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请大家参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发〔2011〕4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实施意见》(**府厅发〔2012〕12号)和《**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市、区)建设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列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早在2019年县供销社与县清洁办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县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站,推进城乡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的实施方案》并进行组织实施。
一、**县人口概括
**县总人口15.6万人,其中城区总户数17846户,乡村总户数46530户,全县124个行政村,全县有453个自然村。
二、**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规划情况
按照《**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市、区)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城市居民住宅区每1500—2000户(2000×3.5=7000人)建设一个回收站,乡镇2500户(2500×3.5=8750人)建设一个乡镇级回收站,乡村每个自然村规划建立一个回收点,**县城区总户数17846户,应规划建立8个回收站点,全县16个乡镇,根据各乡镇人口,各乡镇规划建设乡镇级回收站16个。自然村按自然村人口分布应规划建设453个回收点。
三、**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情况
**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县各部门和乡镇村共同努力,按照**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要求,**县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进行全面建设。商务局为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县供销社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回收利用业务管理部门,各乡镇具体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采取“公司+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交易市场+回收点(站)”管理模式,实行“六统一、四规范”管理。即:同一网络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从业人员培训,统一计量工具,统一从业人员着装,统一收购指导价格;规范服务地点、规范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标准、规范文明用语。
县设置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交易市场,以公司进行经营,乡镇设回收站,村(居)设回收点,形成“县回收公司——乡镇回收站——村(居)回收点”三级经营管理机制。目前,已建立1个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交易市场,城区建立了12个回收站(应建立8个),覆盖率达150%,乡村建立了516个回收点(应建立469个),覆盖率达110%。**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已全面启动,并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对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零部件、废旧机动车、废玻璃、废造纸原料进行回收利用,对农药瓶,编织袋,塑料薄膜等农资包装物进行强制回收,政府实行补贴,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列入政绩考核。通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为改善乡村卫生状况,建设“村容整洁”的秀美乡村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县城镇环境卫生,生态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
四、存在的问题
**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刚刚起步,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部分回收站点经营呈亏本状态,政府补贴资金有限,回收站点经营有一定困难,需要加大政府补贴资金;二是管理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县财政困难,政府补贴资金困难较大;四是回收价格存在较大分歧,县再生资源回收公司与乡镇回收站、村(居)回收点之间的再生资源物品已定价,存在利润分配不平衡问题;五是基础设施需要进一步完善。
五、自评得分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实施意见》(**府厅发〔2012〕12号)和《**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市、区)建设实施意见》的计算方法和评分办法,结合我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情况,经自查,我县城区建立了12个回收点(应建立8个),覆盖率达150%,得1分,乡镇建立了18个回收站(应建立16个);覆盖率达112.5%,自然村建立了498个回收点(应建立453个)覆盖率达110%,得1分,合计自评得分2分,
六、下一步工作举措
根据《关于加快建立**县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站,推进城乡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按照“七统一、一规范”的要求,遵循“有利于分流城市垃圾,减少排放量;有利于变废为宝,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规范管理,提升城市形象”的总体思路,对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整合、加强监管,对现有达不到要求或无照经营的回收站点予以调整、取缔。
(一)加强再生资源网络建设。一是整改现有回收网点。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县农村可利用废品回收站,推进城乡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我县现有的回收站点进行清理、整合、改造和规范,符合区域规划标准条件的,确定为乡镇、社区(村)新的回收网点;对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不符合区域规划标准条件的回收网点,限期整改,逐步规范;对无证无照的回收网点,依法予以取缔。二是强化社区网点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对已建成的居民社区,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回收站点;对新建的居民社区,要同步规划设置固定回收站点,作为社区的公益配套设施。对企事业单位再生资源回收,由就近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采取定时、定点上门回收的方式进行回收。三是推进分拣中心建设。分拣中心主要是对日收日清的站点和非居民区再生资源的集中分拣,通过整理、分类打包运往交易市场或生产厂家进行再利用。全县的回收龙头企业应设置分中心(分拣场),通过集中处理后使其资源最大化利用。
(二)规范再生资源行业。全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在从业人员、网点功能等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通过发挥回收行业协会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对再生资源市场进行经营秩序整治,维护市场秩序。
(三)培育龙头企业。按照市场规律原则,全县将重点培育2—3家龙头企业规范再生资源市场,整合经营网络。引导现有再生资源经营企业以业务和资本为纽带,进行资源整合,积极参与网络体系建设,实现规模化和规范化经营。在税收、土地、规划、资金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