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作风建设常态化问题思考
**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是由奴隶社会一步跨千年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地区,这里人民热情好客、淳朴善良,但“四风”问题也有明显的地域特点,如有的“杀牛风”盛行,有的婚丧喜庆高额彩礼薄养厚葬,有的家族家支“抱团扶植”等。近年来,**委、州政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着力打造一支党性强、作风正、工作实的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四风”问题树倒根在,仍停留在“不敢”阶段,远没有做到“不能”,更没有达到“不想”,深入推进正风肃纪,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任重道远。
一、**深入推进正风肃纪、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的现状和成效
我州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州“十项规定”,为使铁规发力生效,以良好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以上率下实施了一系列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州委鲜明提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导向,喊响“民族地区执行党的纪律没有例外,正风反腐也没有自治特区”。今年以来,州委召开13次常委会、7次专题会、4次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全省市州率先开展常委会会前学党章党纪。制定出台《关于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委常委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18名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头上。州委书记与州委班子成员、县市委书记,州委副书记、州长与州政府班子成员、县市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县市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签订了落实“两个责任”承诺书,做到了人人头上有压力、个个肩上有担子。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批示20余件次,开展专题调研3次,切实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大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责追究力度,2015年1至9月,全州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个单位和16人进行问责,其中党政纪处分12人,诫勉谈话4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5人。约谈各级党委(党组)书记62人次、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85人次。责成落实“两个责任”较差的4个县和2个州直部门在全州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会上检查反思。
(二)强化专项治理
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正确处理民族地区“热情好客与厉行节约、尊重民族习惯与移风易俗、教育引导与严肃执纪”三个关系,推动作风持续好转。一是浇灭“小金库”死灰复燃问题。州纪委去年以来查处畜牧、农能、土肥等农口系统的腐败窝案串案,发现“小金库”问题死灰复燃,成为腐败的温床,及时将治理“小金库”、乱发钱物作为正风肃纪的重点,3次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自查自纠,扎实开展巡回检查,确保专项整治成效。二是严纠违规兼职兼薪问题。州纪委在查处州国投公司腐败案中,发现领导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兼薪问题卷土重来,有成“潜规则”之势,迅速在国资系统启动专项整治,清理兼职72人,纠正兼薪45人,清退薪金260余万元。随后全州铺开整治,共清理出88人兼任118个职位,现已对不符合兼职规定的59人全部免去或由本人辞去兼任职务。三是认真解决懒政不作为的问题。坚持把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思想慵懒萎靡,工作执行不力;学习调研不足,工作能力不强;缺乏担当意识,工作标准不高确定为整治内容。通过“抓教育、严要求,抓制度、严考核,抓监督、严管理”,强化宗旨意识,规范权力运行,切实解决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自觉深入查找“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720件;查找迟到早退、溜岗溜会等“庸懒散浮拖”方面的具体问题1200余起,及时批评教育1015人、诫勉谈话116人。
(三)强化纪律审查
州纪委在**清风网开通监督举报窗口,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总结推广建账、筛账、查账、结账、晒账的“五步台账”工作法。全面实行以审理为中心的案件质量把关机制,创新实践“哑铃型”纪律审查模式,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刊载宣传,综合运用协作办案、交叉办案、提级办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快进快出、快查快结。2015年1-8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181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064件、立案75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07人,同比分别上升65.0%、57.3%、71.2%。全州立案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578件,占立案总数的76.2 %;处分530人,占处分总人数的75%,87人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39人,清退、返还群众款项171.47万元。
(四)强化制度建设
严明政治纪律,全面贯彻省委《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十项规定》,及时制定《**县处级干部“不严不实”行为表现及处理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暂行办法》《**纪检监察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州、县市党委、部门党组(党委)运行规则》等5项问责新规,2013年以来,全州问责立案51件83人,其中县处级4件8人、乡科级25件46人。严明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细化制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遏制婚丧嫁娶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的规定》等6项制度,简化公务接待,做到公务接待“不杀牛、不上酒、不唱歌、不跳舞”。注重精简会议,开短会,讲短话,实行多个会议“捆绑式”召开,减轻边远地区参会人员舟车劳顿;全面推行公务卡支付结算制度,建立乡镇“廉政灶”,简化乡镇接待,实现村组“零接待费”。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制定实施了《“月考年评”干部管理意见》《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和述责述廉实施办法等10余个制度,对“为官不为”严格监督考核,经常敲警钟、扯袖子、咬耳朵。通过制度约束,十八大以来,全州“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5%以上。
