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实区委巡察组区建管局党组问题清单报告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18年8月8日,你方向区建管局反馈了巡察中发现问题的清单(共计5个大方面/33个具体整改项目清单)。接到整改清单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针对问题进行逐条逐项整改落实。现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坚持党的领导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落实整改问题清单中,局党组一班人直面问题,做到明确要求,提高认识,加强管理,精心组织落实问题整改。
(一)过好组织生活,增强整改问题的主动性。今年以来,局党组一班人始终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机关党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完成活动中各项规定动作。在组织生活中,针对清单中列出的“执行上级决策不力、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对下属党组织的领导弱化、班子成员之间工作衔接不紧密、自我剖析和查改不严不实”等问题,逐一进行研究,逐条进行部署,逐项进行落实,逐个进行整改。截止9月下旬,区委巡察组反馈的关于“坚持党的领导”方面的5个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二)紧密联系实际,增强整改问题的针对性。7月份以来,局党组和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在内容上尽可能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服务实际相适应,与当前工作重点相衔接,与系统党员的思想现状相协调。如:通过半月一次的党政工作(局长办公)联席会,结合建管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多的实际,一是确定了18项重点工程的责任单位和分管领导;二是明确了每个项目的审批和招投标程序;三是制定了督促工程施工程序的规定;四是全面规范了各项资金进入和支出程序。
(三)发挥表率作用,增强整改问题的引领性。如:7月份以来,针对班子成员之间工作衔接不紧密问题,局党组和机关党委,通过“党员三日+”“党员主题日”等活动,一方面,局党组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党支部班子成员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此基础上,要求系统在党员中发挥表率作用。另一方面,机关党支部按照规定,落实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行政领导监督到位。
二、关于加强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问题清单中列出的关于“基层党建走形式”现象进行整改。此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其中整改清单中直接点名的城管大队党支部已划归区机关党工委管理(详情请查阅相关资料)。
(二)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走过场”现象进行整改。今年以来我局注重结合实际,克服了以前开展“三会一课”以学代之现象,即通过开展“党员三日+”“支部主题活动”来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如:从今年6月份开始,在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机关党支部坚持一月开展一次“支部主题日活动”,局党组成员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活动,同普通党员一起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缴纳党费、评选支部“每月一星”、集体研究部署重点工作等。
(三)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党委对党员发展工作重视不够,基层组织发展党员数量少”现象进行整改。此问题已经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局党组非常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落实1名党组成员抓党员发展工作。截止9月份,已发展2名青年人入党,并按规定培养3人为入党积极分子(详情请查阅相关资料)。
(四)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现象进行整改。此问题我局已于7月份前整改到位(详情请查阅相关资料)。
(五)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党员党性教育形式单一内容不丰富”现象进行整改。我局克服学习上的形式主义、学习被动、覆盖面不够、学习效果欠佳等方面入手,一是规定学习时间,做到经常性自学为主,集中讲学为辅,使学习时间有保障;指定学习内容,明确学习要求,开展学习体会交流。二是开展了“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活动,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提高为民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三是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干部任用、经费开支、全局性工作部署等始终坚持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详情请查阅相关资料)。
(六)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严格”现象进行整改。此问题我局于2016年前面就针对曹爱红的违纪行为进行了多方会诊。一是督促城维公司党支部落实专人进行调查,及时摸清了问题的来龙去脉;二是由原局党委书记先后多次直接与曹爱红进行谈话,并人性化地放曹爱红半个月的休假,要求其尽快组织资金还清欠债;三是第一时间向区纪委实事求是地进行了报告;四是通过“城建之家”和“城建党员群”宣传党纪党规,最大限度地消除了“老赖”的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
(七)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执行制度不严”现象从三个方面落实整改。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不切实际条款和过于苛刻内容。如:在9月份上旬,通过层层征求意见,完善了《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严格管理制度考核。如:在今年7月份制定出《机关临聘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基本规范临聘人员的管理。三是开展“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为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首先从党员干部的思想根源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行政、为谁服务的问题。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现象进行整改。一是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如:党组新班子成员带头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首要职责,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二是通过“支部主题活动”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宣传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并以此作为管党治党的首要任务,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三是通过平常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落实管党治党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四是把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并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
