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执法检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农业的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更好地推动此项工作,根据盐城市大丰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决定从xx月上旬起,对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为了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第46次主任会议通过了执法检查的方案,成立了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继永任组长的执法检查小组,确立了区镇联动的执法检查方式。xx月2日,召开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区政府分管区长作了表态发言,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对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在媒体上发布了执法检查公告。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小海、草庙、大桥、三龙、万盈等镇察看农产品检测室的建设运行,农贸市场的农畜产品检测、检疫,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生产记录、投入品的使用等情况。组织开展大中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活动,抽查10家农资经营点、7家渔业塘口、11家畜禽养殖基地,在xx、10月份抽取100份样本进行送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问卷调查,向广大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等发放征求意见表xx00份,召开各类座谈会xx次,广泛征求广大代表、群众对农产品生产、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该法实施,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在宣传法律知识、加强学习培训、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完善生产基地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法律宣传的广泛性、生产监管及市场准入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我区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
自2006年11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该法,全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逐渐趋好,工作成效日益明显。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农产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今年,区农委、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月”活动,组织区、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农业技术骨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农技专家、区级监管人员到各镇(两区)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镇镇到”、“村村到”。二是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教育,报道守法生产和经营的基地、企业、个体,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区农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在网站开辟专栏宣传法律法规,将法律编印成文件选编,发放到每个镇(两区)、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每一名种养大户和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了归口协调、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要求辖区内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及生产经营企业等签订承诺书,健全完善监管对象数据库,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二)强化源头管理,农产品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强化农产品生产的管理。我们抽查了20多家合作社、专业大户,大部分建有生产记录台帐,详细记录了投入品使用的时间、用量、名称等,区农委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抽查的农资经营点,均对限用农药销售实行实名登记。金鹿渔业合作社自制了生产记录本,各塘口记录每天的生产状况,经抽查和自检,未发现违禁投入品的使用,水产品经省市多次抽检,均达到优质标准。天邦饲料公司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全天监控每个塘口的生化指标,严格管理,水产品大部分出口国外。草庙万明农场,在水稻生长过程中,请区植保站查病虫、开处方,严格按照有机食品的要求进行防治。强化标准化基地建设。我区大力培植标准化生产基地,推进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开发,实施大蒜、双低油菜等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10多个,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面积近100万亩,西团镇、万盈镇被授予“盐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东欣农作物生产专业合作社、农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绿丰蔬菜冷藏有限公司被授予“盐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从根源上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农产品监管网络基本建成。监管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动物卫生监督所、渔业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科等按职能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各镇均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开展本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村配有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对本村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点进行监管,形成了区、镇、村三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检验检测能力明显提升。区级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镇级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部分农业园区、农民合作社、农贸市场建有快速检测室,初步建成了区、镇、基地“三级”检测体系,正常开展检测活动。在今年省市抽检中,我区xx、xx、10月份的蔬菜合格率xx7%,水产品合格率xx0%,执法检查组在送检的100份样品中,合格率达xx5%。
(四)加大执法力度,违法违规使用投入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一是巡查的范围不断扩大。区镇村三级联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工作,特别是在夏季,组织专业人员、协管员到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农资经营点、生猪屠宰点、农产品加工区开展巡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巡查工作全覆盖,已进入常态化管理。二是执法的力度不断增强。今年区农委、市场监管部门始终保持高压的态势,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的联合整治行动,查处超标农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区农委在今年7、xx月份开展了夏季蔬菜果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在蔬菜的主产区,没有发现禁用农药的销售,限用的农药得到有效的管控。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在农贸市场开展索票索证活动,建立准入制度,严查外来农产品的质量。今年全区共立案查处农产品质量案件25起(其中农委查处23起、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2起),涉案人员30人,罚金10多万元。三是追溯体系逐步完善。目前,我区的蔬菜、果品、水产品等,在进入外地市场时都有明显的标识和明确的自检报告,进入我区荣海菜市场的外地农产品,都有详细的记录,便于进行追踪溯源。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执法检查中,我们逐条对照法律条文,发现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从我们检查的情况看,全区广大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管理者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但也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少数生产者自律能力差,仍在使用禁用农药和限用农药,导致今年省市抽检的样本中,芹菜、韭菜、部分水产品等农药残留超标;少数生产者没有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自行上市,对消费者不负责任;少数生产者“自食者少打药,出售者乱用药”的现象依然存在;极少数生产经营者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按标准生产,在生产经营中滥用添加剂。