二、深入推进正风肃纪、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中仍存在的问题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州作风建设有了显而易见的成效。但是,“四风”问题“隐身”、“变脸”仍然暗流涌动,纠正“四风”仍爬坡过坎,不容懈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部分领导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对中央出台“八项规定”的深刻政治背景和时代背景的理解不够充分,没有认识到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有的抱有小问题不算错误,不犯大错就不会“挨板子”的思想;有的抱有朋友间的“吃吃喝喝、礼尚往来”是人之常情,何必“小题大做”的思想;有的抱有绝不犯错误,只是打打擦边球,顺便帮帮朋友忙的思想。有的认为一阵风过去了,一切还会恢复原样,产生了疲惫、松动的情绪,缺乏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有的存在“作壁上观”、投机取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心理,依然旧习不改、我行我素。
(二)作风问题隐身变种
纠风之难,难在坚持不懈、防止反弹。“四风”及作风这类问题具有很强的变异性和传染性,目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作风问题依然突出。有的公款吃喝不再大手大脚,却偷偷摸摸、“小打小闹”;有的借学习培训之名行游山玩水之实;有的婚丧嫁娶不大摆筵席,但帖子照发、礼金照收;有的送礼收礼不敢大张旗鼓、大摇大摆,却偷偷摸摸、少送多去、少收多来。花样繁多,形式隐蔽,让人防不胜防。
(三)制度规范刚性不足
法规制度不系统、不配套、执行力不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有的照抄上级文件内容,不切合实际,制度操作性不强;有的仅有原则性要求,缺少程序保障和惩戒措施,制度约束力不够;有的重制度制定、轻制度执行,缺乏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制度形同虚设;还有的抓制度执行虎头蛇尾,抓责任追究因人而异,诱发
“破窗效应”,使制度成了“稻草人”。
(四)职能转变尚不到位
作风问题是表象,背后根源是职能部门的监管缺位和权力寻租。政府审批中,审批事项多、程序设置不科学、监督不到位,一些取消的事项以备案、登记等形式改头换面出现;资金管理中,工作不透明、程序不严密、使用不规范,造成重复投资和严重浪费;干部考核中,过分倚重经济指标,助长了盲目决策、贪大喜功的浮躁之风;行政监督中,问责力度不大,责任追究不到位,督查暗访时紧时松,只访不曝没有威慑等;工作决策中,不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领导搞“家长制”、“一言堂”,听不进不同意见,独断专行,导致决策不科学、执行不顺畅,形不成合力;工作执行中,本位主义严重,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置之不理,或者搞变通、打擦边球等。三、深入推进正风肃纪、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的思路和对策作风建设是个长期、复杂、艰巨,需匡正塑形、驰而不懈的过程,长期以往,亦可固化。
(一)坚持宣传教育常态化
作风建设首抓思想教育,让广大的群众干部从思想上认清党风党纪,杜绝畏难、观望心理,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消除认识误区。一是定期教育。将作风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有计划、有部署的开展教育,让广大干部将纪律铭记于心,坚持领导班子会前必学纪,党校培训干部必讲纪,接受审查党员必补纪,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章和党规党纪,加强理想信念、行为规范和作风教育,深化党纪国法、从政道德教育,大力弘扬廉洁文化,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二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传媒、传播工具,宣传廉洁自律、勤奋节俭、自强不息的文化内容,促进广大群众干部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不断提升,让党纪国法深入人心。三是“揪耳朵”、常提醒。继续紧盯重要节假日时间节点,向广大党员干部发送廉洁自律短信,强调中央精神、州“十项规定”;大力提倡出版廉政教育警示影片、书籍,用真实的例子警醒大家,用真切的声音告诫大家:“无规矩,何以成方圆;守纪律,方能正一生。”
(二)坚持惩处约束常态化
一是继续加大惩治力度。惩治是最好的教育,也是最有力的预防。坚持零容忍的态度,继续加大惩治和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曝光一起,让心存侥幸者付出成本、付出代价,既达到让党员干部因严厉处罚而不敢违的目的,也达到让党员干部因得不偿失而不愿违的效果。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完善作风建设责任体系,切实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龙头作用,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标准、程序、形式和量纪幅度,规范“一案双查”的范围、程序,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确保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三)坚持监督问责常态化
一些单位作风建设的制度成为了应付上级检查的“挡箭牌”,制度建设和执行成了两件事,使制度成为“墙上纸”、“稻草人”。常态化的开展监督问责,一是要严格党内监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各级党委应肩负起主体责任,深入在党支部生活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起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更要严格贯彻述责述廉的相关要求,提高自我认识、及早自我纠正;二是要扩大群众监督,毛泽东同志曾说:“要让腐败分子淹没在群众的汪洋大海之中。”上级监督有死角、同级监督有“关照”,只有群众监督才是纠风治乱、惩腐扬善最直接、最有效、最全面的力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网络举报平台,出台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和引导新闻媒体与人民群众积极有序参与,增强社会监督实效。三是要“抓早抓小”,要摒弃以往“只管大老虎,不打小苍蝇”的态度,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一定要早提醒、早治疗,真正使党纪国法的“高压线”无人触碰。
(四)坚持考核评价常态化
作风建设要做到惩奖并举,既要对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惩处,又要对起到表率作用的干部单位予以奖励,营造人人争优、处处争先得良好氛围。对于考核常态化,一是要全面而又深入的开展社会评价调查,让大家看到、群众评价,坚持以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的满意度为考核的重要指标,让各级党委、党员干部无时无刻不感到监督的眼睛就在身边;二是要奖励有序,对在作风建设方面做出表率的党员干部应给予相应奖励,对不尽职责、碌碌无为、庸懒严重等作风不实的干部应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以此进一步严明纪律、提倡作风,使广大的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增强廉洁自律思想。
(五)坚持制度改革常态化
一是要健全改革推进机制。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动公共资源和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压缩寻租空间。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预算改革,将“三公”经费单独编制预算,公开接受监督。加快人事制度、司法管理体制等相关领域配套改革。二是要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构筑公权与私利的隔离屏障,防范利益冲突风险。推动利益事项公开。全面清理和公开公共权力事项,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动报告内容公开,让用权者的利益信息始终处于公众监督之下。实行利益隔离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廉洁从政从业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回避、任职回避和地域回避制度,健全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相关规定,实现公务人员任职期间的利益隔离。制定出台公职人员离职或离任后的行为规范,防范“期权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