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整改情况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年9月28日至11月13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巡视,并于2016年1月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省委第二巡视组全面深刻地指出了我县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指导性强。县委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县委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和巡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省委胡春华书记对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统一全县上下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巡视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省委第二巡视组到我县巡视,既是省委对我县工作“把脉会诊”,也是对**干部进行“政治体检”;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是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政治品质、能力素质、担当精神和工作作风的现实考验,必须坚决按照省委要求和巡视组反馈意见,敢于担当,真抓严改,切实履行好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为此,县委要求各镇各部门从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举措、积极的行动,对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领域和环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剖析问题背后的思想认识差距、工作方法差距、工作力度差距和工作成效差距,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制度上的漏洞,不折不扣地把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书记张浩同志立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县委迅速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张浩亲自挂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黄学武任第一副组长,统筹谋划和推进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常委何军红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有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科学调度和督促检查。制定了《中共**县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中共**县委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工》,将整改内容细化分解为4大方面、21个问题、40项整改任务,并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为整改工作提供了总体遵循。在具体推进中,先后召开4次县委常委会和7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县各单位对照整改任务,各负其责、抓好整改,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整改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整改落实中的重大决策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调度,重要情况亲自过问。其他责任领导主动担责,深入调研,加强督办,亲自指导、协调和推动重大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取得成效。各责任单位迅速行动,深入调查研究,摸清问题底数,分析问题成因,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以时间倒逼进度,以督查倒逼落实,确保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县整改办先后召开了6次整改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有力推动了巡视整改工作。
(四)注重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针对省委巡视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当前遏制”和“长远管住”相结合,举一反三、深挖根源,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整改过程中,全县累计修订新建各类制度39个,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立说立行,动真碰硬,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印发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教育的通知》,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的有关文件规定,县领导带头撰写“两个责任”专题研讨会发言材料,进一步深化了对“两个责任”的认识,增强了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二是厘清职责边界。先后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党组)班子8项集体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5项“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4项分管责任,以及各级纪委(纪检组)7项监督责任,进一步厘清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各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并在党务(政务)公开栏上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三是加强检查考核。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德活动,以述职评议倒逼责任落实。**年12月24日,县党政班子结合民主生活会进行了述责述廉述德。2016年2月5日,组织了16个镇的党委书记和县经信局、卫计局、环保局、审计局等6个县直部门“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接受县纪委委员评议。同时开展集中约谈,逐级传导责任。1月22日,县委书记张浩同志带头集中约谈了县党政班子领导和镇委书记,县长黄学武同志集体约谈了政府党组班子成员、镇长和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传达中央、中央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精神,传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压力。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封党廉发〔2016〕1号),对各镇、县直各机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存在问题的,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倒逼责任落实。**年10月份以来,对13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党内警告12人、行政警告1人。
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好责任分解。制订《**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分工表》,将责任“化虚为实、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认真对照责任内容,制定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确保担责有力、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县四套班子成员带头制定个人清单内容共449项。
二是抓好责任落实。县四套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抓,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分别与分管单位、挂点镇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督促分管部门和挂点镇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发生腐败案件的,各班子成员深入剖析原因,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开展专项治理,健全制度,发挥以案治本作用。
