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工作法存在问题整改报告
近日,市委组织部在在督查清单工作法过程中,查出我镇清单工作法存在“月初履职承诺泛泛而谈,缺乏实质内容”的问题。在查出问题后,我镇高度重视,及时对此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进行汇报:
一、通报批评,开展自查。
在发现此问题后,镇党委在第一时间召开了党委会议、镇村全体干部会议,在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并对清单工作法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一并整改处理。
二、分解任务,细化责任。
进一步分解清单工作法责任制度,月初把每一项工作,每一项重点督办任务分解到分管领导,再由分管领导细化责任,统一安排,统一执行。月末按照任务进度,一项一项点评,找突出问题、找重点问题、找最棘手的问题落实解决。
三、严格审签,严肃问责。
借鉴好办法,好措施,制定清单审核制度,党委书记**审核党委成员工作清单;镇长**审核部门负责人工作清单;党委副书记**审核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清单。月末重点督办由**负责督办党委班子,**负责督办各个部门。每季度测评倒数的部门或人员,分管领导与当事人一起问责,并按要求完成整改。下季度仍未落实整改的,全镇通报批评。
四、相互监督,批评提高。
在月末点评时,除了上级点、自己找、群众提外,由各部门相互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公示。对群众、上级、同事提出的批评意见及时整改落实,做到问题处理不拖沓,问题处理不遗留,让清单工作法在相互批评,相互监督中提高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