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产办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为做好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重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我办本年度法治城区建设工作进行总结:
一、高度重视法治城区建设工作
我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按照省、市、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落实;10月28日,区文产办副主任陈崎平及相关人员参加由**区法治办组织的课题为为《宪法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大讲堂活动。
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工作
对于需要对外公示的或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的事项,我办通过**区政府在线网上公布或传真文件等形式,积极征集各方的意见;我办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集体议事,对于各项需要上会议定的事项,均通过区文产办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我办根据区有关要求,制定了《重大事项议事规范》,规范了须经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决定的重大事项,在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均有备案。
三、规范制度化建设工作
我办制定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制度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由我办起草报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时报区政府法制办审定后再按程序上报区政府,并按要求在“**政府在线”网站发布。我办根据多年实际操作经验及文创资金申请受理、评审等工作环节中的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坚持与时俱进,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和趋势,修改完善沿用多年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将其纳入全区“1+N”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2016年5月4日,《**市**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正式实施。为确保新政策在全区文化企业中的知晓度,我办还专门组织策划了多场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宣讲会,深入园区和企业中宣讲解读文产新政。通过政策宣讲工作,通过网站、微信等平台丰富政策宣传渠道,引导园区、企业积极申请省、市及我区各级经费扶持。我办严格按照政策的有关要求和操作流程,做好**区文化创意产业扶持经费项目受理工作。
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我办聘请了单位法律顾问,涉及重大决策、政策法规和经济合同的,均征求单位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合法合规。
五、推进行政监督工作
我办制定了《**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评审操作制度》、《**区文化产业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为政策的使用提供有效的监督和保障,确保文创资金用到实处。根据《**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和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每年年底由区文产办负责组织对经认定园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情况进行考核,对经认定的**区重点文化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给予警告或取消认定资格。
六、贯彻落实行政权责清单制度
严格按照《**区行政权责清单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执行行政权责清单相关工作,并做好行政权责清单意见征集及反馈工作。我办的行政权责事项共有3项,分别为**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和**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扶持。今年来,我办共受理**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扶持申报2批次、**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和**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1批次。
七、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回复工作
我办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工作高度重视,本年度我办收到1件人大建议和4件政协提案,均认真按时进行答复办理。在收到交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后均在要求工作日内主动与建议提案人联系,深入了解其目的、意图以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等,答复内容均经过仔细调查及严格论证,增强了办理工作的针对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我区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