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安排,县政协自8月中旬起,组织开展了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赴尧渡、东流、香隅等地,实地了解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以座谈的形式听取了3个乡镇和县民政、卫生等部门的介绍和工作意见,并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
据调查统计,截至到目前,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8.6万人,占总人口的15.8%;65岁以上老年人口5.8万人,占总人口的10.7%。预计到2020年,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数将达到9.5万人左右,占总人口的17%;65岁以上老年人数将达到6.6万人左右,占总人口的12%。比例远高于现行国际通行的老龄化社会标准(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7%,即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说明我县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
近年来,人口老龄化问题已引起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县政协委员多份提案、社情民意涉及养老服务业,县政府积极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60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池政〔**〕4号)文件精神,在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方面,做了积极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
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养老福利政策,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东至县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东政〔**〕15号),对全县养老服务工作的体系框架、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并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明确了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和时序进度,为加快我县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和保障。
(二)加快了公办养老机构建设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紧紧抓住“夕阳红工程”建设机遇,通过财政投入、福彩公益金资助、上级项目支持等途径,先后投入6000多万元,新建或改扩建21所农村敬老院,总床位达到3116张;投资2400万元在县城新建一所社会福利中心,占地10亩,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拥有床位168张。公办养老机构已形成一定规模。
(三)探索了多样化养老服务
一是拓展敬老院社会化养老。**年以来,先后在尧渡、东流等13个乡镇敬老院,利用空置床位,划设一个院落或一个区域,开展社会化养老,共收养老人50余人;二是探索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在东流镇菊江社区、大渡口镇渡口社区、尧渡镇梅林社区建设社区日间照料站,可添置日托床位190张;三是探索“医养结合”模式。利用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和中医院的医疗资源,成立了“东至县中医院老年养护中心”;四是鼓励社会民间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目前有3家民办养老所正在申请和建设之中。
二、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养老服务业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处于起步和低水平阶段,与中央和省、市要求比,与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比,与先进地区比都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社会对养老服务业发展没有形成共识与合力
多数老年人及其子女养老观念比较传统落后,普遍希望在家里养老。不愿选择在机构养老,认为“住养老院,不是没有儿女,就是儿女不孝”,导致养老机构推行社会化养老艰难,床位闲置现象明显。虽然养老服务业是“朝阳产业”,具有涉及面广、产业链长和发展潜力巨大等特点,但因其前期投入多、专业人才需求大、回报周期长,加之现阶段老年人实际消费支付能力有限,使得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养老业的意愿不强。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体制机制也不健全,基本上是由民政部门“一龙治水”,工作合力尚未形成,工作基础较弱。
(二)养老服务业发展模式单一、服务功能弱
社会化服务尚未进入家庭,社区养老正处在启步探索阶段,养老机构基本上都属公办,真正意义上的养老院,只有中医院老年养护中心一家,其余均为敬老院。由于敬老院的经费、人员、管理服务能力跟不上,服务功能弱,服务内容单一,多数只管老人吃住,能同步提供医疗服务的很少。从3100多张床位和3520余“五保”老人数字对比,敬老院床位看似不足,实际情况却是敬老院的床位仍有47%处于空置状态,“五保”老人未能实现应进尽进,散养“五保”老人中,存在着应进不愿进,个别想进进不了的现象。在一些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敬老院,带有明显的选择倾向,不愿接受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社会办养老机构因准入要求严、审批手续复杂,社会力量难以顺畅进入,加上发展规划滞后,扶持激励政策难以落地,资本投入大、风险高、利润薄等,一些有志于兴办养老机构的人望而却步。现有的民办养老所建设尚未达到主管部门认可的规范程度,目前社会办养老机构实际上是空白。
(三)养老服务业专业人才紧缺
我县养老服务现有从业人员,突出表现为“两低一少”,即专业素质低、工资水平低、护理人员少。管理人员大多来自退下来的村干部,护理人员多来自于下岗或无业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年龄结构偏大,缺乏必要的管理、护理知识。工资多在千元左右,致使我县养老机构对专业人员特别是护理人员难招又难留,很多敬老院工勤服务人员兼作护理人员,或采用“院民护理院民”的方式以缓解护理人员不足的问题,这势必影响我县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四)对养老机构的行业管理尚不到位。
除了县中医院老年养护中心外,全县农村敬老院和民办养老所基本上都因无建设用地指标问题,而未能获得消防验收合格凭证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件。尤其是已经营的小规模民办养老所,因建筑和消防设施不符合技术规范,更难通过消防验收和设立许可,加上管护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存在安全风险。
三、进一步发展我县养老服务业的建议
(一)高度重视,增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县人口老龄化进程快,老年人口规模大,而且呈现未富先老、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人口流动大,空巢老人增多)的特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各种养老需求,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是群众的恳切期盼。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国家从宏观战略层面出台了系列政策与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高度重视,未雨绸缪,迎难而上,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国家和上级政府政策措施,抢占先机,赢得主动。人口老龄化形势固然造成一定的社会压力,但也蕴藏着发展的先机,发展养老服务业,不仅是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问题,同时也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山清水秀、空气良好的东至来说,更是吸引一些成功、爱心人士投资创业的大好良机。因此,全县上下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二)科学规划,引领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
