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纪委:
根据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对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精神(民纪办发〔20**〕6号),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了对照自查,现将对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纪委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注重教育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权力增强服务意识,突出重点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全县交通运输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根据县纪委《关于对2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察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强化正风肃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一)局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纪委的正确指导下,县司法局领导班子,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注重教育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权力增强服务意识,突出重点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是关键。我局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列入局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机制。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县司法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根据工作分工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制定20**年《**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并与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局属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分工加以明确,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专干执纪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明确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根据县委《关于强化基层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局务会议研究,进一步明确《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具体内容,要求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一方面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另一方面抓好分管工作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并与各分管领导、各股室层层签订《“一岗双责”目标管理责任书》,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按照县纪委要求,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定期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和财产变化情况向县纪委申报备案。同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按照“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各分管领导对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排查,并坚持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每半年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分析研究解决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四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局领导班子适时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同时,定期组织开展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使每一个领导干部都知其任、明其职、出其力、尽其责,不断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2.加强廉洁教育,提高自律意识。我局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与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党章党规学习等活动紧密结合,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自律意识。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廉洁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收听收看反腐倡廉教育片、学习先进人物事迹等专题活动,坚持用先进典型示范引导、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二是积极开展廉政谈话活动。把落实经常性廉政谈话提醒制度作为加强廉洁教育,提高自律意识的有效措施,根据需要和司法行政工作阶段性特征,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廉政谈话提醒,以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改进作风方面的有关情况为重点,了解其思想状况、工作作风,帮助改进提高,鼓励其积极进步;对于违纪违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及早提醒、及早消除,防范于未然。三是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始终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在工作实践中,要求领导干部自觉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五个带头”。即:带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做好“一岗双责”;带头参加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的防线、坚守廉洁从政的底线、远离党纪国法的红线;带头抓好各项工作制度落实,以规范程序和公开透明确保正确行使权力;带头遵守党规党纪,在工作落实和接受监督上作表率;带头提高履职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创新能力。
3.加强作风建设,提升行政效能。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以及市委“八项要求”、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把落实好、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各项规定,作为实现全年各项工作目标、树立干部良好形象和改进党群干群关系的关键,使干部作风明显转变。一是完善作风督查机制。紧紧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规定精神不放松,把作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定期学习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自律意识,切实推进作风转变。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14项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深化作风效能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日常行为,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效率,建立、修订和完善了行政管理18项制度、财务管理7项制度和行政效能建设8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规范全系统工作程序,优化工作运行机制,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动态,确保全系统上下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同时,按照职权法定和透明、高效、便民原则,建立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强化权力监督和问责,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工作效能。三是注重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道德教育,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不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不追求低级庸俗生活情趣,不组织参与赌博活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同时,切实加强内部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突出抓好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廉洁自律工作,确保不得“假日病”。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认真做好信访案件查办,落实信访案件领导干部包案办理工作制度,对上级领导批示和西部**留言板、县长信箱中的信访案件快查快结,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高度关注,确保信访案件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共受理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信访案件1件,均已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进行了妥善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均得到了妥善处理。
