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干部培养选拔调研报告第2页
情况,因人而异交办不同任务。锻炼时间不确定,一般应以完成某项任务为限。通过这种锻炼,可以增强年轻干部在特定环境中独立工作的适应能力;增强年轻干部处理各种矛盾,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可以使年轻干部在完成重要工作的过程中,学习和掌握新的工作方法,扩大知识面;同时,有利于组织部门在重要工作的实践中观察识别干部。2. 下派锻炼法。即从各级党政机关中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使其获得基层领导工作经验为主要目的的锻炼方法。这种方法,适用范围较广,可以是各级党政机关各个层次的年轻干部,尤其适用于那些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缺乏基层领导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下派锻炼的去向,一般应安排到县区的乡镇、街道和企业、工业园区;下派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在实施这种方法时,要本着定向培养的原则,合理地选择下派地点,并加强管理,要同接收单位加强联系,经常考察年轻干部的思想表现,帮助他们克服“镀金”思想,防止走形式搞歪风,使其在社会实践中真正受到锻炼。
3. 上挂锻炼法。 即从基层选派年轻干部到上级党政机关进行短期的跟班学习,以取得上级机关工作经验的锻炼方法。这种方法,在于使年轻干部学会全局工作方法,了解上级领导机关决策方法和程序,增强宏观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领导能力。这种方法,适用于缺乏上级领导机关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既可是长期担任基层领导职务,有较为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也可是没有担任基层领导职务,但发展潜力较大,需要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宏观思维能力的年轻干部。上挂锻炼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选择锻炼方向时,一般应到工作基础较好、专业对口的上级党政机关锻炼。在锻炼期间,上级机关应确定专人进行精心指导和帮助,注重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领导水平。
4. 外派锻炼法。即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互派年轻干部到双方地区挂职的锻炼方法。这种方法,实际上是干部交流的一种新形式。外派年轻干部的条件应该是,政治素质好,有领导经济工作能力,有奉献精神。外派锻炼一般为1年。期满后如工作需要的,经两地协商同意,可适当延长,或另派干部轮换。对从经济落后地区到经济发达地区锻炼的干部来说,可以学到发达地区领导干部的工作方法,增强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获得先进的管理知识和管理经验,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对从富裕地区到贫困地区锻炼的干部来说,也可以对区情市情有更直接更深刻的了解,学习当地干部艰苦奋斗的传统和作风,积累在艰苦环境中做好工作的经验,磨炼意志,增长才干。
5. 交流锻炼法。即通过年轻干部的异地交流,使各层次的年轻干部在不同的环境和工作要求中得到锻炼的方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已担任处、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年轻干部。实施这种方法后,干部原来的思想观念、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必然与交流后的新环境、新岗位发生不适应的情况,迫使干部再学习、再创造,从而丰富年轻干部的工作经验,提高其组织领导能力。实施这种锻炼方法,一般应结合调整领导班子或结合换届选举进行,但要注意保持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一般不同时交流。
6. 轮岗锻炼法。即通过年轻干部在本部门本单位不同工作岗位的轮岗任职,使其掌握多方面的知识和领导能力,以适应更高层次的工作需要的锻炼方法。这种方法,主要把后备干部特别是准备接替主要领导职务的后备人选作为轮岗的重点。适用对象是,在本部门本单位现已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年轻干部。轮岗锻炼,应坚持多种岗位的轮换,其中包括对口轮换、党政轮换、分工轮换等等。一般来说,至少应达到两个以上的不同岗位。每个岗位锻炼的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以l~2年为宜。干部每轮换一次岗位,组织上都应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及时纠正干部可能出现的短期行为,为干部的提拔使用提供依据。
7. 助理岗位锻炼法。即选派年轻干部担任领导干部助理,使其增长较高层次的领导工作经验的锻炼方法。助理锻炼的时间为l~2年。这种方法,可适用于近期培养即可上岗,但需要一个过渡适应阶段的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年轻干部。采用助理岗位锻炼方法的单位,应加以控制,一般应为市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重要部门或县(区)以上党委、政府以及部分大中型企业中,其职数已经配够,但没有形成合理的结构和年龄梯次的领导班子的单位。采取这种方法时,要注意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班子和干部的具体情况,因人而异,并根据情况的变化,作出适当的调整;同时根据一定的标准和严格的程序选择,履行现职干部的任免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原工资待遇不变,不占领导班子的职数。领导干部助理可由同级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管理。
