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按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663号)要求,组织各有关处室、单位围绕“双公示”工作各个环节查漏补缺,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双公示”长效工作机制。**年12月31日印发了《**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办字[**]371号)建立了“双公示”工作机制。一是明确了“双公示”工作原则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和标准。二是明确了分管局办公室领导为“双公示”工作责任领导,确定局办公室为牵头部门,统一负责局“双公示”推进工作,各相关处室、单位具体落实,努力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事、安排到位”的工作要求。
二、规范公示窗口和公示形式。按照工作要求,在局门户网站专门开通了“双公示”专栏,为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各处室开通了“双公示”信息报送账号,编制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公示目录,对**年以来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全部上网公示,同步推送到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三、建立“双公示”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规范、准确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授权范围,对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全面公开。行政许可包括: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和审批部门等,以及作出行政许可的部门相关信息。行政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救济渠道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相关信息。
四、加强“双公示”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和资金保障,及时持续更新数据,保证数据传送质量。我局高度重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积极参加自治区组织的有关工作培训,及时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的局机关各处室进行相关工作业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建立了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各职能处室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截止今年5月份,已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10条。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限于人员紧张、经验不足等客观因素,在一些工作的推进和开展上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加强,今年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各有关处室、单位的思想认识,深刻理解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是加强市场监管、打造诚信政府、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举措,深刻理解“双公示”工作对于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信用中国的重要意义。
二是要进一步拓展“双公示”公示的信息范围,拓宽“双公示”信息的公示渠道,规范“双公示”的信息内容和审核程序、将自治区“双公示”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双公示”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双公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不断完善“双公示”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我局“双公示”工作水平。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