(二)检测监管工作还未全覆盖。滩涂水产品的检测工作还很薄弱,抽查频次少;区农产品检测中心抽查的果品比例不高;各镇农贸市场没有检测设备,没有专职人员管理;在上市的农产品中,大部分农产品没有标识;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去向,跟踪不力。
(三)农产品生产记录不够完善。从我们检查的情况看,有生产记录的约占70%,合作社的记录要好于普通大户,蔬菜、果品生产者有完整记录的比例不高。有的只记录生产过程,没有投入品使用情况;有的记录仅有投入品的使用情况,不注明投入品的来源、名称、用法、用量;有的养殖户没有畜禽上市的记录,上市的去向不清楚。
(四)农产品入市的准入机制还未健全。我区除荣海菜市场建立了准入制度外,大部分农贸市场,特别是镇级农贸市场还没有建立这项制度,外来的蔬菜、果品、畜禽等农产品的准入处于失控状态,存在安全隐患。xx、10月份我们在检查富民农产品批发市场时,发现大量的外地果品,没有产地检验证书。
(五)镇村农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还未到位。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条例要求,各级政府要履行管理职能,区级各部门协调动作,管理的职能基本到位,但镇级的职能还未能真正施行,主要是:人员虽然明确,但兼职多,每个镇目前明确了4-5人从事这项工作,但实际上仅有2人;村级协管员往往是村主任兼任,巡查精力不集中;经费不能到位,从镇检测室了解的情况看,取样、耗材、交通等费用均未落实。
三、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几点建议
今年10月1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经正式实施,法律条文中对食用农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是农产品安全质量的标准更高、监督的手段更严、检测的面更广、处罚的力度更大,对检验检测、市场准入、产地管理、包装标识、投入品使用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已超出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标准。这两部法律的实施对我区农产品生产、管理、监督、检验、准入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源头要“把得住”,生产要“看得见”,准出要“先体检”,入市要“可溯源”。我们根据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要深入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分类举办种养企业(大户)、投入品经营、畜禽屠宰以及农产品收购、储运和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班,增强自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要加大相关法律条例的宣传力度,重心下移,把宣传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农村、农资经营点、市场经营户,让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不留死角。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报道,及时曝光。
(二)强化全程监督,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进一步配齐配强执法人员,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形成农产品质量监管合力。一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区农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滩涂海洋与渔业局要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控制规模、抬高门槛”的要求,建立联审联批制度,严格控制农资经营点的数量,试行经营者培训考试上岗制度,提高经营者的整体素质。认真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加大对农资经营户违法出售禁用农药的查处力度,确保蔬菜主产区无禁用农药销售,从源头上阻断禁用农药进入市场。二要加强农产品生产监管。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引导蔬菜专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大户全面、准确、真实地记录生产过程的投入品使用、上市、交易、防疫等,做全生产记录,做好、做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性工作,力争2-3年内,蔬菜合作社、规模养殖大户的生产记录无盲点、零缺陷。鼓励农产品包装上市、产地认证,建立农产品标识制度,完善可追溯机制。加大对种植户农产品抽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限用农药销售实行实名制度,严查违规使用。加快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的选址、立项和建设,建立完善病死畜禽及制品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止疫情扩散传播。三要加强流通环节监管。全区各大农贸市场、镇级农贸市场要逐步配备速测仪器,督促农贸市场逐步建立农产品准入制度。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要坚决下架,禁止销售。
(三)加强检验检测,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一要加强分工协作。加大部门工作的协调力度,整合各部门现有的检测设备和技术力量,建立起日常信息联通、常态工作联手、集中整治联动等制度,发挥整体作用。二要建立完善常态化运行机制。全面推行农产品检测结果通报制度、农产品生产环境监测制度、农产品入市验证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农产品经营档案制度、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联手打击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联网制度等。三要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的力度,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各镇、大型农贸市场要全面开展快速监测筛查,增加监测范围和频次,准确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区滩涂海洋与渔业局要加快发证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采用多种投资方式和运行模式,牵头建设水产品检测中心,强化工作监督。
(四)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合力。要强化责任。明确区镇村三级干部的监管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责任制,加大考核力度,切实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要加大投入。镇级财政要将检测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要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引导和鼓励农民流转土地,推进农产品生产专业化、规模化,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地认证等创牌工作,不断增强我区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大中、南阳、新丰镇等蔬菜主产区要加强农业面源治理,严禁新上污染项目。要加大执法力度。区农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滩涂海洋与渔业局要按职能,相互协作,联合执法,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产品质量的监控,严查各类违法案件。
以上执法检查报告供审议时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予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