(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今年以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意识,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角色,坚持亲自抓、负总责、抓落实,较好地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职责。
1.着眼全局抓部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年初,对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谋划,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亲自把关、逐项审定,督促班子成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2.结合活动抓教育。作为“第一责任人”,在带头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同时,注重抓好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一是上好廉政党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亲自撰写修改党课讲稿材料,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上好廉政党课。二是进行廉政谈话。围绕廉政主题,不仅与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而且还与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出要求。三是进行廉政提醒。利用各种会议反复强调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自觉遵守反腐倡廉各项规定。配合纪检、审计部门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和进点审计,预防各种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努力打造廉政司法新形象,为司法行政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3.注重长效抓检查。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注重抓检查抓督促。一是及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坚持每半年或不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指导解决问题的意见。二是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坚持对正风肃纪和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做到经常化、常态化,及时发现问题,抓好督促整改。三是抓好投诉件督办。对网民意见建议、群众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严谨细致,做到重要信访件亲自阅批、重点信访件亲自督办。
4.强化示范抓自律。始终带领班子成员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自觉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重大事项坚持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不利用职权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不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接受单位和当事人的钱物、不搞大吃大喝和相互请吃,切实落实下基层调研和“双联”村进村蹲点入户走访制度,自觉遵纪守法、反对“四风”。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党规党纪,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二、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协调发展
今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十六次全委会议、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人代会等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总体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确保“双促进、双落实”,在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牢固树立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坚持聚焦“三大”转型、持续深化“三县”建设,推动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转型跨越的总体要求,谋划新举措、推动新实践,使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呈现出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法治**建设能力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结合3.15等重点法制宣传日,采取设立咨询台、展出宣传板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城乡集中进行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122场次,在全县范围内赠送图书资料和发放便民联系卡、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服务卡等宣传资料5万余册(份),通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公司先后发送普法手机短信336条,在县电视台播出宣传标语158条次。5月14日,组织相关单位在圣天寺和童子寺深入开展了“法律进宗教场所”宣传教育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向圣天寺和童子寺分别赠送了《农民学法用法读本》、《以案释法汇编》、《法律援助条例》等书籍600多本,掀起了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热潮。
(二)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提升人民调解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水平
----人民调解工作。我县始终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来抓紧抓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止5月底,全县各级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起,调处成功1590件,调解成功率为98%,涉及金额239.5万元,其中疑难案件75起。运用“三调联动”机制调处案件共 70件,达到调处纠纷总和的4.3%。诉前司法确认案件 11件。“**县矛盾纠纷网上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指导中心”正常使用;进一步规范了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各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行业性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22起,调解成功20起,成功率为91%。
----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以来,通过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县司法局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讲座,强化日常专业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同时加强与其他兄弟县区的联系,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努力拓宽工作思路,探索行之有效的新方法,不断提升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止5月份,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10名,累计解除348名,目前在册**2名(其中:缓刑159名,假释2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累计重新违法犯罪2名。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评估34起,开展集中心理辅导1次,组织成员单位及社会志愿者开展教育帮扶15人次,基层司法所开展教育训诫活动66场次,开展公益劳动132次。经过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社区服刑人员在思想、心理、行为等各方面都得到了转化,均能以积极的心态融入社会。
----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释放时的衔接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出狱所人员“必接必送”制度,下大力气抓好出狱所人员接送工作。至目前,共核查服刑在教人员信息18条,核查成功18条,核查成功率为100%。录入刑释人员各类信息53条,录入率96%。止5月底,全县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58名。其中:社区矫正解矫人员43名,从监狱接收15名(省外5人,省内10人);农村籍53人,城镇籍5人。共建立帮教小组58个,帮教率达到100% ,58名人员均得到了妥善安置。5年来,全县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413名。
