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学习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通知》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了2014年秋季收费工作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组长为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副组长是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成员是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六年级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校2014年秋季学期收取代办费共有两项,寄宿生生活费及保险费再无其他收费。现就将自查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寄宿生生活费
上级政府对贫困寄宿生实行“一补”政策,但这仅针对寄宿学生中的贫困学生,且只是一部分补贴,并不是全部伙食费。另外还有一部分寄宿学生不能享受,因此寄宿学生还需缴纳一部分生活费,为此学校安排专人、专账管理,进行核算,本学期收费次,每生共计元,全部用于学生灶支出。
(二)、保险费
保险费是以每学年为单位代收的,代收时间为2014年秋季,现就保险费代收情况作如下说明:
1、代收金额:每生每学年保费共计人民币元整。
2、代收形式:保险公司来学校收取,家长自愿投保,班主任配合。
3、投保保单:保单分为上下两联,上联(投保人相关信息及“致家长的一封信”)交家长手中,下联(投保人相关信息)为保险公司存根。
4、投保备案:我校将投保学生花名册详细登记并与学生一一核对,进行确认无误后一式两份,一份交保险公司一份学校存档。
(三)、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四)、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补习班和培训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
(五)、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
(六)、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
(七)、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八)、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以上是我校2014秋季学校收费情况自查报告。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