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风险与建议调研报告
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近年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倍受社会的关注和重视,食品安全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但随着学校生源的增加和寄宿制学生的增多,部份学校食堂管理的后勤工作社会化,食品安全隐患依然严重,加之网络发展,学校食堂饭菜质量的负面舆情很易被学生在论坛、贴吧等发布迅速被转发,引起家长的强烈反响,处置不好极易引发不稳定的事件,因此,学校的食品安全不容忽视。
一、全市学校食堂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有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托幼机构共 1268所,其中建立了食堂或伙房共有770个。全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729所(含教学点),营养餐涉及学生264060人,目前,营养改善计划已由“牛奶+火腿”模式改为食堂供餐的约550所学校,2016年,市政府要求在秋季开学时,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全部改为食堂供餐模式。由于学校食品安全涉及人员众多,涉及人群敏感,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一直以来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进行监管,市、县两级每年对学校都要开展2次以上专项检查。
二、学校食堂风险隐患分析
2012年以来,我市因为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几起事件,1起某乡镇小学因营养餐牛奶问题引起学生身体不适突发事件;抽检学校自制食品不合格引发1起黄色舆情事件;食品安全突发事故1起。监测到涉及学校食品舆情12起,通过监管和日常工作情况及舆情发现学校食品安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学校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个别学校主要领导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对学校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认识不清,管理不到位,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二是日常管理制度未全面落实,部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食堂存在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中没有坚持索取并存留相关的证明文件(或索存不全)、冷藏食品没有分类且生熟未分开储存、食品留样不规范、存在超加工经营能力供餐的现象;三是部分学校存在无证经营和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情况,不少食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对消毒方式和具体操作不清楚,未建立或执行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造成从业人员易带病上岗,存在安全隐患。
(二)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齐全。部分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欠缺、老化、不规范。如食堂备餐间没有设置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未安装或有效安装紫外线灯等消毒设施,餐饮具清洗池与洗菜池、洗肉池混用,部分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未正常运转,防护设施欠缺。
(三)食堂流程布局不合理。部分学校食堂的功能布局、操作流程不合理,特别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由“牛奶+火腿肠”方式向食堂供餐转变,监管对象增多,安全隐患更多,监管压力倍增。部分乡镇新建的学校食堂,未报请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规划指导,没有按照原料进入、粗加工、半成品制作、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使食品在粗加工、切配、成品制作、储存过程中存在着交叉污染的可能,即使执法人员要求学校重新布局整改,因房屋结构限制和前期投入较大,学校难以配合,导致存在不同程度的食品安全隐患,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或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部分食堂原辅材料及成品检验不合格。一是购进原料不合格,在近年一次监督抽检中,发现有学校食堂学校食堂大米和调味品(酱油、醋)有不合格情况,暴露出学校食堂进货把关不严,索证索票形同虚设,同时也反映出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自检也没有任何实质作用;二是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2015年,省局专项抽检中,检出我市某学校包子样品中使用了含铝食品添加剂,暴露出个别学校食堂没有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在培训时未仔细听取监管部门的要求,且使用食品添加剂随意性大。
(四)食堂员工操作不规范。我市在近年网络舆情监测处置中,涉及学校食堂食品混有异物的8起,主要是反映食堂使用变质原料,如紫菜汤有蛆、菜里有虫、有毛发等,主要原因就是员工操作不规范,蔬菜清洗和加工不认真检查。
(五)学校饮用水问题。部分农村小学没有安装自来水,采用的是自打井自备水源,虽然饮用水这块工作由卫计部门负责监管,据了解也存在饮用水源不合格现象。市政府要求区市县政府和教育部门加强不合格自备水源学校进行整改,购买了净水设备。随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向食堂供餐模式转变,农村学校食堂增多,对学校自备水源管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六)校园内小卖部和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较多。一是个别学校内小卖部存在过期食品未清理、防鼠防虫设施欠缺、食品与其他用品混放、进货台账建立不全等问题;二是校外的个别食品经营门店存在无证经营现象,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大部分单位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有经营过期食品等问题;三是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很多家长质疑摊贩加工使用的食品原料是否合格,2016年发生1起反映流动摊贩食品隐患问题的舆情。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部门联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各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教育体育部门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利用监管部门专业优势和主管部门行政资源优势,形成监管合力,防止政出多门。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前,市、县(区市)两级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教体部门对学校食堂安排专项检查工作,同时成立联合检查组和督导组,制定联合执法检查方案,将监管责任和任务分解到人,确保人员到位、检查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处罚措施到位。同时,市级部门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形成督查通报,要以抽查发现的学校问题举一反三,督促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体育部门强化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安全。
(二)强化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一是各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的监督检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抽检监测,对学校食堂食品及食品原料开展抽检,严防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进入校园。三是加大对校园周边餐饮店、食品摊贩的整治力度,对存在过期食品、无证经营、无健康证、超经营范围的依法处理。
(三)开展规范化食堂建设。教育部门在学校新建、扩建、改建学校食堂时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12〕2号)要求,提前通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前进行现场指导,按要求规范流程布局并提出设施设备要求。要求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必须进行水质检测,不合格的必须购买安装净水设施后,才能使用。
各区市县局可以利用寒暑假指导督促部分布局流程不合理、设施设备简陋老化的学校食堂升级改造,与教育部门联合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检查验收,在开学之际两部门联合印发检查方案,进行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学校开设食品安全课。教体部门贯彻落实省上开设“生态生命与安全课”的要求,将食品安全内容纳入课程学习,强化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不购买校外流动摊贩的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
(五)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学校要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遇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尽早提前处置舆情、事故,防控舆情、事故蔓延扩大,造成更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