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上级主管部门对乡镇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有所规范,但由于各种原因,乡镇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下面结合个人的审计实践,就如何加强乡镇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谈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乡镇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
(一)民政办和福利院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账务管理缺乏统一管理模式。因福利院院长多为社会聘请人员,仅管理日常事务,财务归属民政办管理。所以乡镇民政办与福利院的资金基本上都是在民政办出纳会计集中管理,统一使用,财务账管理没有统一的模式,有的是分开建账,有的是合并在一起。部分民政办请外人代理记账,因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部分民政办账务记账很不规范,错漏情况严重。
2、民政专项资金的现金管理存在漏洞。有的乡镇民政办主任兼任出纳,将民政专项资金从基本账户中转入到个人银行卡中用于民政办及福利院开支,不记录现金流水账,导致公私不分,现金的使用无法监管。
3、民政办、福利院的日常经费和工作人员工资预算不足导致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民政事务核查工作量大,福利院有很多五保老人无行为能力或生病,需要专人照料,聘请社会人员的工资支出属合理开支。但是民政办及福利院经费预算不足,为确保运转,只好挤占挪用五保专项资金。
(二)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
1、五保供养经费。主要存在集中供养与散养变动濒繁,名单混淆,管理混乱,导致五保供养经费存在虚报套取现象。有的民政办为解决福利院工作人员的工作及日常费用,将散养五保报为集中供养,虚报套取五保供养经费。
2、倒房重建资金。主要存在虚报套取及使用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很多民政办将福利院的五保老人作为倒房重建人员上报,套取倒房重建资金在民政办及福利院入账用于福利院维修。另外散养五保的倒房重建资金虽发放到五保户,但因五保户无行为能力,村里将倒房重建资金从五保户卡中收到村集体入账,但未给对象户建房(五保户寄养的亲戚家中),村里将倒房重建资金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3、春荒冬令等临时救助资金。主要存在用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来申报,套取资金有的已入民政办及福利院财务账,有的存放在民政办主任或福利院院长手中开销,资金去向不明,存在个人违规违纪情况。
4、优抚资金。主要存在已经死亡人员未及时申报,民政局也未及时核销名单,导致多发多补。应建立优抚人员死亡报告责任制度,落实到人,厘清责任,层层把关。
5、福利院维修改造资金。维修改造工程基本已建设,但工程建设程序存在问题,部分工程没有经过招投标,也没有经过工程竣工决算支付工程款,不使用建筑业安装统一发票入账,而是使用水泥、砖等建筑材料发票入账导致漏税。
6、一户多项申报引发矛盾。主要存在的是一个对象户申报多种专项资金,如低保、五保和大病救助等等,存在不公平现象,导致引发矛盾。
二、加强乡镇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对策和建议
乡镇民政专项资金种类多,涉及千家万户,点多面广,民政办人员编制有限,管理难度大。但如不严格管理,既不利国家救助扶持政策的落实,也易于滋生腐败,导致职务犯罪。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乡镇主职领导干部及民政办主任在资金管理上意识不强、会计人员业务不熟、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管理使用缺乏监督等。我们认为,对上述现象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措施从严加强管理:
1、主管部门要规范账务,强化财务管理。主管局要统一财务管理模式,民政办主任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不得将专项资金转入个人银行卡中,相互监督,定期抽查,确保民政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
2、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一是要抓好会计出纳的分设环节,落实好财务内部岗位责任制度,银行印鉴要分开管理。二是对会计人员要进行会计业务培训,学习相关财经法规,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提高业务素质。
3、对民政办主任要加强培训力度,提高财经法纪意识。首先要加大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还要对民政办主任加强培训,增强他们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重大意义的认识,使他们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和政策意识,尤其是让他们在思想上筑牢维护专项资金健康运行、保障民生的道德底线。
4、要由政府牵头,部门协调配合,构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督体系。乡镇政府要与主管部门要形成合力,形成由政府牵头、部门协调配合的管理监督体系。做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事前、事中、事后有人问,有人查,有人管。同时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上,各部门要做到有计划,有分工,有奖惩,实行部门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