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全委会议工作报告
坚持从严治党 强化监督责任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听取部分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一会,区委王太晖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一、**年工作回顾
**年是**转型发展的关键年和攻坚年,也是全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四大家领导带头讲正气、讲担当、讲廉洁,为全区作出了表率。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履行监督责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层层传导压力,稳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区委和区纪委坚持以上带下,把“两个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区委常委会17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台《中共**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召开区委全委(扩大)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区委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全区落实“两个责任”座谈会,与部分单位及街道党政“一把手”逐一谈话,与13个村“村官”进行集体廉政谈心。区纪委强化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约谈区属单位主要负责人32人次,6个区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两轮清理区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保留或继续参与11个,精简率达86%,调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领导班子中的排序和分工,筹备成立3个综合派出纪工委,2至4个重点派驻纪检组,对全区50家单位和部门加强监督。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严格责任追究。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整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成6个督查组,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点节日和学校、商圈、酒店等重点场所,对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公车私用等七类重点问题进行检查。全年共开展明察暗访248次,查实问题69起,问责处理104人、3个单位,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79人、3个单位,涉及处级干部14人、科级干部30人,点名道姓公开通报12次,问责案件数和问责处理人数均超过前两年之和。协助区委制发《中共**区委建立健全干部作风长效机制建设意见》及6项配套制度。大力精简“文山会海”,全区大型会议、简报同比减少27%、17%。全年“三公”经费总额2929万元,同比减少734万元、下降20%,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案件5起,政纪处分5人,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做到紧之又紧、细之又细、实之又实。
(三)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着力营造“不敢腐”的政治氛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06件(次),受理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161件(次),列为案件线索9件。立案查处党纪政纪案件28件(其中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10人,一般干部11人),同比上升47%,采取“两规”措施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采取“两规”措施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数均是历年之最。重点查处了硚房集团原总经理胡亮受贿、挪用公款、违规担保案,区房管局原副调研员高建受贿案,区统筹办原征收拆迁工作负责人周世江受贿案和长丰街长丰村原党委书记汪大权、会计叶发珍挪用公款案等大案要案,彰显了区委、区政府严惩腐败的决心。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68件信访件逐一核实,立案调查7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信访约谈党员干部6人,成立以区纪委书记和区委办公室主任为组长的巡视整改督查小组,切实抓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的督办。
(四)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执纪监督。区委书记代表我区就“纠正和治理基层干部作风问题”在全市作出公开承诺,并接受电视问政,我区年终考评总得分91.23分,位列全市第一。积极探索“再监督”方式,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再监督的意见(试行)》,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城中村“三资”管理力度,加强对全区“三件大事”和重点项目中干部勤廉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汉正街综合整治和征收拆迁效能监察工作被评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十大创新工作”之一。认真抓好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已发现的5个问题进行督查整改。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处教育、卫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73个,查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54个,清退公车4辆、清理多占办公用房1964平方米,全区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合计5.79万元。认真开展民评民议和“行风连线”工作,评选出8个**区**年度“群众最满意基层站所”和8个“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区城管(执法)大队等5个单位被市政府授予“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五)注重标本兼治,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制发《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抓好77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认真开展第15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全区6000余名公职人员参观反腐倡廉警示展,1万余名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贪欲的陷阱》,区纪委常委分片到27个区直单位(部门)讲廉政党课,对32个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教育,深入8个重大案件发案单位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100余名党员干部到区法院旁听有关案件的现场庭审,我区廉政文化进家庭被评为省级示范点。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征收拆迁、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32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涉及35家单位4448项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的权力清单,建立115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外部办事流程图(程序清单)和权力行使通用责任规范(责任清单)。认真落实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等党内监督制度,对9名区管干部实施了信访约谈。
(六)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加强街道和区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调整配备,7名平均年龄46岁的区管干部转任纪工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建立了94人的纪检监察后备干部库,从区检察院、区法院调入2名业务骨干充实委局机关办案队伍。制定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方案,拟增加3个案件检查室,明确案件管理的专职人员,确保办案人员占全体干部的60%以上。举办各类业务培训7期、培训170余人次,组织参加上级纪委培训8期、培训30余人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不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落实“两个责任”的措施办法不多,责任压力传导存在层层衰减现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形势的认识还需进一步加深;二是“四风”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一些领域和行业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作风不适应“三转”的新要求,存在“不想抓”、“不敢抓”和“不会抓”等问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5年工作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是实现**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今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的决策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纪律建设,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深化“三转”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开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明纪律。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地位,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政治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规则、组织约束和工作习惯。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保证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切实加强纪律教育。把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教育,整合各方资源、采取各种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党章和党规党纪知识宣传教育、党纪党规解读、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等活动。坚持早抓早教,通过廉政党课、廉政提醒、廉政约谈等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把纪律教育、法治教育和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区委提出的“七个不”要求,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纪律监督。督促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把选拔任用干部和严格监督管理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特别是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
