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妇女儿童发展调研报告
妇女儿童占据总人口中相当大的比重,妇女儿童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的制定实施,我区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格局已基本形成。但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下,妇女儿童作为相对弱势群体,在自身发展中不可避免地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针对当前遇到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我们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我区妇女儿童发展现状
**区是**市新规划的三个主城区之一,地处**省东北部,**沿海经济带和**产业带的东部交汇处。素有“**明珠”、“**故里”之美名,**城临海而建、逐海而生,是**近海亲海第一区。区域面积1427平方公里,现辖15个镇、421个行政村,33个社区,总人口115.58万人,其中女性54.87万人,0至17岁儿童25.86万人,分别占人口总数的47.50%和22.37 %。
“十二五”以来,在省、市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坚持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统揽,以七项重点工程和省八件实事项目的有效实施为载体,以更好地保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全力推动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良性发展。四年来,全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22800元增加到39612元;20**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0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564元,同比增长10.1%和12.16%。在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下,我区妇女儿童事业不断地取得进步,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领域:
1、参政领域。女代表发挥参政议政作用保持较好比例,20**年全区共有女性省人大代表2人,占总数的50%;市、县(区)级党代会代表中女性所占比例分别为20%和17.6%。区政府、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达到100%;全区15个镇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100%;区级党政部门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部门数为25个,占总数的62.5%,比上年提高十个百分点;乡镇正职干部中女干部比例为6.1%,提高0.4个百分点;村党组中女性委员的比例为21.3%,提高1.2个百分点。全区党员中女党员占19.6%,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新发展党员中女性占34%,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女党员和发展女党员的数量及占比已连续多年保持上升趋势。
2、就业领域。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工作。“十二五”以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扶持困难人员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多项措施,有力促进了女性就业。20**年,全区就业人员57.4万人,女性占46.5%;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占44.5%,超过《妇女规划》目标值。城镇登记失业女性676人,占全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总数的46%,比上年降低3个百分点,女性失业率控制在目标值以内。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重达到48.5%,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其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为43.7%,提高0.8个百分点。20**年培训转移“家政”、“缝纫工”、“钳工”三大劳务品牌女工5000余人。
3、教育领域。20**年,全区有幼儿园101所,省级优质幼儿园占50%。在园幼儿数4.15万人,比上年增加0.02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7.3%,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区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小学五年巩固率、初中阶段毛入学率男、女生均为100%;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9.7%,其中女生为99.6%;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9.7%,其中女生为99.6%。各项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十二五”预期目标。此外,残疾儿童接受教育基本得到保障,20**年,特殊教育在校学生320人,其中女生为123人,比重为38.4%,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6.1%,其中女性为95.2%,均提前实现《妇女规划》目标。
4、健康领域。一是妇女儿童的基本健康得到保障,生存质量受到普遍重视。20**年,全区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100%;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94.7%。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9.4%,高于目标值14.4个百分点;孕产妇住院分娩已被完全接受,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为0.2%。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为86.9%,婚前医学检查率为80.1%,比上年分别提高0.1个百分点和23.9个百分点。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9.6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9.35%;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6.53/10万。二是儿童的健康状况得到了较大改善。20**年,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1.5%,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为0.44%,分别比上年下降0.21和0.05个百分点;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83‰,比上年下降0.43个千分点;婴儿死亡率为1.8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03‰,分别控制在5‰以下和6‰以下的目标值内。三是政府在经费方面加大了投入。全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15.8亿元,卫生经费4.2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6%和16.7%。社会事业投入增长,为妇女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规划》监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在工作推进层面上还存在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各部门之间,有的落实迅速并不断拓展,有的攻克难度大进展慢;表现在指标上,如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的一些指标波动较大,忽上忽下;表现在项目上,资金问题成为主要瓶颈,凡是涉及到较多经费的项目进展明显滞后。
