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18年第一季度工作情况第二季度工作思路
按照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总体安排部署,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社会矛盾化解、特殊人群管理、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为聚力“十区”建设,加快转型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现将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普法依法治理。一是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七五”普法规划,结合金川区实际,科学制定《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积极筹备召开金川区第七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二是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充分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大节日、重要节点,结合当前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宣传主题,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等活动,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截至目前为止,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1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展出法治展板56块,接受法律咨询60余人次。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作用,进一步在全区范围内推广“金川普法”微信公众号,现在,“金川普法”微信公众号运行初显成效,关注人数已达到1093人,日点击发表文章人数最高达206人。同时,不断改版创新《普法专刊》,一季度共刊发《普法专刊》3期。
(二)人民调解工作。一是矛盾纠纷化解。目前,金川区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65个。其中: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村调委会27个,居调委会16个,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2个交通事故调委会、1个人寿合同保险调委会、1个婚姻纠纷调委会、1个是企业调委、1个是再就业市场调委会),下设266个调解小组,1064名调解员。截止2018年3月,全区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480起,调处480起,调处成功率达100%,其中婚姻家庭纠纷58起,占总纠纷数的12%;邻里纠纷234起,占总纠纷数的49%;房屋宅基地纠纷8起,占总纠纷数的2%;合同纠纷15件,占总纠纷数的3%;生产经营纠纷14起,占总纠纷数的3%;损害赔偿纠纷15起,占总纠纷数的3%;山林土地纠纷22起,占总纠纷数的5%;征地拆迁纠纷4起,占总纠纷数的0.8%;环境污染纠纷1件,占总纠纷数的0.24%;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1起,占总纠纷数的0.24%;道路交通事故纠纷6起,占总纠纷数的1.3%;其他纠纷96起,占总纠纷数的20%。到目前纠纷受案率、调处率都达了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协议履行率达到了100%。达成书面协议并形成案卷4卷,完成司法确认案件2件,司法确认率达到了形成调解案卷的5%以上,协议履行率达了100%。三调联动案件27件,庭室化调解12件。三调联动案件完成了总案件数的5%以上,三调联动案件协议率和履行率均达到了100%。二是人民调解员培训。为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成为群众诉讼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重要渠道,截止目前各司法所分别共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3期,培训人民调解员156人。
(三)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一是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司法部、司法厅要求,围绕“两个坚决防止目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衔接、管理、教育、考核奖惩等环节,健全完善了审前评估、分类矫正、定位监管等机制,认真落实周汇报、月报告、月考评、季评议、公益劳动、个别谈话和学习教育等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基础台帐和基本数据库,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工作标准化、管理信息化。截止目前,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44人,累计解除矫正人员499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45人,其中:管制3人,缓刑123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15人,本季度警告1人,完成调查评估29件。矫正对象衔接率、录入率和定位率均达100%。二是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落实刑释人员必接必送和过渡性安置经费补助政策,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加强认定和管理。进一步做好刑释人员摸底调查和回访工作,加强信息管理系统运用和基础信息录入工作,健全完善个人档案和工作台账。截止目前,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59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8人、社区矫正期满转入31人。无重新违法犯罪,衔接率、帮教率和安置率均达到了100%。
(四)法律援助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对律师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律师进村进社区”和“联村联户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在全区27个行政村设立法律服务直通车工作站,组织结对律师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纠纷调解、协助基层管理,全面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范围。简化申请审批程序,对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低保户、五保户和军人军属,免除经济困难审查,适当加大孤、寡、独等特殊群体的受援力度,通过完善援助案件指派等制度,提升办案效率质量。第一季度,接待法律咨询160起,受理指派援助案件96件。
二、第二季度工作思路
(一)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召开金川区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六五”普法,表彰“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举办普法系列大讲堂。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举办普法系列大讲堂,学校专场、农村“三委”班子专场、机关干部专场、领导干部专场、企业专场。三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分别在北京路街道、滨河路街道、桂林路街道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宗教场所”、“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日、“5.12”防震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日开展普法系列宣传活动。
(二)人民调解工作。一是继续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矛盾纠纷的研究、预测、分析,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一旦发现有苗头和隐患立即组织人员予以调处,把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落实“三调联动”大调解机制。推广人民调解“四联单”制度,加大庭室化调解力度,做好第一季度个案补贴申报审核工作,加强化解重大疑难纠纷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机制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充分挥发调解网络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三级网络调处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多层次、全方位的调解网络,进一步健全调委会的规章制度,完善和强化调委会的档案登记和回访工作,充分发挥一线调解员的维稳作用。
(三)特殊人群管理。一是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建立网格员激励机制,积极与社区协调沟通,探索推行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之中,并对网格员实施激励政策,使社区网格员成为特殊人群管理的重要力量,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当中。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运行水平。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建设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要求,截止现在,我局整合办公资源,建成电子监控室、报到室、谈话室、教育培训室、档案室等多个功能室,在各司法所分别设立社区矫正工作室和宣告室,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第二季度我局着重抓好制度和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运行标准化水平。二是安置帮教工作。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建设远程会见帮教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社会帮教、家庭帮教。全面落实分类帮教措施,制定第二季度刑释人员就业、安置、帮扶、培训工作计划,开展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努力探索“用活政策、全面衔接、分类帮教、重点安置”安置帮教工作新途径。
(四)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加强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劳动保障等部门2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协调联动,积极为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提供便捷法律服务。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年内在医疗卫生、食品药品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衔接,建立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值班律师,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速援”。二是深化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专项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