建立学前教育公用经费稳定增长机制,执行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人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
二是做好人才招引工作。根据《**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苏编办发〔2013〕3号)文件要求,县人事、财政和编办等部门要对幼儿教师工作高度重视,给予政策倾斜。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按师生比1:16的比例核定,按现有在园幼儿人数计算缺少的467名公办幼儿教师,如按照2011-2014年招引平均值40人计算需要11年左右才能满足需求,建议每年招引人数定在100人左右,则只需要3年左右就可能基本满足公办园需求。(不包含人员流动和在园幼儿数增减情况)
三是加大师训保障力度。参照义务教育培训经费标准,落实好幼儿教师培训经费,认真、扎实开展幼儿教师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好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训,每五年完成一次全县幼儿教师轮回培训。在县内实行幼儿教师交流学习制度,相互学习办园经验,逐步提高我县幼儿教育的整体水平。特别要加强民办园教师培训,按现有在园幼儿数计算民办园需要725位专任教师,现有50位持幼儿教师资格证上岗教师,需招培675位,建议县教育部门每年争取培养320位左右教师获得幼教资格证,在2年左右就能基本上满足民办园需求。
四是扶持民办幼儿园规模发展。要积极引导现有民办园加快发展速度,相关部门可给予一定的鼓励政策,鼓励和推动其加大办园投入力度,不断扩大办园规模,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增加接收幼儿入园能力,民办园的数量、规模、布点要适应社会需求,防止在同一区域内相同类型的幼儿园过于集中,为民办园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3.创新举措,突破学前教育监管瓶颈。
一是化解小区配套园权责矛盾。县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41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3〕69号)文件中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相关规定,组织规划、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对已建成小区和在建小区逐一摸底排查,严厉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并将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无偿移交教育部门管理使用,使小区配套幼儿园起到其在学前教育发展上应有的作用,缓解适龄幼儿入学压力。
二是加大无证园扶持监管力度。制定详细的民办园准入细则,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细则办理民办园的相关手续,鼓励无证办园者积极办理相关证件,在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的前提下,监管部门要提高办事效率,方便投资者办理相关手续,严厉查处人为设置障碍行为,对审查通过的要主动帮助其完成相关证件的办理工作,不能达到标准的一律不得开办幼儿园。对不能达到标准而又私自办园的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向社会公布证件齐全的民办园名单,公布对无证办园行为的查处举报电话,让全社会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