2、部分指标特别是分性别指标缺少基础数据。由于各领域统计工作要求不同,统计基础存在差异,《“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出的部分目标尚缺乏基础数据,给开展规划实施统计监测带来了难度。如农村妇女的新农合参保率、女性社会保障领域相关的分性别统计、平均受教育年限、成人识字率、青壮年文盲率等分性别统计,这部分指标的收集与来源需要进一步完善。
3、资料来源不统一,数字可信度低。在收集部门报表过程中,发现有些部门数字前后变化比较大,经不起严格的逻辑审查。这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一种可能是对指标概念的不理解,另一种可能是部门统计人员不稳定,造成同一指标前后年份忽大忽小,发展趋势不相衔接,造成数字可信度降低。
4、部分监测统计指标收集不尽人意。个别指标概念抽象,部门很难统计准确数据,比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水处理率、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等。
三、《规划》指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女性参政议政方面有待增强。妇女参政级别越高所占比重越低,与妇女发展要求存在差距。妇女参政议政状况虽然与过去相比有了进展,从政妇女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但是任职层次仍较低,妇女参政级别越高所占比重越低,从全区整个任职情况看,女干部在重要岗位、综合部门任职少,多数在一般性岗位上。基层妇联干部队伍专职少、兼职多,在引领妇女发展上发挥作用不够。全区15个乡镇的妇联干部大多为兼职,干部工作压力大,任务繁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妇联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引领妇女发展上。为落实待遇,大部分村妇代会主任兼任计生专干职务,但待遇标准较低,直接影响了基层妇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对于年轻、有文化的女性没有吸引力,使基层妇联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2、女性就业难等问题依然存在。虽然女性就业人数整体上呈增加趋势,但是女性就业难问题依然存在,尤其部分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职业技能缺乏的女性就业仍然非常困难。受性别、传统观念、自身竞争力等因素的影响,妇女就业数量和就业层次总体上低于男性,女性就业多集中在相对技术含量低,收入水平不高的行业,对改善生活质量,提高妇女经济社会地位不利。就业门槛和贷款政策等还偏高,就业培训内容还普遍传统,与新形式稍有偏差。
3、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不容乐观。主要表现有:针对女性和儿童的家庭暴力现象还存在;未成年人犯罪朝低龄化、成人化趋势发展等。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活动场所、娱乐场地、影视作品不足。校外流动摊贩仍存在食品卫生的安全隐患。
4、留守流动儿童问题日益突出。留守儿童保护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其教育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区留守儿童数量较多,分布较广大,因为没有得力的监护人监管,导致不少留守儿童在生活上缺少关照,生理上缺少关爱,行为上缺少规范,其教育管理是一大社会难题,部分留守儿童存在性格孤僻、厌学、打骂、偷盗等不良习性,令人担忧。
四、妇女儿童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1、加强监测评估工作机制,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有些现有的统计资料与“指标”不能完全对应,有的“指标”与“资料来源”单位不能对应,还有不少项目缺少性别统计。建议上下联动,尽快建立妇女儿童发展数据库,为两纲统计监测提供科学依据。有关部门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指标监控,注意变化趋势,确保数字质量;要不断提高部门专业统计水平,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以确保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正常实施和顺利达标。
2、大力培育市场载体,创造让妇女劳动就业的广阔机遇。落实积极就业优政策,进一步优化推动妇女就业的社会环境,加大政策、资金、信息、技术等扶持力度,各级人社部门为妇女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推荐就业、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进一步提升妇女就业创业水平,提高女大学生就业率。就业培训内容与时俱进,鼓励电商、微商创业。进一步做好困难妇女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把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多措并举,提高困难妇女群体的就业稳定率和收入水平。
3、加大培养妇女干部力度,创造更多妇女参政议政的机遇。虽然近几年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女干部在干部总数中所占比重逐年提高,但是在各类领导班子中,女性领导干部任副职的多,任正职的少;部分单位在干部选拔中,还存在对使用女干部重视程度不过的现象,女性后背干部人数偏少、比重偏低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扭转;要提高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提高女性参政意识,尤其是基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多吸纳女性成员。
4、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加大打击力度,严惩一切损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特大案件和高发案件,通过专项行动予以严厉打击促成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护法的法制氛围。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职能,扩大妇女儿童维权领域,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考核体系,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认真研究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及其规律,找准关键环节,采取切实措施,逐步降低未成年人犯罪占全部犯罪人员的比率。
5、改善生存发展环境,努力营造干净舒适的自然环境。要加强对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和培养,不断建立促进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成材机制,为优秀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成长创造条件;要切实加强农村的环境卫生以及饮用水、生活用水的处理利用,加强教育引导,加大政府投入,兴建和推广实用性、节水型、无害化的各类卫生厕所,为妇女发展创造一个干净舒适的自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