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工作调研报告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扶贫开发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阅!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6月22日,由傅主任带队,全体常委参加,对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城关镇、大新镇、新集镇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现场,听取了项目负责人的汇报,并到城关镇淮五村查阅了扶贫开发工作的相关资料,初步了解了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扶贫开发工作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同步小康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目标,大力实施扶贫攻坚行动计划,深入推进精准扶贫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开展精准扶持、精准管理和精准脱贫,使得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有所提升,贫困群众收入有所增加,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县直部门帮村、党员领导干部包户的扶贫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为了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并从县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和农委抽调4名同志为办公室成员集中办公,处理扶贫开发办公室日常事务。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也成立了组织,各乡镇还建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站长、扶贫专员、信息系统维护员组成的扶贫工作站,贫困村设立由选派干部任队长的驻村工作队,人员3—5人,非贫困村设扶贫专干,确保扶贫开发工作有机构管事、有人办事,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同时,年初根据省、市要求,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并对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2016年度,全县脱贫人口任务为12700人,19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围绕2016年目标任务,制定下发了《五河县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要点》。
(二)压实工作责任,实施精准扶贫。一是编制扶贫责任清单,落实扶贫责任和要求。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扶贫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脱贫指标。从严落实包村工作制度,为各牵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下达扶贫任务清单,明确脱贫人数,县扶贫办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各包村单位和扶贫干部与贫困户对接。实行扶贫队长工作日志制度,要求驻村队长每月汇报驻村工作情况,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督查考核,实行半月一通报,每月一调度,每半年向常委会专题汇报的机制,通过联席会议讨论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确保如期实现全县整体脱贫目标。二是建立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核实扶贫对象以及致贫原因,摸清贫困村和贫困户基本情况和脱贫需求。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制定详细脱贫计划,建立工作台帐,明确进度、倒排时间,挂图作战。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县级扶贫专项资金逐年增加,2015年投入资金830万(省拨付专项资金570万元、市拨付70万元、县配套190万元)。2016年增至1411万(省拨付570万、市拨付184万、县配套657万)。四是制定精准帮扶措施。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分类施策,分析贫困户致贫原因,逐户制定脱贫方案和帮扶措施,全县共制定精准扶贫方案3623户9153人;根据贫困户脱贫方案,确定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19个贫困村全面制定精准扶贫项目。县农委、县教体局等11个县直单位根据年初行业扶贫任务制定了扶贫计划,并根据扶贫计划逐项抓好落实。
(三)注重加强管理,提高扶贫实效。一是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立项审查。按照“群众参与、村级申报、乡镇审查、县级审批”的原则进行确定。把一些切合实际、群众急需、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经扶贫办筛选考察后,再推荐给县政府选择立项,确保帮扶项目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行性。2015年全县19个贫困村实施省级专项扶贫项目22个,脱贫10164人,2016年实施了专项扶贫项目37个,计划脱贫12700人。二是加强工程监督,严把质量关。扶贫办对实施的帮扶项目实行全方位协调和全过程跟踪,,随时跟踪检查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任务。三是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帮扶项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严格把关,确保建成优良工程、效益工程。四是加强资金管理。明确了帮扶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原则、使用范围。财政、审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监督,规范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制度,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同时严格执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利用建档立卡成果,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村数量分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有效性。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干部思想认识不高。部分职能部门和乡村两级干部对脱贫攻坚任务认识不到位。没有从头等大事、第一民生的高度来认识脱贫攻坚工作,没有认识到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和繁重性,没有认识到脱贫攻坚工作的全局性和综合性。一些农村干部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对贫困人口认识有偏差,认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是搞形式,扶贫到户不一定能兑现,导致乡村干部对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扶贫对象信息录入漏项、录入信息错误、档案管理混乱、丢失重要资料等问题,从而给精准扶贫带来一定难度。。
(二)贫困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部分乡镇、村一味强调自身的贫困,重视向上级政府、帮扶单位争取帮助支持,帮扶单位只重视扶贫济困,积极为贫困群众捐资捐物办实事,轻视引导和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群众的脱贫主体作用,个别贫困户主观脱贫意识差,没有危机感,缺乏摆脱贫困的信心和决心。一些贫困人口文化素质低,思想消极保守,思维观念还停留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时期,缺少发展动力,安于现状。传统的“等、靠、要”思想不同程度的存在,被动等待帮扶的现象比较突出。
(三)扶贫资源项目整合不科学。一些乡镇、村只重视争取了多少项目,接受了多少帮扶资金和物资,忽视了对帮扶项目和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管理,在项目设置上没有从贫困村、贫困户的实际去考虑该发展什么项目、如何实施管理好项目,没有很好的把资金与项目的质量完成情况挂钩。各种扶贫项目和资金整合不科学,有“单打独斗”现象,“整村推进”效果不明显,影响了扶贫项目综合效益的发挥。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心。一是通过召开会议、电视宣传等形式对中央的扶贫工作政策及做好扶贫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再宣传、再动员。通过宣传动员进一步增强扶贫干部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二是通过举办扶贫工作专题培训班,请专家讲座,对做好扶贫工作进行业务再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干部做好扶贫工作的业务能力,使得贫困对象户信息录入准确,资料建档规范。三是建立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相结合。同时对扶贫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通过奖惩制度的建立,强化扶贫干部的责任意识。
(二)坚持分类指导,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帮扶的主要对象是贫困农民,因此贫困农民既是参与主体又是受益主体,必须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实施帮扶项目,改变落后面貌的积极性。要针对贫困人口具有相对性、动态性和阶段性的特点,坚持“扶贫扶志、扶勤扶能”的原则,在扶贫工作中做到政策、步骤、批次上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扶持,对有强烈脱贫愿望和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贫困户,要集中力量优先扶持,让这一部分贫困户先脱贫致富。对于无劳动能力,因残疾、疾病致贫的,纳入社会民政救济中去。对于有劳动能力但好逸恶劳、坐等靠要、懒惰酗酒致贫的,进行耐心教育和引导。以此激发、激活贫困户自力更生、勤奋努力、自我脱贫、走向富裕的内生动力,最大限度的调动贫困户的生产生活积极性,使贫困户变压力为动力,让贫困户的精神状态、思想观念发生转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和巩固。
(三)做好各种扶贫资源的整合,提高扶贫开发的综合效益。要把扶贫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与美好乡村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整合各种扶贫项目资源,形成帮扶合力,建立脱贫致富的长效机制,发挥帮扶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统筹措施,将定点帮扶资金、财政扶贫资金、信贷扶贫资金、国家投入的涉农资金和其它社会扶贫资金聚集起来,最大限度实现整合使用,充分发挥扶贫资源的引导作用和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