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调研报告
创新城市管理体制 着力完善“大城管”格局
城市建设和管理是城市发展的永恒主题。“三分建、七分管”,理顺和创新我市城管体制,完善“大城管”格局,是城市管理水平提档升级的迫切需要,是人民群众对提升城市功能的强烈期盼。
一、 “大城管”体制的目前现状
“大城管”体现的是对城市进行综合管理,需要政府、市场、社会等多主体共同参与,依靠现代的数字技术平台,综合运用市场、法律、行政等手段,对支撑城市正常运行的供水、供电、通讯、排水、交通运输、垃圾收运处理、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功能和公众共享的城市空间进行管理和服务,使城市各种资源得到充分、有效利用,从而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竞争力,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等持续、健康发展。
“大城管”体制是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的新模式。**年5月,住建部批准《中国城市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研究》课题立项,8月份发布《中国城市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研究》大纲(征求意见稿),正式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建议进行城市“大城管”改革,成立一个由政府主导的城市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包括供水、电力、通信、垃圾收运处理、市政绿化等城市基础功能以及城市公共空间。
目前,由县长担任城管委主任,分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住建、交通、公安、城管、文广新局等部门组成的**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已基本形成,通过这一协调机构高位推进城市管理,充分显示了“大城管”的权威性、综合性、统一性、协调性。
二、目前我市城管体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县按照省市要求,以及市民的迫切需要,深入开展城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制度改革,在“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细化了各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职责,出台了城市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建立了数字化城管中心,**县“大城管”格局已现雏形。但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公众对城市功能的需求日趋多元化,我县城市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城市管理体制存在职责不清的问题。一是城市管理涉及城管、公安、住建、交通、工商、卫生、环保、商务等诸多部门,有的部门之间行政执法职责界定不清,职权交叉重叠,执法力量分散,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不能很好解决。井盖缺失、沿街为市、道路拥堵、广告杂乱、立面破损、绿化缺失等现象依然存在。
(二)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没有建立。一是网格化管理不够到位。城管进社区没有真正落实,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没有得到体现。城市管理的公众参与度低,市民参与和服从城市管理的意识不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氛围尚未形成。二是常态化机制尚未建立。监督检查机制不够完善,如部分区域责任主体不明确,检查督促不够,少数单位门前市容秩序管理不到位。分类考评奖惩机制尚未建立,缺乏系统的考评奖惩制度和措施,城管工作仍处于“软约束”状态。三是乡镇城管体系不完善。目前,**县城市管理工作仅限于城区范围,全县各乡镇各自为战,缺少统一管理。没有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城市综合管理网络体系。四是数字化管理平台考核结果运用缺失。虽然建立了**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但未能与12319城建服务热线联网,且缺少城市管理指挥调度体系,对于数字化城管中心交办问题的考核结果未能纳入考核体系,导致部分单位、部分人员在处理问题时出现推诿扯皮、久拖不办等。
(三)城市管理保障不足。一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厕、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处理场、环卫机械设施等城市管理服务性功能设施严重不足,虽然建设了建材市场、农贸市场、家具市场等专业市场,但由于后期管理不到位,制约和影响了城市管理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城管执法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不足。现有城管执法人员和城管经费投入完全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城管执法任务需要。
三、完善大城管体制的几点建议
实行“大城管”体制,既是城市功能高效运转、城市建设有序推进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城市形象的有效手段,对加速城市现代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城市管理中的诸多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职责明晰、边界清晰、权责对等的管理体制。一是要进一步明晰各级的城管职责范围,确保一级做好一级的事,一级替一级负责。县城管委办主要行使宏观指导、督办考评等职责,城管局具体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工作。二是在城市管理领域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将涉及城市管理的相关行政处罚权集中到一个部门,实体化运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城管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实行城市管理城乡一体化。在已成立**县经济开发区城管分局、城南新城分局的基础上,成立各乡镇城市管理派出机构,统一设置乡镇一级城市管理部门,实行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
(二)建立高位推进、发现即处的高效运行机制。一是积极运营城市管理高位协调机制。县城管委要及时召开城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矛盾。二是
要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和发现即处机制。建立由城管委统筹的全县城市管理指挥调度系统,将城市综合管理的投诉受理、协调督办、检查考评等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将考核结果及时在季度、年度考核中加以运用。开通县数字化城管“12319”投诉和应急处置指挥专线,对市民投诉、社区网格管理中心上报、媒体曝光、上级督办等城市管理事项,收集汇总后分类及时办理。
(三)建立经费逐年增长、队伍素质提高的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管并重,加大对城管工作的投入,每年对城市管理各行业的工作量、运行成本进行核算,形成工作量和经费同比例增长机制。县财政设立城市综合管理专项经费,用于处置责任交叉、跨行业、跨部门或市领导直接交办的突发或重大城市管理问题所需经费支出。二是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所有从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持证上岗。落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新老交替轮换机制,确保每年按需要保持适度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