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我县于20**年7月全面启动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至20**年7月,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17.23万人,占应参保人数18.93万人的9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了全覆盖。4年来累计征缴参保金3750万元,发放基础养老金1.08亿元,惠及60周岁以上人员5.67万人,发放率100%。
﹙一﹚县委政府重视,组织保障到位。一是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级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县情出台了《**自治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实施方案》,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列入各乡镇“民生工程”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二是充实了工作队伍,各乡镇人社中心配备了3名以上工作人员,形成了县、乡两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办网络。三是加强了办公设施配置,县政府研究解决了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专项工作经费40万元,为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运行过程规范,制度建立到位。参保费的收缴和待遇的领取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点。在缴费工作中,制定了《**自治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各项制度》及《**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对参保登记、保费收缴、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对所收基金专款储存、专帐管理、专户封闭运行,确保基金安全。在养老金发放工作中,采取了“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批”的办法,各乡镇及时收集上报申领人员资料,县经办中心快速审核批复,经办银行及时办理兑付手续;同时对在领待遇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社保所严格审核领待遇人员变动情况,杜绝了养老金的流失。
(三)多方合作联动,部门协作到位。县人社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认真开展宣传、培训、摸底调查、资料采集、业务办理等工作,同时积极协调县残联、民政、计生等多个部门协助抓好此项工作,做好残疾人的等级认定、农村低保、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制度与新农保制度的衔接工作,确保了惠民政策不折扣、不走样的落实到广大百姓身上。
二、存在问题
(一)宣传引导有差距,群众认识还有待提高。一是全县上下还没有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没有把党和国家施行养老保险政策目的意义、现阶段经济基础与国家每年巨大的财政支出矛盾、农民参保后的好处等给干部群众宣传到位,群众知晓率不高;二是部分乡镇对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少数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动员引导群众参保有差距,部分群众对参保后国家如何补贴、个人账户如何计算、60周岁以后每月享受多少待遇这一笔账还不懂怎么计算,因此对参保就还存在怀疑、观望、等待等心理。
(二)保障水平较低、群众参保积极性不高。一是政策激励性不强。政府对缴纳不同档次保险金的城乡居民,均是给予30元的个人补贴,在大部分城乡居民收入不高的情况下,很多选择的是缴纳100元的档次,致使群众筹资水平低,按较高档次标准参保的积极性不高。二是老农保、失地农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的政策衔接不配套,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农保制度的顺利推行,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来如何处理老农保等其他险种问题,有待上级政策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参保任务逐年加大,参保金收缴困难、乡镇落实吃力。我县从20**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四年来,每一年下达到乡镇的任务都在逐年增加,由于此项工作开展时间不长,群众认识有限,因此乡镇人民政府在征缴参保费时存在困难,落实任务吃力。一是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城乡居民认为养老问题离自己还很遥远,缴纳参保费后要年满60周岁才能领取养老金,参保积极性不高;二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的吸引力有限,部分群众对享受待遇低而心存顾虑,认为每月享受的几十元钱可有可无;三是我县属于传统农业县和人口大县,大部分农村青壮年长期在外务工,这部分外出务工人员有的已经在务工地参加了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有的工作场所不固定、流动性大,引导他们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难度较大;四是由于人口流动和变迁较大,在工作开展中存在着部分嫁娶人员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部分群众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死亡人口销户不及时、举家外出务工多年音信杳无等情况。这些情况导致这部分人群参保登记及缴费困难,为完成参保缴费任务,部分村、乡镇干部存在垫资代缴现象。
(四)农行代办点服务不正常,群众意见较大。我县基础养老金的发放工作是由县农行承担。县农业银行在全县各乡镇共设立了39个新农保代办点,其中乡镇级17个,村级22个,保底工资分别是乡镇级400元每月,村级200元每月,另按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二提取流量补贴。一是由于报酬偏低,且需一定的资金垫付、流转,各代办点积极性不高,代办人员不稳定,经常更换,加上代办点多是由一些个体经营户兼办,经办业务时常与自身营业发生冲突,导致经办能力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群众意见较大;二是代办点服务意识不强,个别代办点存在强迫群众刷卡购物、用消费冲抵现金的现象;三是村级“惠农通”未真正发挥作用。农行虽在大部分村都配备了“惠农通”,但同样因为代办人员要先垫付资金,且没有固定工资,因此基本上没开展服务。
(五)部分群众对农行卡的认知度不高、希望配折。县农行发放养老金采取的是银行卡的方式,只开卡未配折,部分群众对卡的认知度不高,从卡上看不出资金的存取流转,因此对农行卡缺乏信任,希望配折。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引导群众积极参保。一是要加大业务经办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认识程度和把握政策的水平,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要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宣传手段,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的比喻、简单明了的算账, 让广大干部群众对政策有全面、准确的了解,让这项好政策深入 人心,深入群众,使他们积极主动参加保险,进一步提高参保率,扩大参保面。
(二)进一步摸清人口底数,科学下达参保任务,确保应保尽保。人社、公安、计生、民政、统计等相关部门联动,对各乡镇人口信息进行再调查再摸底,真正核实辖区居民身份户籍信息,为参保对象的核定提供准确的依据。对于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和劳教服刑人员等不符合参保条件者以及死亡人员如实摸底造册,及时删除,核准基数。对于外出务工人员,要加大服务力度,将责任落实到人,引导其参保。对于已在外地参保的外出务工人员,要其提供依据并记录在案,以减少参保基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协调好公安、统计等部门,统一全县人口数据,根据各乡镇核实后的人口数据科学下达参保任务,确保应保尽保。
(三)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工作。当前,各个险种的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交叉重叠的现象时有发生,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尽快出台老农保、新农保、城居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扶贫开发等制度之间转换衔接的规范性文件,使各项制度相互匹配,形成一个有机衔接的整体。
(四)进一步强化协同服务,扎实做好养老金发放工作。针对现行服务机构在养老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建议改由农村信用社办理养老金发放业务,并给待遇享受人员配备存折。一是保证群众在乡镇可以随时领取到养老金,办理挂失、更换密码等业务也可以在乡镇及时办理,不用往返县城;二是方便群众查看自己养老金的存取及余额情况,让群众心里踏实。
(五)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履行基金的监管职责,加强与银行的对接,做好对账工作,建立基金收缴和养老金发放财务台账,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做好基金监督和审计工作,注重加强村干部基金收缴和待遇领取银行卡发放的跟踪监督与管理。通过各个环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六)进一步关注特殊对象,建立困难群体帮扶机制。针对特殊群体参保缴费困难的情况,统筹解决好3-4级残疾人及因病致贫、因灾致贫等特殊困难群体保费问题。民政、残联等部门应动态掌握帮扶救助对象,以保证这部分特殊群体能够参加新农保,全面体现党的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