(二)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够”现象进行整改。一是抓认识。利用“党员三日+”和“支部主题活动”平台,今年以来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9次,不断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二是抓领导。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与下属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16份,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抓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对18项重点工程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四是抓通报。通过“万象铁山”“城建之家”“城建党员微信群”等网络,通报了6人/7人次的违纪现象,通报了杨云文、王保国不履职不作为问题。
(三)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党委纪检委员监督责任缺失严重”现象进行整改。今年8月份已经整改到位,目前落实1名副局长担任局党委纪检委员,对局关键岗位、重点工作、重大资金使用、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有效监督;通过落实纪检委员责任制,杜绝了系统违纪的人和事无人管、对局属单位党支部“三重一大”事项无人监管的缺失现象。
(四)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从严治党落实不力”现象进行整改。今年7月份以来,我局一是通过完善机关管理制度,杜绝了机关关键岗位使用编外人员问题;二是按照区纪委的要求,严肃处理了城维公司个别班子成员因失信被法院列入“黑名单”问题(经了解,此问题是发生在工作时间以外,属于个人行为。鉴于列入“黑名单”的当事人是中共产党员,且城维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问题发生后,局党委为了将该问题所造成的社会影响降到最低,当即做出处理:首先是由原局党委书记多次面对面地批评教育了当事人,并郑重地向其晓以利害;其次是责成城维公司党支部督促当事人尽快组织资金还欠;第三是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进行了相关情况报告。目前此问题还在督办中);三是已责成相关单位退回了违规的款项、已将虚报油费的司机(汪军)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理;关于已采取房屋清理登记,并用文字的形式通知到违规住房的相关人员,下一步进行房屋租赁管理。
(五)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存在变相公款招待”现象进行整改。目前此问题已经整改到位(详情请查阅相关资料)。
(六)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公车管理不严”现象进行整改。此问题随着公车改革已经整改到位(详情请查阅相关资料)。
(七)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违规发放奖金津贴”现象进行整改。此问题主要在城管大队,城管大队已对违规发放奖金津贴人员进行了退款处理。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内控机制不完善”现象进行整改。8月份已通过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采取就地取材的办法,打破常规,改进干部选任方法,将懂建设工程业务的市政科科长肖海峰调任工程技术科科长,懂市政业务的工程科长盛朝辉调任市政科科长,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求真务实。此举以来,局内设总工的责任充分得到落实。
(二)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分拆标段规避招投标、先施工后补办手续、大幅度超合同金额结算等问题突出”现象进行整改。一是按照区政府关于招投标的统一规定,在20万元(包括2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低于20万元的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的形式选择施工队伍,由代理公司组织办理;二是进行合理规划、统一施工避免由于项目小出现的“分拆标段规避招投标、先施工后补办手续”现象;三是对超过20%以上的项目,超出的部分必须重新进行招投标,避免了“大幅度超合同金额结算”等问题。
(三)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征地拆迁政策执行不严”现象进行整改。此问题发生在“局委合一”时期,现相关问题由木栏片区落实整改。
(四)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违反政策规定对无编人员发放公务员考核奖励性工资”现象进行整改。此问题发生在2015年和2016年期间(进行了退款处理)。目前五城同创办公人员已根据上级要求进行了重组处理,其中已辞退4人,返回原单位6人,只留1人进行相关的收尾工作。
(五)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公务费支出过大”现象进行整改。此问题发生在2013年-2016年期间。目前我局公务费用基本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六)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签字审批程序执行不力”现象进行整改。此问题主要发生在2013年。目前城维公司已经整改到位。
(七)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混乱”现象进行整改。此问题主要发生在公车改革之前,随着公车改革工作的到位,相关问题迎刃而解。
(八)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不力”现象进行整改。此问题已经整改到位。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并调查局属单位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九)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资产缺乏有效监督”现象进行整改。在落实此问题整改中,我局从2015年开始就采取1年进行一次资产清理,全局所有办公用品、办公房屋都准确登记在册。目前正在对私占公房问题进行整改,整改通知已用文字的形式通知到相关住户,并告知住户下一步将采取租赁的形式住房。
五、关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对系统的人事管理没有健全完善的管理机制,用人无‘三定’、进出无考核、局党委对用人管控缺位”现象进行整改。此问题在新的局班子成立后,一是通过完善了一系列机关管理制度。如制定了《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机关食堂管理办法》,以及《局机关请销假制度》,杜绝了用人无‘三定’、进出无考核”现象;二是完善了用人制度,杜绝了用人管控缺位问题。
(二)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对二级单位用人管理没有有效的控制和监管,单位用人随意性较大”现象进行整改。此问题已督促局属单位党支部于今年上半年前整改到位。
(三)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系统内主要敏感性岗位选人用人不科学、不规范、违反干部使用有关规定;重要敏感性岗位人员长期不轮岗、不进行内部审计,缺乏有效监管,存在较大风险;对系统内部二级单位部门人员比照科级干部管理,享受科级干部工资标准,缺乏政策依据”现象进行整改。关于第一个方面的问题,经局党组成员反复研究,已经制定出对系统内主要敏感性岗位选人用人管理办法,确保相关岗位的科学化、规范化。关于“二级单位部门人员比照科级干部管理”问题,属于历史遗留现象,目前我局只能将此问题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待批。
(四)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组织程序把关不严”现象(2014年12月,原本应该由局党委会进行研究决定的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人选,却改为局机关党支部进行讨论决定,不符合组织程序)进行了核实。经核实,通过查阅当年相关会议记录和调出相关文件进行核对,证实我局聘任两名城管大队副大队长事宜符合相关组织程序。在核实中,我局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一是于2014年12月16日在局三楼会议室,局党委召开了党委会(参会有:王千里、孙兰姣、田钊和李宜城等)讨论聘任两名副大队长事宜;二是于当年12月25日召开了局班子成员会扩大会(参会有:王千里、孙兰姣、袁绪赋、蒋友斌、xx、田钊、黄金华、xx、李宜城、孙海军、范杰、xx等),专题讨论了聘任两名副大队长事宜;三是下发了铁规建发[2014]24号文(《关于〈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关于内部结构调整请示报告〉的批复》);四是在两名副大队长聘任前实行了3榜/次公示;五是在3榜/次公示的基础上于2015年下发了铁规建发[2015]1号文(《关于聘任李海员等同志的通知》)。
(五)针对清单中列出的关于“编外用工问题突出”现象进行整改。就此问题,局党组从今年7月份以来,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已责成局机关党支部进行了整改,此问题8月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