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党费解缴和党费收缴、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万组通〔2015〕39号文件精神,乡党委认真总结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中的问题和经验,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在党费的收缴和管理过程中,我乡严格执行《四川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和《达州市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地缴纳党费。各党支部对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并予以公示;对于外出的党员也能积极督促其足额缴纳党费,做到党费收缴没有遗漏;收缴完党费后如数全部上交到乡党费收缴负责人手中,并及时上交到市委组织部,没有截留使用党费现象。
二、党费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
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乡党委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做到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党费工作由专人负责党费管理,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三、 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自查,乡党委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存在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党委副书记因病请假,遗失了往年的收缴票据,导致无法自查2012年、2013年的党费工作;二是个别党支部未能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三是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高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