8. 重要领导岗位锻炼法。即选派年轻干部到党政机关中综合性的重要职能部门任职,增强其较高层次领导能力的锻炼方法。采取这种方法,主要是培养县以上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副职。其适应对象应是,已担任部门领导职务或其他同级职务的年轻干部;具有若干台阶锻炼经历,有向较高层次发展潜力的,现担任部门中层职务的年轻干部。锻炼时间以l~2年为宜。这种锻炼方法,作为一种横向的培养形式,既是轮岗交流锻炼方法的一种形式,又有其适用范围小、层次较高的特点。从培养的对象看,必须是胜任现职并具有高层次发展优势的年轻干部。采用这种锻炼方法,有利于年轻干部增强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利于组织部门借助于重要领导岗位的特点,更好地考察识别干部。
(五)完善选拔机制,促进年轻干部脱颖而出
探索建立一套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工作运行机制,提升竞争性选拔制度的效能,为年轻干部的健康成长提供制度保障。
1. 规范竞争性选拔流程设计。首先要加强岗位管理,对竞争性选拔的岗位要加强职位分析,提高选拔的针对性。强化职位职责、任职条件、业绩评价指标等方面的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职位标准的分类框架和基于任职能力的选拔标准体系,力求做到人岗相称、按岗选人。其次要提升考试的科学性。在考试方面改变单一的笔试、面试等形式,引入项目管理、综合决策、危机应对等方面的实践性强、动态性强的考试方法,筛选有实际工作能力和知识素养的优秀人才。三是在民主推荐层面要确保推荐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进一步拓宽推荐主体范围,增加被推荐人的情况介绍、交流等环节,增加“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和工作对象代表,要让多数人选人,让明白人选合格的人。
2. 增强竞争性选拔的执行力度。首先针对正职与副职、综合性岗位与技术性岗位、综合管理部门与专业技术部门的不同情况,采取合适的选拔方式,确保在不同岗位上有基本的竞争性选拔比例,以防止竞争性选拔中的职位偏向、岗位偏向和部门偏向。对正职、综合性岗位和综合管理部门主要采用公推公选的方式,对副职、技术性和专业技术部门的领导岗位主要采用公开选拔的方式,充分体现其选拔方式的针对性和差异性。其次,严格执行选拔程序,防止随意增减选拔环节,确保竞争性选拔制度的完整性。三是严格遵守选拔纪律,在公开选拔中要完善监督程序,对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要建立惩治机制,确保公平公正。
3. 加强竞争性选拔的制度衔接。要对干部选拔制度进行系统设计、持续优化,确保竞争性选拔制度与现行的干部委任制顺利衔接。在干部选拔权力不断开放和多元的前提下,更新党管干部的理念,创新党管干部原则的实现形式,逐步由操作管理向导向管理转变,由过程管理向结果管理转变,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
(六)从严监督管理,保证年轻干部健康成长
1. 严格程序,杜绝不正之风。遏制用人腐败,既要靠严惩,更要靠严防。对于公开选拔和破格提拔的年轻干部,公众质疑的不是年龄和身世,而是选人用人过程中是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要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一心为民服务的领导干部都会受到百姓的爱戴。只要是严格按照程序,过程公正透明,环节按章办事的提拔方式都会受到百姓的支持。近几年在网上引起话题的年轻干部,多是在公示期内,公众看到如此年轻的干部就担当重任,不免对其个人能力、工作经历、资格条件产生质疑,从而发展到对拟提拔干部的家庭人员是否从政、提拔程序是否公正的种种猜测,以及是否存在“因人设岗”暗箱操作等一系列问题的举报。在公示期内接到举报,组织部门将立即对举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2. 信息公开,操作阳光透明。任职条件、提拔程序、履职经历不公开,就容易引起猜测和质疑。在干部选拔提拔中,要坚持“公道正派的用人,用公道正派的人”,为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搭建舞台。将公考和提拔条件公开,让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参加考试,参加竞聘,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公开选拔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和群众关心的问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多角度及时向干部、群众通报,确保信息通畅,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的落实,接受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做到环环公开,层层监督,让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无处遁形。
3. 严肃纪律,问责绝不姑息。用好选准干部,关键点就是严查问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扭曲规则、亵渎公平的非正常升迁,绝不能止于停职或免职,更应彻查背后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这是确保用人公正公平的基本底线。对于违规甚至违法提拔干部中,要对为之“加速”的权力悉数问责,不能仅仅对只对拟提拔干部免职了事。同时应痛定思痛,及时修补制度缺漏,在用人的透明度与公平度上及时纠偏,真正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从根源上杜绝此类事件翻版重演。
综上所述,一名优秀的年轻干部成长为一名优秀的领导干部是诸多要素相互联系共同作用的结果。个人主观努力和良好的个人素质是内在因素,对优秀年轻干部成长起着决定性和基础性作用;组织培养是关键,及早发现、有意识培养、注重监督管理,都是年轻干部成长过程中所必需的。外部环境的影响也是重要因素,政策环境、工作环境、社会环境都对优秀年轻干部成长发挥着导向作用。我们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过程中,应当遵循这些规律,着力打造一支立场坚定、素质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确保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