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人社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办发〔2016〕29号)文件精神,不断更新观念,开拓进取,深化改革,扎实工作,着力推进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根据工作安排,近期,我局对今年以来本单位深化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局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就业、社会保障和人才工作为重点,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统筹城乡就业,着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全力做好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面、依法、规范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积极服务全县中心工作。为推动深化改革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会保险股、医疗工伤保险股、公务员股和办公室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深化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安排。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我局日常深化改革工作的相关具体工作。
二、改革任务推进情况
为做好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我县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政办秘﹝2016﹞136号),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来宾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韩涛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为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参保人员审核确认程序、数据采集、参保登记等事项,我县分别印发了《**县人民政府转发淮南市人民政府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秘﹝2016﹞302号)、《**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编办**县地税局转发关于印发〈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人社秘﹝2016﹞113号)、《**县人社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人社秘﹝2016﹞112号)、《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关于印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审核确认程序〉的通知》(**人社秘﹝2016﹞119号)、《关于印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人社秘﹝2016﹞120号)等文件。为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县于2016年10月13日召开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暨数据采集工作会议,各乡镇分管领导、财政所长、人事编制科办员,县直局以上单位的分管领导、财务股长、人事股长和工资业务经办人,教育、卫计系统工资报批经办人参加了会议。11月7日召开了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四部门政策研讨和业务分工会议,进一步明确了4家单位及相应科(股)室的职责。11月8日召开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工作推进会,县直局以上单位具体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工作的人员参加了会议。截止2016年11月15日,我县已为211家一级参保单位分配了用户名,其中177家单位已激活,共录入在职人员2078人,录入退休人员903人。
2016年9月30日前我县已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调整工作。根据上级部署,今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首次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共审核机关退休人员9072人,月人均增加204元;企业退休人员18634名,月人均增加143.6元。
印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的通知》(**政办秘〔2016〕49号),从2016年1月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7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80元,丧葬补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560元调整为640元;截止目前,2016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71.19万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12%;按时足额发放20.91万人养老金待遇,累计发放养老金17058.81万元,发放率100%。
为做好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我县制定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政办﹝2016﹞14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6﹞24号)等文件,对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范围、补助经费的缴费基数及比例、补助经费来源、补助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医疗补助工作的办理程序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2016年8月下旬启动公务员医疗补助审核工作,我局会同组织、编制、财政部门对93家申报单位上报的4709享受补助人员名单逐一进行了初审。经初审,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4374人(其中在职2638人,退休1736人),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拟提请领导组研究确定,待领导组明确特殊问题的处理意见后再确定具体的享受补助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的单位目前已通知其报送审批表,下一步将开展集中审批工作。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并轨工作待上位文件出台后即可正式启动实施。
鉴于行政区划调整,制定《关于调整我县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秘﹝2016﹞31号),积极做好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失业保险待遇从2016年1月1日起由原先的937.5元/月/人,调整到现在的1012元/月/人。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盈利能力减弱,私营企业参保人数较少、参保率低,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基金增收难度进一步加大;二是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足,场地、人员、资金保证不到位,突出表现在人手少、待遇低、经费少,不能满足现实工作需要;三是劳动关系渐趋多元化、复杂化,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等力量薄弱;四是基层缺乏金融服务网点,网点布局不合理,村级基本没有金融服务网点,造成基层群众金融社保卡使用难;五是常年外出务工人员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扩面难度较大。六是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尚不够健全,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人工成本信息等制度未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按照省市要求,今年基本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数据采集任务。我县参保单位300多个,单位需要采集数据45项,退休人员采集数据91项,在职人员81项,工作量特别大。为高标准、高起点做好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下一步我县将按照“先易后难”、“先机关后事业”的原则督促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尽快完成数据采集工作,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数据采集、审核和系统录入。
2、加快推进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工作。近期准备向县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领导组汇报审核情况,待领导组确定特殊问题处理意见后确定具体的享受补助人员名单,并办理参保缴费、建账等事宜。
3、做好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工作。督促乡镇和县直单位做好已制成的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协调各家银行设置专门服务窗口和预约上门服务,主动做好社会保障卡激活等服务工作。明年起,在部分乡镇开展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试点,对灵活就业人员使用金融社保卡代扣代缴社保费。
4、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并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