三是抓好“一案双查”。印发《**县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封党廉发〔2016〕3号),通过事前摸底、专项检查、廉政巡查、明察暗访、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个别约谈、“三述”大会、民主测评等方式,加强对“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同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出台“一案双查”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和紧迫性。
3.关于违规制定土地管理有关政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年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指出该问题后,我县迅速废止了《**县解决政府储备用地征地资金方案》和《**县解决政府储备用地征地资金实施细则》,对执行该政策的相关合同进行了清理。巡视反馈后,我县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的通知》,对县政府(含县委、县政府及其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县政府所属各行政管理部门、行政管理单位以及各镇人民政府于**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审核,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保留21份,废止1份,宣布失效2份,修改6份。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所属各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单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保留5份,废止1份,宣布失效1份。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封府〔2016〕4号)向社会公布。
二是严厉查处违法用地问题。县国土部门依法对肇谷矿业公司下属子公司**县金装神梧黄金开采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并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已于2月1日缴纳罚款6.3万元,并撤离该违法用地,目前我县相关部门已对该违法用地停止供电、供水。同时我县启动问责程序,对金装镇府分管国土时任领导、国土所长进行立案调查。下一步,我县将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对金装镇建设用地布局进行调整,在该用地符合城镇规划依法办理相关转用手续后,再按照土地出让程序进行供地。
三是强化土地资源管理。认真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工作,以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重点抓好优化我县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建设用地调整布局工作,加大对用地批后监管,继续开展好闲置土地调查、处置工作,以及分批解决“批而未供”土地问题。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坚定不移强力整治违法违规用地,保持打击违法用地行为的高压态势,扎实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遵守廉洁纪律方面
4.关于“一把手”贪腐及滥用职权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氛围。**年10月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一把手”立案38宗38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13人,村支书主任20人,站所负责人5人,已结案8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
二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强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新增加10个县纪委派驻机构,制定《**县纪委派驻机构绩效评价办法》,明确职责权限,理顺工作关系,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加大对“一把手”审计力度,组织对县水务局、县文广新局、县人社局、莲都镇、江川镇等单位“一把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截至2016年3月5日,已完成莲都镇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江川镇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已完成审计报告初稿,县水务局、县文广新局和县人社局召开审计进点会议。完善科级单位“一把手”廉情档案,强化对“一把手”监督,2月下旬由县党廉办对“一把手”廉情档案、个人事项报告进行10%的抽查,暂未发现虚报、漏报、瞒报的现象。同时,强化对镇村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求各镇纪委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镇村干部廉情公开资料更新并进行公开。
三是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层级、部门之间的关系,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加强对去年8月新修订下发的《**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报告通报制度》、《**县人民政府议事决策规则》、《**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堵塞管理漏洞,挤压寻租空间。
四是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印发了《**县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封办发〔2016〕,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重点监督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深入实施科级领导干部“六个一”廉政工程,对各镇、县直科(局)级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建立一个廉情信息档案、签订一份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每年开展一次廉政谈话、进行一次廉政知识测试、组织一次廉政教育活动、重大节日发送一次廉政短信。2月5日,在县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暨全县机关“严作风促实干”年动员大会上,对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镇委书记、镇长、村支部书记进行集中教育,并组织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廉政法规知识内容进行测试,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敬畏法纪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5.关于个别单位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县机关事务局迅速整改。县分管领导多次与县机关事务局班子、关键岗位负责人谈话,要求深刻认识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切实反思反省,认真进行整改。县机关事务局对照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多次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订了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和具体人员,切实抓好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二是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目前,市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尚未结案,暂未对县机关事务局及相关责任人作纪律处理,待市纪委结案后,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对县机关事务局会计岗位进行了调整,并从县直其它部门调入一名会计干部充实会计岗位,计划对出纳岗位进行调整。
三是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县机关事务局存在的公款私借、虚开发票、违规采购、账目混乱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修订完善了《**县机关事务局内部管理制度》、《**县车辆管理制度》、《**县机关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和《行政中心物业修缮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县领导坚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当好表率,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下一步,将组织对县机关事务局进行财务审计。