----虚拟专门学校工作。一是聘请了虚拟专门学校政治教导员和法律辅导教师。聘请政治教导员5名,法律辅导教师10名。并明确了政治教导员和法律辅导教师的聘请范围、任职条件、选聘办法、工作职责、管理方法等。二是为切实加强我县虚拟专门学校集中班、远程班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主任,3名分管领导任政治教导员,5名法律辅导教师为师资的班委会,负责确定社会问题青少年和外出问题青少年,将摸底确定的问题青少年上报虚拟专门学校校委会,对确定的问题青少年开展教育矫治工作。三是根据远程班和集中班学员分布广、居住地分散、流动性大的特点,为便于教育矫治、提高矫治效果,分别在11个乡镇(社管委)司法所组建了远程班集中班乡镇组,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教育矫治工作。
----基层司法工作室建设稳步推进。今年以为,我们以“四统一”、“四落实”,即“统一标识、统一程序、统一制度、统一文书”、“落实组织、落实场所、落实工作、落实制度”为目标,在全县建立乡镇(社管委)司法行政工作站11个,村级司法行政工作点15个。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共123个,达到了村委会建制的72%。各工作室均配备了办公设备、设施。各工作室主任由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兼任,工作室内统一悬挂标识牌,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自2005年开始,我县利用中央政法补助专款76万元新建或以购代建民联、丰乐、洪水等10个司法所,每所面积都达到了120平米以上。2015年,经与三堡镇政府积极协调,三堡司法所搬迁至镇政府综合楼2楼,使用面积150平米。近几年,为11个司法所配备了办公桌椅34套、调解桌椅13套、电脑43台、打(复)印机14台、面包车10辆,架设移动电话11部,执法记录仪11部,录音笔11个。11个司法所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9名,确保了司法所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县11个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65人,专职在编31人,辅助人员34人。11个司法所均为副科级建制,目前全县实配副科级司法所长7人(原有9名落实副科级待遇的司法所长,20**年调整工作岗位2名)。65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中,2015年考入公安队伍的有6人,目前,正与县人社局协调补充6名工人作人员的空缺。
(三)以“法治**”为目标,着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着力推进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全力打造 “四零服务”。即“零等待”优先服务,农民工法律咨询一律优先;农民工工资、工伤案件伤残者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零距离”主动服务,坚持把农民工的利益摆在首位,只要有法律需求,就主动提供服务。“零收费”无偿服务,禁止一切收费的行为,禁止办理有偿案件;“零投诉”窗口服务,窗口服务满意率达100%。借助“法律直通车”、“科普下乡”等重大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积极开展了法侓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展出图版、悬挂条幅、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指南》等形式,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了受援人的维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法律援助的浓厚氛围。为让分散在各地的受援人能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在全县各乡(镇)及社区设立了2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确立了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42人,其中专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21人;在县直机关部门设立了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人员12人;建立了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178个,制订了联络员制度。全县至今已形成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以镇司法所、机关部门、社会团体为工作站和村、社区为联系点的县、乡(镇)、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使每个法律援助需求者在正常状况下,半小时之内可以快速找到法律援助工作机构提出申请或求助,形成了“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今年元至5月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件,其中刑事案件9件,民事案件141件(妇女维权及家庭纠纷案件61件,未成年人维权案件7件, 农民工维权案件70件,残疾人案件3件),共接待受援人来电、来访咨询152人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6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8000多份。
----着力推进律师服务和法律顾问体系建设。积极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意见,组织开展“律师法律服务直通车”专项活动,实现全县173个行政村和6个(社区)“律师法律服务直通车”全覆盖。至目前,甘肃峰和律师事务所、德言盛律师所共承办各类案件994件,其中:刑事案件36件,民事案件776件,行政案件8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30件,援助案件36件。参与信访接待的8件33人(次),接待法律咨询人数301人。
----着力推进公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公证服务事业,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主动介入教育、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住房、文化体育、创新创业、残疾人特殊服务等各个领域,提供综合性的公证法律服务。同时,把“提高公证质量和维护公证信誉”作为公证公信力建设的工作重点,综合采取教育、制度和监督等各项措施,加强质量监管,把“人民群众和社会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公证公信力的的根本标准,使公证工作贴近群众、服务群众,通过发挥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公证职能作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对公证的信任。元至5月,共办理各类公证517件,同比增长33.93%,其中民事公证264件,经济公证253件,为服务“三县建设”和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发展良好。今年以来,我县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在21个行政村开展工作,至目前共开展法律服务活动36场次,办理各类案件229件。
三、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工作
(一)细化工作要求,出台有关制度。针对司法局“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具体情况,出台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对车辆运行、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三公”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强化监督检查,实行适时监控。坚持月例会分析制度,每月、每季度都召集有关股室和人员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对支出数额过大的项目和有关人员进行预警提醒。对“三公”经费的支出、审核、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对在检查中违反有关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将“三公”经费监督检查纳入办公室日常督查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监督检查内容,确保“三公”经费支出依法依规。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今年以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有效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但离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我局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不够强;二是局机关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活动较少,宣传形式单一。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正视存在不足,着力问题整改,主动有效履职,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将牢记党和政府赋予的使命,更加严格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更加严格地履行“一岗双责”,积极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着力构建具有交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