(二)深入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要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深入把握新时期党中央的新要求新部署,不断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按照抓深、抓细、抓实的要求,促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持续传导压力。落实“两个责任”,必须以上率下、以上带下,层层传导压力,分级落实责任,做到党委书记带头、班子成员互动、上下同频共振。认真贯彻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逐级建立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履责内容、履责主体和履责方式,做到每项责任有具体责任人员、有明确工作要求、有可操作的工作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格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采取督促指导、督办检查、工作约谈、签字背书、评议报告等措施,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做到有党组织就要负主体责任,坚决防止主体责任虚化空转。
严格检查考核。加强对我区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硬化指标、实化措施,增强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围绕全区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权力清单、程序清单、责任清单对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进行再监督。继续将落实“两个责任”纳入责任制年度考核,重点考核评价责任清单是否落实、权力是否关进制度的笼子、政治生态是否改善、干部群众满意率是否提高,努力提高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要抓好省委巡视组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馈问题的整改及督办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强化责任追究。要充分运用责任制检查考核成果,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区分情形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组织处理等措施予以问责。要坚持“一案双查”,完善“一案双查”办案规定和办案流程,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腐败案件频发的单位(部门),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把责任真正落实下去。
(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常抓抓出习惯、长抓抓出长效,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突出整治重点。要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场所、新动向,重点围绕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具体问题一个具体问题地解决,从严查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严格执纪问责。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区分情形,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单位(部门)党委(党组)、纪工委(纪检组)进行问责。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上级纪委关于案件处理的有关通报作为制度性安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举一反三、以案说纪、引以为戒。
健全长效机制。继续按照“1+x”模式,打造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链条,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作风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重点通报、年度考核的工作机制,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长效化。严格执行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发挥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财政资金、账目、台帐的监督检查。完善“第三方”监督的有效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特邀监察员、党风政风监督志愿者等的作用,鼓励实名举报。
深化治庸问责。继续深入推进“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加强对承诺整改问题的检查督导,严格落实有责必究的“买单制”,加大对典型问题的曝光、问责力度,倒逼干部作风转变。
(四)以实现“不敢腐”为目标,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清醒认识形势,坚定信心决心,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
突出办案重点。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治病树、拔烂树,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
提升案件质效。坚持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健全完善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和线索处置报告制度,按照中央纪委规定的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落实快查快结要求,扎实做好初核工作,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办案周期,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同时加强对移交司法机关案件线索处置情况的跟踪。充分利用市级办案信息查询、行贿人信息查询、案件监督管理等办案平台,进一步提高办案工作科技化水平。不断完善案件办理工作流程,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
坚持依法办案。牢固树立法纪意识,严格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批制度,依法依规进行审查。强化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保证每一起案件都成为铁案。加强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纪律处分与刑事、行政处罚的衔接。严格落实办案安全五级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的监督管理,及时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底线。
坚持抓早抓小、以案治本。对干部苗头性问题抓紧提醒、约谈、函询、诫勉谈话,让“咬耳朵”、“扯袖子”、敲警钟成为一种常态。坚持实事求是,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深入剖析典型案例,采取编写忏悔录、拍摄警示教育片、旁听案件现场庭审等方式,发挥“活”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入重大案件发案单位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建章立制,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
(五)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制度创新
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区情,稳步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科学定位职责职能,有效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把力量集中到主业上来。
加快调整区纪委内设机构。按照“精简、效能、内涵式”调整的原则,整合区纪委内设机构,厘清工作职责,提高从事监督执纪问责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比例,使委局机关更好地集中主力、聚焦主业、履行主责。
深化派出(驻)机构改革。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的工作部署,采取重点派驻和综合派出相结合的方式,整合资源配置,明确职责定位,理顺工作关系,实现区直单位派驻(出)纪检机构改革全覆盖,体现“派”的权威,发挥“驻”的优势,不断提升派出(驻)机构的办案能力。
加强街道纪检组织建设。按照省、市纪委关于加强街道(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区委组织部关于街道纪工委书记在区管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分工排序意见,加强街道纪检组织队伍建设。建立办案协作区,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办案资源,突出纠正“四风”和查办案件等重点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六)严格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
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既是更好履职尽责的内在要求,又是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
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天下之德,莫过于忠。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着惩恶扬善、纯洁党的队伍的重要使命,更应该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在思想上坚定,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提高政治敏锐性,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判断上来;在政治上坚强,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把牢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行动上坚决,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以“钉钉子”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巩固深化“三转”成果,继续推进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把不该管的具体业务工作移交给有关主责部门,进一步聚焦主业。
坚守个人干净的做人底线。正人先正己,正己先正心。全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率先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把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要抓住不放,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坚决严肃查处,绝不护短,决不姑息,要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使纪检监察干部真正成为“打铁的人”,不要成为“被打的铁”。
坚持敢于担当的职业操守。不得罪腐败分子、不敢担当,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得罪人的“专业户”,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失职渎职的都要严肃问责。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不断锤炼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大力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实践锻炼工作力度,着力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科学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反腐倡廉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不辱使命、恪尽职守、锐意进取,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建成现代商贸强区、美丽生态**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