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县目督办通知要求,我局对今年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自查。现将有关事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防震减灾局紧密结合实际,于年初制订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使制度规定更加具体化、更具有操作性。并充分利用党组会议、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等时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进行深入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讲清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查研究
轻车简从深入调研,党员领导干部每季度下基层调研不少于6天,主要领导外出随行不超过2人,接待陪同不超过3人。下基层调研不搞迎来送往,不接受礼品,不上高档菜肴,全部在食堂用餐。在此基础上,坚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采取“走下去”与“请上来”相结合的办法,先后20次深入基层,与基层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等进行面对面交流、心贴心谈话,认真了解、解决在履行职能和服务群众、服务民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
(三)注重提高效用,精简会议活动
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次数,压缩会议规模,今年,全市半年震情趋势会商会和地震监测业务培训会在荥经召开,人数控制在40人以内,会议不挂会标,不摆放瓶装水和鲜花,会场简朴,空话、套话明显减少。单位内部职工会、专题学习会以商讨工作和教育学习为主,内部会议不作长篇讲话,时间一般控制在1个小时以内。
(四)努力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
一方面,大力减少各类文件和简报,按照“必发才发”原则,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明确规定的,上级文件中有关政策已经明确、未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的,能通过电话、传真、办公网络解决问题的,不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一般性经验材料、情况报告不以文件形式转发。另一方面,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规范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改进文风,压缩篇幅,注重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练。截至8月共发红头文件18件,信息20篇,除特殊情况须签批外,均通过党政网网发。
(五)厉行勤俭节约,控制办公开支
常态化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落实节油、节水、节电等节能指标,鼓励办公设备耗材循环利用。加强财务装备计划审批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及差旅、会议、文电、通信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会议、干部培训、资产配备、业务宣传等实行计划管理,科学制定年度计划,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单位未配置公车,下乡或前往外地办理紧急事情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派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认真执行接待宴请和陪同人数标准。无出国出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半年多来的持续努力,在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有:个别人员对落实“八项规定”在思想认识上还没有完全到位;抓制度落实时紧时松,缺乏常抓不懈的工作力度; 有的制度建立时间较长,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力度欠缺。
今后要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深入学习,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在执行过程中“走过场”现象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着力遏制和戒除“四风”问题,不断推动局机关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