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自查自评报告
20xx年,我县全面开展了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工作,积极筹建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庭,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指标》要求,对我县20xx年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结果为满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仲裁机构设立及经费保障情况
1、仲裁委员会设立情况。2008年成立,成立了以分管农村工作的县长为主任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2014年2月,县政府批准(政办发[2014]11号),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做了调整,xx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经局,由于领导未到位,办公室主任由县农经局副局长冀炎龙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日常工作。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而调解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数达20人,仲裁办公室工作人员数9人,经培训合格的仲裁员人数20人。
2、聘用仲裁员情况。目前,我县聘用了20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仲裁人员。
3、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情况,为确保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明确了9名工作人员,实行定岗定责。
4、仲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情况,为确保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工作的正常运转,我县已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1.2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为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工作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基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系建设情况
经调查,xx县全乡各乡村都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各村都成立了调解小组,并指定专人调解,而且各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委员会配备的调解员都在3人以上。
三、仲裁能力建设情况
1、仲裁员培训情况,为了全面提高仲裁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xx县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认真开展培训。20xx年,我县共组织仲裁员到自治区、自治州参加培训2人次,在本县组织开展培训2次,培训人数达62人次。全年累计参加培训人数达64人次。我们除积极组织参加自治区、自治州举办的仲裁员培训班外,还积极与普法办、综治办协调沟通,以“七五”普法培训法制讲座为契机,组织仲裁员参加普法培训和法制讲座1期。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规与仲裁案例评析、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流程以及仲裁案件证据适用等内容的培训,全县农经部门相关人员及仲裁员60多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仲裁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今年,我们按照“一庭三室”的统一建设标准,修建了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办公场所,仲裁庭面积达240平方米,合议调解室面积50平方米,案件受理室面积50平方米,档案会商室面积90平方米,配备了监控音视频显示系统和日常办公设备等。其中:办公桌椅40套、电脑4台、打印机4台、照相机机1台、复印机1台、摄像机1台、录音笔一支、长形会议桌一套、档案密集架80套。
3、仲裁规章制度建设情况,为确保仲裁工作制度化,着力提高仲裁水平,今年以来,我们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先后制定完善了《仲裁委员会章程》、《仲裁工作规范》、《仲裁档案管理制度》、《仲裁员工作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了从案件的受理到文书的送达、
监督、回访等工作机制。
四、纠纷调解仲裁情况
1、20xx年,我县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4次。
2、仲裁案件调处情况,今年,我局调解2起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结案率达100%。
3、仲裁工作实效,20xx年以来,我县未发生因土地纠纷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五、工作检查情况
通过认真开展自查,xx县能够准确及时上报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相关表格和材料,数据上报真实,无弄虚作假现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档案材料都是在平时工作中形成并积累存档。
六、存在问题
1、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土地承包经营调解仲裁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做大量的调查取证,但目前农经工作经费有限,又无项目经费作补充。现在的土地承包纠纷往往案情复杂,解决起来也非常的棘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是基层办公条件简陋,一些对调查取证、现场勘查等必要的工具都严重匮乏,制约了仲裁工作的有效开展。
2、仲裁人员缺乏。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是农业部门一项重要的工作,专业性强,仲裁人员既需具备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规知识,又要具备各类民事法律知识,还要通晓农村民俗习惯和说服劝解能力,对仲裁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能够独立开展仲裁工作的人员普遍缺乏。虽然法律规定可以聘请法律专业人员担任仲裁员,但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补助少、纠纷复杂,法律专业人员大都不愿意担任。
七、下一步打算
1、加强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通过对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确保土地承包政策全面落实到户,赋予农民长久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完善机构建设。乡镇尽快完善机构配备足够人员,不断研究仲裁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扎实开展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努力提高我县土地承包仲裁纠纷仲裁工作水平。
3、强化业务培训。围绕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对仲裁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能。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的规范运作,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