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税信息采集比对调研报告
涉税信息采集比对及后续管理对夯实征管基础、加强税费征收、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意义重大。20xx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实施以来,国地税部门在信息交换共享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2018年6月,xx省国、地税局在“xx三”系统中打开了部分国地税互通服务开关,有效提升了税收征管效率,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乏常态化运行模式。当前国地税合作正深入推进,但涉税部门的联系还仅限于三三两两的双方或多方联系,没有形成系统的“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地税部门获取的涉税信息仅限于国税、工商、土地等政府部门信息,且存在机制不健全、部门参与不完整、信息交换方式单一等问题,对于xx融、通信等方面信息获取难度较大,不利于地方税收征管。
二是缺乏信息化平台支撑。目前,国地税共用“xx三”软件,地税可通过“xx三”综合查询窗口提取国税税费种认定、纳税申报等信息,但至今没有建立起社会综合治税方面的涉税信息交换共享电子平台,还是人工操作为主,信息的获得碎片化、统计口径不一,资料在稳定性、时效性、规范性、逻辑性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涉税信息需要二次整理,比对效率低,获取有效信息不足。
三是缺乏可量化奖惩机制。目前社会综合治税并未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也没有法律法规保障,没有常态化运行机制,没有像《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那样的操作规范,没有强有力的牵头单位和负责人,全靠部门沟通和领导私人关系,缺乏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各地方式不一、进度不一。
四是缺乏实效化教育培训。涉税信息传递、比对是一项技术性、操作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只有对自身业务熟练,并且对传递方业务有所接触和掌握,双方才能有效沟通,才能有效编制双方数据衔接路径,提高数据传递比对效率。但目前的培训都仅限于自身业务范围,地税干部知识面有待拓宽。
二、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要完善涉税信息交换平台支撑。积极推进综合治税的有效载体,探索搭建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开展信息采集应用。拓展平台功能,在实现数据采集、数据查询、报送统计的基础上,进而优化平台操作界面,运用互联网抓取技术,及时采集涉税信息,实现信息管税;整合平台资源,加强与工商、房产、土地、xx融等部门数据管理系统的融合,强化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共享,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提供有关部门需要的信息数据。通过互联互通,实现对纳税人信息“一户式”查询、管理、存储,形成一体化的统计、监控、分析、决策体系。
二要有效提升涉税信息应用效率。深化国地协作,在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一窗一人一机双系统”,统办国税地税业务,做到国税地税同步征收同步入库,每月定期交流征收信息,第一时间解决附加税款随征问题,减轻追缴工作压力;规范数据接口标准,积极探索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第三方涉税信息数据交换标准,实现与xx税三期数据标准对接,为综合治税平台互联互通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提升数据应用效率,积极开展风险分析模型、指标体系建设及风险特征库的建设,采用信息化手段将第三方涉税信息与“xx三”信息比对、分析,查找潜在的涉税风险,按标准划分为低、中、高三个等级,分别推送至纳税服务部门、税源管理部门和税务稽查部门进行应对,实现税收风险管理闭环流程;加强信息涉密管理,对接触涉税信息的人要加强保密教育,运用“科技+机制”模式固牢涉税信息保密防线,坚决惩处泄露和买卖涉税信息工作人员。
三要开展针对性业务技能培训。在每年的培训计划安排时,要适量引入其他涉税经济部门业务培训内容,注重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切实提高信息传递比对应用人员的业务水平。鼓励地税干部职工通过网络和自考等方式,掌握更多的经济业务知识,成为经济师、会计师、税务师、信息工程师等,为涉税信息采集比对工作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