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缴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委组织部:
**县机关党工委,对2014年党费收缴、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收入情况:
2014年党费收入153518.28元。其中: 政府办党总支上缴7680元;法院党总支上缴13039.44元;民政局党总支上缴7193.92元;国土局党总支上缴9946.08元;县委办党支部上缴5399.52元;人大办党支部上缴7481.9元;政协办党支部上缴6965.86元;组织部党支部上缴3673.2元;宣传部党支部上缴2803.01元;纪检委党支部上缴11441.42元;统战部(工商联)党支部上缴2487.36元;县工会党支部上缴3245.82元;团县委党支部上缴542.7元;县妇联党支部上缴1139.64元;残联党支部上缴1513.65元;政法委党支部上缴3681.9元;信访办党支部上缴2449.67元;接待处党支部上缴1188.6元;编办党支部上缴1296.64元;人防办党支部上缴3706.26元;史志办党支部上缴1112元;检察院党支部上缴12395.56元;司法局党支部上缴4809.15元;老干部局党支部上缴2433.6元;机关党工委党支部上缴2907.53元;统计局党支部上缴2528.46元;安监局党支部上缴4149元;环保局党支部上缴3764.01元;审计局党支部上缴3441元;计生局党支部上缴5072.24元;档案局党支部上缴1984.68元;社保局党支部上缴1946.4元;技监局党支部上缴5154.36元;气象局党支部上缴1657.86元;移动公司党支部上缴978元;烟草公司党支部上缴1324.2元;住房公积金党支部上缴929.64元。
二、上缴情况:
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党工委党费全部上缴县委组织部,2014年共上缴党费153518.28元。
三、管理情况
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了对党费的管理工作:1、能够加强对党员按时交纳党费组织观念教育,不断增强了广大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普遍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2、进一步完善了党费收缴制度,做到了专人负责;3、党费的收缴,账目清楚、账款相符,手续完备,管理工作不断得到加强;4、开展专项检查,对个别支部、个别党员缴费金额不足、比例不够、补交时间较长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今后,要教育引导各党支部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严肃认真地贯彻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和使用的规定》,加强检查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搞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以上报告,请审查。
**县机关党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