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我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xx年专门下发了新委发〔20xx〕38号文件即《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府相关部门立足本职积极推进,全社会对信用体系建设认识程度逐渐提高。但同时也存在一些明显问题:诸如缺乏高端引领,上下联动运行不畅,基层推进难度大;部门各自为战,信用资源不能共享,界定标准不统一;诚信产品品种单一与需求不旺共存,诚信主体漠视诚信等。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夯实基础建设,筑牢信用体系根基
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要把宣传文件的要求落到实处。全市上下要拿出四城同创的力度和精神来宣传和落实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四城同创工作。据网上资料,全国已有20多个县级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诚信而上了黑名单。这种情况一旦出现,损失无法挽回。为了保证全市上下思想认识上的彻底到位,建议组织市党政代表团去山东荣成等地实地考察学习。
其次要强化组织机构。要进一步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议成立了一个专门的正科级社会信用管理中心,落实专项编制(不少于7个),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不仅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而且各镇(街道)和部门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真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要信息全面集中。目前全市涉及信息归集单位47家,法人数据库归集数据项274类,已归集数据11万多条,涉及市场主体及法人单位5.5万户;人口数据库已归集数据117万条,归集数据项53类,涉及115万自然人。 市民政局整合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建立社会组织基本信息查询平台。目前已上传xx市电子证照信息系统数据111条,其中20xx年行政许可信息95条,变更信息3条,2018年行政许可信息13条。但这还远远不全面。要围绕“归集、建档、共享、运用”四大关键环节,迅速启动“一网两库一平台”为核心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信用信息交换目录,确定信息类别,与政府各部门对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必要时可请第三方机构录入数据,诸如人口基础数据、法人基础数据、公共信用基础信息、失信信息等。
第四要及时公示结果。加大政府信息公示力度,以强化“双公示”工作为抓手,严格执行办结后7个工作日内公示的要求,开通“双公示”专栏,强化督察,全面、及时、准确地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二、完善制度建设,推动信用产品应用
要借鉴外地经验,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如《市自然人征信管理办法》、《市社会法人征信管理办法》、《市自然人和社会法人信用信息评价规定》、《市个人信用奖惩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对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查询、使用、失信惩戒及失信责任追究作明确规定,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信用管理制度。按《失信惩戒责任追究办法》,对部门未按规定落实惩戒措施的,严格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作为扣分重要依据。
对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诚实守信地开展业务活动,会同编办、法院、公安、财政等部门联合开展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通过自查自评、分类评分、初定等级、反馈征询、结果公示等环节,完成全市事业单位的信用等级评定,先后对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约谈乃至通报。
构建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出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全面细化对守信行为褒奖和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治,有效发挥多部门“组合拳”威力,确保实现“守信必奖、失信必惩、一处失信,处处受惩”信用管理目标。组织部门要将信用审查作为提拔任命干部的前置程序,对拟提拔人员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核,并作为使用与否的重要依据。金融、司法等部门要对相关自然人随时提供守信报告,要严格参照外地的《自然人征信管理办法》管理实施。这个问题对我市来说尤为迫切。
三、突出创新驱动,打造我市诚信品牌
要通过创新驱动,打造我市诚信品牌来牵动全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比如:对街区开展诚信示范街区打造活动。对街区经营户进行综合评定,确定a、b、c三等九个信用等级,并进行集中公示,努力培育一批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公平交易的市场经营主体。对评出a级以上诚信示范经营户,金融部门可根据其信用等级、经营状况,提供无担保无抵押的“信易贷”。 对企业开展企业贯标活动。按照企业自愿、严格规范、分级实施、服务引导的原则,做好前期对接、中期指导及后期跟踪工作,切实提升企业信用管理能力。对通过贯标验收的企业在市场准入、银行信贷、政府采购、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等领域提供便利。对市区公民开展“诚信斑马行”等活动。对交通违法行为按规划分失信等级,实行黑名单制度,切实增强市民“文明交通出行”意识。对农村居民开展“村居环境美”活动。对教师和学生开展“诚信教育行”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