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中心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调研报告
为推进xx中心城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组成课题组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残联等部门了解情况,分别到大润发超市、火车站、xx图书馆、闽西革命历史博物馆、闽西文化艺术中心等地和一些主要街道察看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保护情况,召开了两场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在5月下旬前往厦门考察学习。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基本情况
xx中心城区新建的和正在修建的建设项目,基本做到了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大润发超市、万达广场,永辉超市、闽西革命历史博物馆和正在动工建设的火车站扩建项目等地的无障碍设施建设都能按照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适应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的生理特点的要求。
在信息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2010年8月开始每周二次的电视新闻手语节目都能坚持采播,让听力残疾人通过手语节目了解国际、国内和xx的新闻、大事。电信、移动等通讯运营部门也实现了手机信号在中心城区的全履盖,残疾人和健康人一样都能通过微信、短信来交流思想、信息。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一些重点场所缺乏无障碍设施建设。龙津河人行桥、中山公园、登高公园、街心花园天桥、解放路天桥等一些公共场所和市政项目只有建设阶梯台阶,没有建设残疾人轮椅通行的坡道。一些比较大的建筑物没有配备建设专供残疾人使用的升降电梯,xx市图书馆和闽西文化艺术中心的通道阶梯多达36级和35级,缺乏没有建设残疾人的专用通道,一些残障人员无法到达这些场所。
2.对无障碍设施的改造难以到位。一些老的居民小区和社区原都没有建设无障碍设施,如闽西报社后边的市委宿舍小区、市财政局后边的市政府宿舍小区等都没有建设轮椅通道,一些老同志出行只能靠子女抬着轮椅。有的虽然在近期进行了一些改造,但由于缺乏专项资金支持,只能因陋就简,没有改造到位,如裕锦园小区,虽然做了一些改造,但只有东西两侧的道路可以供残疾人通行,其它的道路由于道路偏小无法改造。
3.无障碍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滞后。对已建成的盲道缺乏维护管理,损坏现象严重,有地方为了阻止机动车停放,在盲道上设置障碍物,严重影响盲人行走。
4.一些设施没有向残疾人开放。xx图书馆的电梯本来可以供残疾人使用,但由于图书馆的第一层全部出租做了咖啡厅,电梯被封在内侧走廊,只能供内部使用。一些公厕中虽然建设了残疾人专用的厕位,但大部份公厕的残疾人专用厕位都锁着门,没有向残疾人开放。
三、相关建议
1.落实建设资金。对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落实的项目不能立项,不能开工建设。新建的各类商业服务场所都要建设供残疾人轮椅出入的坡道,无障碍卫生间,营业厅要设置低位柜台。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规划馆、体育馆、会展中心等场所都要建设残疾人轮椅可以通达专用坡道。对所有的景区、公园、城市广场都要建设无阶梯通道,让残疾人轮椅,老人、小孩的推车都都能方便通行,大型交通集散地都要修建残疾人专用升降平台。按照“谁建设,谁投入”的原则落实业主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确保做到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2.完善建设项目会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做好项目规划、设计的会审工作,会审工作要让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残联等部门参加,认真听取这些部门的意见建议。一些比较大型项目的建设项目要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各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努力把无障碍设施规划好、设计好、建设好。
3.完善项目验收制度。无障碍设施要按照项目会审的设计文件要求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对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或建设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要在规定的时间里落实整改措施,否则住建行政主管理部门不给办理建设工程验收工作。新建项目要列入住建部门和建设业主文明单位考核必验项目。
4.制定和落实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建设规划。建议由市住建局牵头,文明办、发改、财政、规划、民政、残联等部门参加做好中心城区社区、小区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的规划,规划要按照住建部门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的要求明确改造标准、资金落实、实施主体、实施进度等问题。采取市、区财政拿一点,城市维护费调一点,业主单位出一点的办法筹措和落实改造资金。把规划实施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改造工程单位要列入文明单位考核必建项目。把每一个改造项目的规划要求、项目负责人和负责单位、进度情况等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提高市民对无障碍设施的事保护意识。利用一些媒体和公益广告加大对无障碍设施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对无障碍设施的保护意识和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
6.完善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机制。明确无障碍设施维护工作由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管理人负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无障碍设施,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管理人应当及时改建或整修。对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要明确维护和管理部门,市住建部门负责做好市政道路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工作,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无障碍交通设施的维护工作,市综合执法部门做好无障碍设施的监管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侵占无障碍设施和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临时占用无障碍设施的,应当向综合执法部门办刊相关手续,经同意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要设置护栏、警示标志或信号等防护设施,临时占用期满,要及时恢复原状。市民有义务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方面的问题,向设施管理单位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投诉,有关单位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建议由市文明办牵头,住建、民政、交通、综合执法、残联等部门和新罗区政府参加组成检查小组,对中心城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