编制“十三五”规划时,要把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规划,同时要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规划要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对全县养老服务体系进行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加快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公办、民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协调发展的格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和省、市政府的《实施意见》,对照“十三五”末人均养老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养老机构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总数45‰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县区域特点和人群特征,考虑未来发展均势,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养老场所的城乡空间布局,选择交通便捷、生活就医方便、生态环境良好的位置,明确供地政策,鼓励兴办社会化养老机构。规划要体现和落实县政府东政〔**〕15号文件提出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改革措施和保障政策。通过规划,引导我县养老服务业科学、合理、有序发展。
(三)统筹推进,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服务业是项重要的民生民计工程,具有鲜明的公益属性,必须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根据我县未富先老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现状,统筹推进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
1、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不同于传统的家庭养老,它是以立足家庭、社会服务进家庭为标志。居家养老符合国情,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主要养老方式,是大多数老年人的意愿和实际选择。要培植一批稳定的服务团队、中介组织或引导有关机构、企业,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籍和应急救援等具体服务。
2、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站)建设。落实关于小区和村镇规划必须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的规定,整合城镇和农村社区卫生、文化、家政等资源,逐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或日间照料站建设,并完善相应的配套设施,使之具备生活服务、文化娱乐、老年教育、保健康复等基本功能,能够为社区内老人提供就近、方便、快捷的托养、日间照料,造就“不出社区的养老院”。
3、大力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由政府主办向政府主导转变,通过政策鼓励和扶持,运用市场机制,大力推进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多元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县不乏有意进入这个行业者,但让他们踟蹰不前,仍在观望的主要原因是对激励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策不了解或有顾虑,要加强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宣传,激活社会力量投资的动力,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机构,同时根据老年群体的健康状况、消费能力和服务需求,开展不同档次的服务,使老年人及其家庭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服务项目,实现高、中、低不同服务档次的组合。
(四)改革创新,提升养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运用改革、创新、激励等措施,挖掘潜能,激发活力,调动积极性,使我县养老服务能力水平在现有的基础上有进一步提升。
1、探索公办养老机构运营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现有空置床位,盘活养老资源,更好地发挥公有养老设施的作用。在不改变公益属性,确保政府托底保障养老对象生活质量及公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探索公办民营,选择若干敬老院先行试点,特别是一个乡镇有两所敬老院的,可通过腾集床位,调整出一所敬老院试行公办民营,采取公开招标办法,交由市场主体运营。
2、改造提升公办敬老院基础设施与服务功能。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增加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保健、紧急呼叫等功能,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改善服务条件,拓展服务范围,面向区域内低收入、特困、高龄、单亲、空巢、失能半失能老人开展养老服务,加快农村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转型。
3、推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针对特定老年人群,在提供生活护理服务的同时,提供医疗诊治、大病康复、失能护理和临终关怀服务。我县中医院老年养护中心,就是开启医养结合探索的产物,但目前存在着入住率不高的问题,主要原因一是人们的养老消费观念未转变,二是社会福利中心尚未办理养老许可证,人们对该中心是到底养老院还是医院心存疑虑。因此要大力开展宣传引导,转变养老消费观念,同时要采取措施,积极协调,完善手续,推动包括全县所有养老机构在形式上的合法化,管理上的规范化。坚持“养老服务是基础,医疗服务是保障”的理念,探索医疗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医疗服务向养老机构的嵌入。
4、强化激励措施。可整合财政和社会捐赠性资源,设立扶持发展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除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日常运营补贴外,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政策内涵、界限、标准,对承接“三无”人员、孤老优抚对象,低收入老年人和失独老年人养老服务的民办养老机构及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日间照料站,按其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兑现补助,让政策落地。同时要加大力度,落实金融扶持、用地扶持、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机构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
(五)招培并举,造就一支养老服务专业队伍
建设一支职业道德好、业务水平高、服务质量优的养老服务队伍是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之一。一方面要加强对一线从业人员的培训,选择管理比较规范的养老机构作为护理实习基地,委托大中专院校进行管理、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开辟养老服务机构与县职业教育中心的合作渠道,按有关规定落实培训补贴,逐步提高养老服务队伍和人员的专业水平。另一方面,要把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与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结合起来,招聘有志于养老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和大专院校对口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业。加大就业扶持力度,通过设定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尤其是护理人员的工资待遇水平,吸引更多的专业化、年轻化人才进入养老服务行业,提升行业的整体素质。
(六)加强监管,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建设规范化
依据照民政部有关养老服务业机构建设、行业管理、服务质量的规定和标准,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养老机构建设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社区、居家、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准入、经营、转让、退出规则和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推行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以评促建,以评促管。整肃养老服务市场,加大执法力度,对现有的养老机构实行分类分层分级指导,对未达到规范标准的限期达标,对无法达到规范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开展职业技能认定工作,逐步实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加强消防、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探索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对象意外伤害保险,减小养老机构的运营风险和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引导建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发挥其在行业自律、监督评估、学习交流、协作协调、咨询服务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