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治理为官不为现象的调研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干部:“为官不为”要加强责任追究。李克强总理也指出,“为官不为”也是一种腐败。**区委着眼于“六区”建设的实际需求,坚持从教育、考核、监督三个方面入手,大力治理为官不为行为,着力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为官不为的现状
1、基本情况。**区有14个镇街、50个区级部门、129个科级事业单位,共有科级领导干部598人,其中男524人、女74人,正科250人、副科348人。平均年龄45.0岁,35岁以下年轻干部56人,36—45岁211人,46岁以上331人。研究生学历33人,大学312人,大专230人,中专及以下23人。
2、现状。经过我们调查,为官不为主要有四种表现:
一是“怕出事”型干部,基层镇村干部不能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在八项规定和各项纪律约束下,有“干的越多、出事越多”的思想顾虑,工作中有“守摊子、混日子”现象,在项目建设、民生改善、经济发展等方面缩手缩脚,缺乏干事创业激情。
二是“盼平稳”型干部,主要是年龄偏大,即将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他们的工作四平八稳,心态老成持重,有一种“船到码头车到站、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思想,总是期望干了事、不出事,能平稳着陆最好,因此不愿意积极作为。
三是“不担当”型干部,主要是一些年轻干部,受成长经历和社会思潮影响,阅历单一,宗旨意识淡漠,与基群众感情不深,只图享受、不讲奉献,只考虑个人进步,不求以才服人、以实绩服人,缺乏责任心,在关键时刻和急难险重问题面前不愿担当,也不能担当。
四是“能力弱”型干部,一些干部学习能力不强,不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工作上有热情,想干事,但胸中无墨、心中无数、能力平庸。比如我区某镇党委书记,干事热情很高,但能力较弱,处理信访维稳问题力度不够,全镇有8人赴京上访,多次被市上通报。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从严教育,让“不作为”者“要为”。一是强化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采取调训、轮训等方式,组织镇街、区级部门党组织书记、年轻干部172名开展轮训,不断增强“三个自信”。二是强化理想信念这个关键。组织120名干部到扶眉战役烈士纪念馆、宝天烈士纪念馆进行“祭扫”,并选择革命圣地**山、**,分五期组织225名领导干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拧紧思想“总开关”。三是强化能力建设这个基础。开设“**发展讲坛”,邀请高层次专家教授、领导等主讲经济转型、维护稳定等专题,举办讲坛16期、培训干部4800人次,提升干部团结协作、比拼争先、激情干事的意识和能力。
(二)坚持从严考核,让“有作为”者“有位”。一是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始终坚持“好干部”20字标准,树立凭实绩、重公论、看发展的用人导向,在工作实践中注重选拔本领过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干部。二是完善干部考核办法。坚持既看发展又看基础,建立干部实绩工作台账,探索实行分类考核机制,制定镇街、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全面考核评价干部的“显绩”与“潜绩”,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三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运用以“数据分析评判实绩、前后分析评判潜绩、职能分析评判个性”为主要内容“三评判三分析”方法,对干部实绩进行准确考核评价。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与干部管理使用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从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镇和部门中,推荐产生2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2名镇长人选。
(三)坚持从严监督,让“不愿为”者“无位”。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定期召开由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计生、信访、维稳等部门组成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分析评价干部实绩,研究治理为官不为的主要举措。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在区电视台开设“行风热线”专栏,设立干部监督举报热线、部长信箱、网络举报的三位一体监督平台,让为官不为行为无处遁形。三是大力开展整治。对14个镇、53个部门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综合研判,进一步掌握了全区科级领导的作为现状。对不作为的干部及时提醒,采取约谈、警示训诫、现场督察、跟踪问效等方式,对不作为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对一个不作为、工作推不动的镇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对12名不作为干部进行了约谈,对5名干部进行了警示训诫。
三、意见建议
解决“为官不为”问题,需要上下联手、多管齐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一是建议省市加大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正视一些干部理想信念出现滑坡、政绩观出现偏差的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避免多头培训,分层级围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等内容,开展为期5—10天的集中轮训,组织干部外出集训、现场体验,对干部“洗心、洗脑”,以针对性强的教育培训,解决干部思想“总开关”问题,消除“懒政”思想,增强培训实际效果。
二是加大激励力度。完善干部实绩考核办法,建立干部实绩考评机制,对干部成长、工作经历实绩进行连续性考核实绩。依据干部实绩加快干部调整力度,树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无位。给县区一定的副县级非领导职务自主权,针对即将退出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特别优秀的退休时享受副县级非领导职务,表现一般的原职级退休。
三是建立问责机制。出台“为官不为”问责办法,科学界定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探索建立不合格干部正常退出机制,明确具体认定标准,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进行降职、免职和责令辞职。
四是强化监督。采取“电视百姓问政、网络晒绩、邀请群众代表列席会议”等办法,开通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公务微博、公众微信等监督平台,以更多的手段让更多的群众参与监督。对不作为的干部,进行组织约谈、警示训诫,加强组织处理力度,达到以儆效尤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