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决定的整改报告
市委督办室:20xx年以来,我局把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点,出台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6条公开承诺,从审批条件、投资主体、经营形式、规费收取、服务内容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在全系统形成了“促民营发展,兴工商事业”的浓烈氛围,促进了我市个私经济健康发展。全市新发展个体工商户2863户,从业人员4957人,注册资金4088万元;新发展企业80户,私营企业112户。一是不断深化“优质服务”工程,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实行“三个一”服务模式,即一次咨询导办制、“一站式”服务承诺制、一次未办成跟踪制。坚持领导群众一个样、生人熟人一个样、本地外地一个样的“三个一样”服务规范,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方便,做到“照前政策咨询,照中注册指导,照后跟踪服务”。去年以来,我局先后为宜xxx湾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xx实业有限公司等13户外地客商落户xx提供了及时、高效登记服务,受到客商好评。同时,我局下放个体登记权限,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放宽了对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限制,提高办事效能。只要法律、行政法规未作禁止的人员,均可凭个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办理营业执照,无须提交就业状况证明。凡从事个体经营的,一律在属地工商分局办理登记,由基层分局以市局名义颁发营业执照。
二是着力“再就业”工程,进一步落实下岗职工、被征地农民优惠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帮扶对象实行“三优”措施,即优先安排场地、优先办理证照、优惠经营费用。在各基层所(分局)设立再就业服务站,主动为下岗职工、被征地农民提供市场供求、经营技术、法律法规等方面信息咨询,帮助他们解决经营中的困难,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至今年3月底止,我局共为1300名下岗职工办理了个体、私营企业营业执照,动员个私大户吸纳下岗职工600余名,为下岗职工减免费用40余万元;被征地农民已享受优惠政策232人,月免收金额17840元,已登记还未享受优惠政策的被征地农民有531人,月免收金额52300元。
三是积极实施“百家企业帮扶工程”,引导企业向优势产业转化。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通过上门走访、签订帮扶协议书、现场解决问题等形式,对旅游开发、房地产综合开发、电子科技、生物制药等行业的10家具备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跟踪服务,签订了帮扶协议。在帮扶xx工贸开发有限公司过程中,为使该公司的清江鱼系列产品叫响品牌,帮助其组建了清江高坝洲库区渔业开发公司,扩大了其对外投资规模,现在该公司已成为清江高坝洲库区的龙头企业,产品远销上海、韩国等地。同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支持xx化工有限公司和xx制药有限公司完成了股权结构调整,理顺了企业产权结构,使其规范运作。
四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入会实行自愿。个体工商户办照时,自愿申请入会。私营企业采取自愿入会,协商收取,会费在规定范围内采取协商收取。
五是执法办案推行预警制。除制假售假、恶意不正当竞争、欺诈消费者、传销等严重违法案件外,其它一般性违章违法行为,先预警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处罚取下限。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工商建议书》的形式提出整改建议,其建议内容包括:企业投资导向、内部管理机制、企业信用的提升、商标广告战略、客户权益保护、资本运作以及违章违法行为的纠正或控制等各个方面,同时不定期编发《投资信息》,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或建议,从而服务区域经济良性发展。我局在医疗机构专项整治中,对存在问题的20余家医疗机构发出了《预警通知书》和《工商建议书》,帮助其规范了经营行为。
六是专项检查实行报批。各基层单位到市属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必须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报市督察中心批准后方可进行检查,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到企业进行检查。7月,我局对xx商城摩托车质量进行抽检时,专门向市督察中心报告,经批准后,才开展检查。
今年,我市民营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步入一个新的阶段,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我局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登记便农、品牌兴农、维权护农、订单帮农四大主题,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创新服务形式,真心实意服务“三农”,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犯,受到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登记便农,构建优质服务平台。
一是零距离登记服务。我局对农村个体工商户和三农企业在登记、验照、换照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除公司外,登记、年检(验照)事宜全部由基层工商分局办理,减少了农村群众的办事环节。基层工商分局与市局实现网络互通,各项受理信息可以实时上传,使群众办事基本上可以做到随到随办,即时办结,缩短了农村群众的办事时间。
二是放宽准入条件。对农产品加工制造