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治超工作情况通报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联合治超工作情况的通报,请大家参阅!
近期,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组建专班对全市联合治超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前阶段的治超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治超工作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制定治超方案。
16个乡镇、开发区、质监局、安监局、运管所成立了以乡镇长或主要领导挂帅的联合治超工作专班,制定了实施方案,相继召开了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将治超工作纳入日常工作。
(二)强化源头监管,签定目标责任书。
根据全市治超工作统一安排,将全市涉货、涉车企业纳入源头管控,要求以乡镇、治超各部门为主体,对全市货运源头(中转)企业、运输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根据各单位上报治超办的资料,截止4月27日,刘家场、沙道观、涴市、八宝、老城、陈店、南海、洈水、王家桥、斯家场、万家、纸厂河、杨林市、卸甲坪14个乡镇、经济开发区、运管所共与148家企业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对131家重点货运源头(中转)企业建立台帐,进行动态监管;对66个拟安装源头管控监控地点进行实地调查。新江口、街河市2个乡镇未上交《源头管控目标责任书》、《重点货物源头明细表》、《拟安装企业调查表》。
(三)加强路面管控,治超成效明显。
自3月份开展联合工作以来,在市治超办的统一领导调度下,明确部门职责,依法依规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交通运管、公路路政、公安交警等部门深度融合、联勤联动、通力协作,取得了阶段成效。根据各乡镇、开发区上报3月16日-4月9日的《联合治超违法车辆登记表》统计,八宝、杨林市、斯家场、陈店、万家、沙道观、街河市、洈水、刘家场、涴市10个乡镇、开发区共查处车辆67辆,卸载(转运)货物620.14吨,扣分99分,罚款1.69万元,恢复车辆原貌22辆。新江口、王家桥、南海、老城、卸甲坪、纸厂河6个乡镇没有上报治超数据。
(四)加大宣传力度,治超氛围良好。
各乡镇、各部门层层召开治超会议,到各货运源头(中转)、运输企业发放公开信,宣传治超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斯家场、陈店、杨林市、八宝、沙道观、街河市等乡镇在辖区通过拉宣传横幅或大型宣传标语进行治超宣传;市公路局利用5台路政巡查车在公路沿线进行巡回宣传,在治超站点开设治超专栏,投入近5万元在公路沿线张贴大型治超标语;通过电视、网站从法律、政策、道德多角度对超限超载工作进行不间断多维宣传,营造了广大群众支持治超、理解治超和配合治超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超限超载车辆违法信息不详实。各单位上报的《联合治超违法车辆登记表》填写信息不全面、不详实,“一超四罚”制度因没有详尽的资料难以将责任分解到部门,难以真正形成震慑。
(二)治超工作开展不平衡。由于部分乡镇主要领导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分管领导精力不集中,工作专班组织不力,部门联席联动不紧等方面原因,致全市治超工作氛围不浓,效果不好。目前,只有10个乡镇和1个开发区有治超数据。
(三)源头控管效果不明显。各乡镇与货运源头(中转)企业、运输企业签定了治超管理目标责任书,但源头配载超载情况依然很严重,源头控管效果不明显。超限超载现象严重且屡教不改的企业有:刘家场镇的佳恒矿业、和海矿业、宏泰运输企业,洈水镇的仙女洞碎石厂,斯家场镇的小堰垱碎石厂,陈店镇的金鼎矿业。
(四)各治超点未严格按照联合治超执法程序执法,处罚标准不一样,卸载货物不到位。
(五)固定治超点没有实行“四班三运转”,24小时开展治超。流动治超专班工作时间基本都在白天,时间过于固定,超载车辆打时间差行驶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三、下段工作要求
(一)落实24小时治超工作机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联合治超工作流程进行执法。公安部门在固定治超站点要定人定岗,落实“四班三运转”工作机制。
(二)充分发挥乡镇主体责任。各乡镇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责任要上肩,履职要到位。陈店、涴市、万家、杨林市四个卡口乡镇要担负起辖区管理的主体责任,采取不定时不定点流动游击的模式,有效打击绕道、打时间差的超限超载行为。其它乡镇要发挥主体责任,安排本辖区公安派出所、城管等管理部门参与专项整治。
(三)加大治超部门之间协调力度。治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协调公安、交通、工商、安监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要完善治超信息统计、报送、抄告等工作机制,指定专人加强日常管理基础台帐、图片、视频、数据等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严格抄告制度,加大处罚力度。治超办要及时将车辆超限超载信息抄告至相关部门,坚决落实“一超四罚”制度。
(四)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各治超站点、责任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各级治超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联合治超工作流程,规范执法行为,统一超限认定和处罚标准。
(五)加强源头控管,落实目标责任。各乡镇、交通运管要加大货物源头管控,要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厂),要认真落实货运源头控管责任。
(六)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履职责任。各乡镇(开发区)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将流动治超执法地点、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于5月10日前上报治超办,治超办统一报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进行公示。纪委监察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督办检查联合治超工作,要落实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治超工作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和部门要实行一把手约谈和追责,对失职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大力推进信用治超。市治超办要加强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行为的信息界定、统计汇总、报送工作,建立超限“黑名单”,对其违法运输行为除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外,适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
(八)加强安全培训,杜绝事故发生。各单位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维护治超秩序,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依法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治超秩序稳定,保障执法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