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委办电[2016]68号)文件和**市文广新局《转发〈关于暗查暗访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市文广新[2017]37号)文精神,结合我区文物现状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做好文物安全防范工作,取得较好的效益。现就有关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区是**市九个县(市、区)之一,全区总面积15.63平方公里,地处潮汕平原中西部,东临普宁,西连**西,始建于1961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履行国际政治承诺、承担国际人道主义救助责任而在广东设立的归难侨安置区,也是全省23个华侨农场之一,安置了来自越南、印尼、马来西亚、泰国、柬埔寨、缅甸、新加坡等东南亚13个国家和地区,壮、瑶、京、苗、侗、土家等6个少数民族,132个姓氏的归难侨,素有“小小联合国”之称。1995年8月,经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普宁华侨农场改制设立为**区,2019年6月,加挂“****工业区”(市级工业区)牌子。
文物点类型及其分布情况:
目前,我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点共16处,其中:古遗址1处,古建筑7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8处,于2020年6月21日顺利通过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的验收。
(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1处:始建于明末清初的(**麒麟山)花鼓岩寺。
(二)文物点15处。其中有:1、古遗产:商周时期的花鼓岩古文化遗产(**麒麟山陶器);2、古建筑:乾隆年间的(石牌)关帝庙;清末时期的新兴村老寨江氏宗祠、邓氏祖祠,**村老寨永熙公厅、北輋村老寨的石古井、**村老寨的石古井;3、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民国时期的乌犁村下寨邱氏祖祠、北輋村老寨钟氏祖祠、杨氏祖祠,**村上洋的久明公祠、能公家祠,乌犁村中寨邱家炮楼,华侨村中部20世纪中叶的跃进门、八十年代“联合国难民署援建中学校舍”的石牌匾。
二、主要做法
在进入冬季火灾事故高发期,特别是元旦、春节、元宵三节相近,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地区将会举办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火灾诱因和风险增加,防控难度加大,文物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区文教局知难而上,严格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把文物保护当作一项长期性工作紧抓在手,狠抓落实,我们利用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卓有成效地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确保文物安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动安检工作的有效实施
区文教局和消防部门专门召开会议,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并成立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我区文物安全保护实施方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人员专门抓,并与文物保护员签订了“文物安全责任保证书”。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强化重点环节。
(二)高度重视,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为做好我区文物消防安全,经请示区委区管委同意,区文教局积极牵头,会同公安局、消防办、国土局、规建局、林业局、应急分队等部门,于今年1月17日至18日,对区文物点进行了严格自检,加大对文物安全日常巡查和监督工作力度,完善文物安全各项制度建设,落实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此次检查严格按照《消防法》、《文物保护法》和《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以有效预防和遏止古建筑火灾事故为目标。重点对我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村花鼓岩寺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有关人员对消防器材配置场所有误进行了现场纠正,对消防安全设备不全且消防器材配置不符的文物保护单位,提出严格配置要求,对乱搭乱拉电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当场进行查处,并对古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提出了修建消防水池、供水管道、涂刷防火防腐材料等建议。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进行限期整改,对个别单位人员消防知识不了解的情况,现场给予指导和培训。同时,再一次强调了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有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聘请专职消防人员进行了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队伍能够随时拉得出、战性,要求各单位不能松懈麻痹,要从组织上、思想上、制度上、设施上加强安全消防,绝不发生任何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通过检查,为我区文物保护提供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为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确保文物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在排查中,我们发现当前文物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当前文物保护工作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文物管理工作资金投入少、整体保护能力低下,文物管理工作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宣传上的缺失,部分干部群众对遗址保护的意识不到位,对珍贵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缺乏一定的了解;三是文物保护人才和管理队伍建设滞后于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要求。由于编制不足,既没有专业人才,又没有专业设备,制约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文物保护基础工作薄弱,缺少长远的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单位“四有”要求得不到落实。管理体制不顺,基层管理机构不健全,存在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文物行政执法力度不够,违法现象得不到及时有力查处。
四、整改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对《文物保护法》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文物安全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在全区上下形成“人人珍惜文物、自觉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二)狠抓落实,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寺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由区**村代为管理。通过排查,层层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除追究文物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当地负责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实际控制人和上级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他们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严管施工现场,确保文物安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始终确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安全工作理念,举全区之力,全面加强以古建筑为主的消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