6.关于部分重点领域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出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进场交易审批制度,规范工程领域招投标管理,所有招投标工作全部网上公开进行,确保土地出让、城建拆迁、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政府采购等项目全部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县纪委电子监察平台作用,对所有审批和招投标活动全程监察,确保公开公正。
二是对长实电缆公司用地存在的问题整改。我县深刻反省,组织县有关部门对长实电缆公司用地情况进行核查;责成县国土局、县招投标中心向县委、县政府做出深刻检讨;县纪检监察部门已对县国土局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立案调查。
三是规范土地出让管理。研究出台规范土地出让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现场勘查制度,土地供应前,由县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出让主体共同现场踏勘,拍照取证,落实好土地产权、补偿安置等经济法律关系,完成必要的“三通一平”前期开发工作,确保“净地”出让。严格规范土地出让程序,修订了《**县人民政府土地审批规定》(送审稿),健全集体决策程序,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由分管财政工作和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县领导、县国土资源、住建(规划)、财政、土地储备中心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建设用地审批小组和由县发改、国土资源、住建、林业、环保、信访、人社、土地储备中心等单位组成的县建设用地审查审批共同责任成员单位,根据不同权限代表县政府依照法律规定具体负责本县建设用地的审批及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国有、集体未利用地转用等审核工作。建立以乡镇主体、国土资源局、县政府的多层次责任追究体系,坚决杜绝以招商引资、上项目为借口的非“净地”出让。坚持公开出让土地,严格落实土地出让公开招拍挂制度,坚决防止和杜绝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规避市场化配置的行为。加强国有土地出让和地价管理,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按照产业政策和供地目录实施供地,严禁违规设置土地出让条件,设置有违公平竞争的排他条款。严格执行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有关规定,出让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切实做到“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法制宣传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招商引资培训,确保在招商承诺及签订有关协议时依法合规。
四是对**县**年耕地指标转让款仍未上缴财政问题的整改。经核查,由于当时是以抵顶回购指标款形式,没有要求肇庆瑞康投资公司先将款项划入县财政然后再支付回购指标款,县国土部门没有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导致了耕地指标转让款仍未上缴财政问题的发生。我县深刻认识财经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严重性,今后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杜绝此类问题发生。目前,县纪检监察部门已对时任县国土局局长、局分管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要求县审计局立即对该耕地储备开发项目进行审计,并请求市审计部门对该项目审计予以支持。与此同时,我县积极联系项目建设单位商讨完善规范手续。2016年2月5日,县国土资源局向肇庆瑞康投资有限公司发出《关于完善耕地储备指标转让款项手续的函》,要求其在2月18日前派员协商解决相关事项,但目前仍无法联系项目单位。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想方设法联系项目建设单位及当事人,完善结算手续。
7.关于农村“三资”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积极推进清产核资工作,并纳入基层治理重点任务进行督办,全面完成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对、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等工作。成立**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开展**县农村集体“三资”督查工作的通知》(封农〔2016〕8号),由县农业局牵头联合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县193个村集体“三资”进行了一个月的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个别村存在的资产交易不规范、滥发补贴、白条入账、个别资产漏登记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由纪检部门进行处理。
二是健全完善交易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和16个镇级交易平台,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及运行情况进行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管。同时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通“村财通”业务,明确农村各种缴费和收入必须通过设在村(居)委会财务室的POS机刷卡或到农信社网点进行交收,不能用现金形式交收,从源头上解决村级组织“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备用金超额等问题,确保农村财务资金安全。1月26日,我县召开了“村财通”开通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会议,对全县村支书开展集中培训。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廉政工作站、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制定出台《**县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意见》,建立健全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规范管理好农村集体“三资”。
8.关于小官贪腐不容忽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对小官贪腐问题的查处力度。继续推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认真纠正、严肃查处吃拿卡要、贪污挪用、雁过拔毛式腐败等突出问题,打掉群众身边的“蝇贪”。**年10月以来,共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199条,转立案81宗81人,已结案81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8人(含去年10月份前立案案件),移送司法机关3人。
二是健全完善基层审计监督机制。加强对涉农及扶贫资金的审计,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审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项目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同时深化廉政巡查监督,将廉政巡查监督向群众意见比较大、反映问题比较多的村(社区)和基层站(所)延伸,对有关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三是强化基层干部廉政法规教育。出台《**县开展镇村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举办村(社区)支书、主任培训班,由县领导亲自作专题辅导报告,以南丰镇小玉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林爱荣违纪案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为反面典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组织开展“廉政暖流”宣传活动,将廉政教育主动送到基层党员干部身边。各镇均举办了镇村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进一步深化了廉情教育,促进基层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9.关于庸政懒政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2月5日召开动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